以,可有可无。
操!
我他妈是不是有点身在福中不知福了。
5、
十月一日,普天同庆,在这里,先祝我伟大的祖国,生日快乐!
说来也巧,她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生气,也是在国庆节,那天正好我一客户儿子结婚。前天晚上,因为应酬,到家时已经凌晨三点了,丫头早就睡了。
我这人吧,凡事喜欢提前做准备,所以,回去后第一件事,就想把第二天要穿的衣服拿出来,可翻箱倒柜找了半天,都没能找到我想穿的那套。
正在我气闷的蹲在衣帽间抽烟时,丫头进来了,光脚站在地上,问我找什么。
我说,去年刚子结婚我穿的那套灰色西装呢。
她说下午的时候拿去洗了,天亮了就去取。
我也不知道是喝多了,还是脑子抽条,下意识脱口而出:就他妈穿那一回。
其实说完我就后悔了,就他妈一件衣服,早上取怎么了,再说,又不是自己结婚,穿什么样有那么重要吗?
我想道歉来着,可丫头没给我机会。
她用那种说不好是什么的眼神看着我,半天问了句:消停日子过够了是吗?
丫说完转头就走了,出去时,还把门给带上了。
这要搁以前,我肯定会追上去,然后,死皮赖脸的缠着人道歉,不留隔夜仇。
但那天没有,丫头出去后,我坐在地上思考了一晚上的人生。至于她问的那个问题,日子肯定是没过够,可太他妈消停了,消停到一眼就能看到头似的。
你看,王八蛋都是惯出来的。
再后来,我就睡着了,而且在这之前,一直认为她也回去睡了,但其实没有。丫头在洗衣店门口等了一夜,一直到人上班,取上衣服才回。
到现在我都记得,丫头穿着睡衣,头顶乱糟糟的头发,把衣服扔到我怀里时的样子。
她光脚站在地上,一句话不说,只红着眼眶看我。
我不知道有没有人跟我一样,不能说预知,但我就是看到了结局,一个我想要,但又无法接受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