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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1章 英雄与正义(月末求月票!)(2 / 2)

力去选择自己被拯救的方式。

他们的生存与自由权,又赋予英雄至高无上、凌驾法律和制度之上的‘行善权’。

任何反对行善权的行为,都是邪恶的、反动的。

任何反对行善权的法律,包括当年以实名登记的方式,限制英雄行善的《基恩法案》,也是违反道德和法律本身的。”

“说得好!”闪电侠激动鼓掌,手都拍出残影了。

“不愧是护球英雄,”绿箭对边上的原子侠感慨道:“很早之前,我就觉得《基恩法案》有问题,可它又完全以宪法为依据。

‘执法权’属于执法机构而非个人,几乎是无可辩驳的真理。

现在听完奎茵议员一番话,才豁然开朗,生命和自由,是法律之上的法律。”

原子侠也心情激荡,深受震撼,叹道:“行善权这个概念令人振聋发聩!

她给了超级英雄新的定义,也从真正意义上开创的超级英雄新时代。

从今往后,再也没有人或国家,能以冠冕堂皇的理由或法律,阻拦超级英雄崛起。”

白鸽赞同道:“奎茵议员今日一声‘行善权’,犹如在蒙昧的封建社会竖起‘自由、民主、平等’的旗帜。

一旦旗帜竖起来,让自由民主和平等的概念传播出去,一个自由、民主、平等的新时代注定会到来,谁也阻拦不了。”

百特曼定定看着哈莉皎洁无暇的侧脸,只觉得此时的她似乎在放光......呃,不全是心理作用,她真的在放光。

——如果她能踏踏实实做个真英雄,那该多好啊!

心里感慨,他嘴上却沉沉地说:“行善权只是她的逻辑中的‘至高权利’,如果按照集体高于个人的价值观,行善权从一开始便不成立。”

他和其他英雄一样,非常认可哈莉的行善权理论。

但他比其他人更清楚,哈莉的‘真理’有个非常重要的前提条件:极度崇尚个人价值,个人的生命和自由高于集体利益。

无论如何,英雄僭越执法权,都破坏了法律的威严,而法律服务于集体。

因为拯救个人而破坏法律,就是让被救之人的权利凌驾集体之上。

比如,金翠莲和鲁智深,以金翠莲的视角,鲁智深救她,自然是百分百正义。

即便在现代人眼中,也会对鲁智深竖起大拇指,跨一声‘真英雄,是好汉’。

但鲁智深当街捶死镇关西,严重破坏了北宋法律的威严,对普通宋朝百姓而言,法律至少会在理论上保护他们。法律被破坏,他们的利益自然受到损失。

宋朝的官员、统治阶级,对鲁智深的行为更是深恶痛绝,因为他们的利益被侵犯得更严重。

现代天朝从上层到普通百姓,都赞鲁智深,只因为鲁智深不是现代人。

鲁智深救金翠莲,对宋朝制度和法律的伤害,没影响到现代人的利益。

换成现代,别说和鲁智深做一样的事,哪怕鲁智深本尊重生......

当然,鲁智深惩恶扬善,也一定程度上警告了恶人,让他们再次欺负良善时,会有所顾忌。他还做了榜样,让更多人坚持正义,具有一定社会正能量。

但这点正能量和法律被破坏的坏处比......若总收益为正,破坏法律的收益为正——破坏法律越多,对社会越有益——法律便失去存在的价值,以法律为根基的社会也......

dc宇宙的米国,此时此刻,哈莉提出行善权这一概念、并认为行善权高于一切、众英雄激动欢呼,似乎在迎接美好新时代时,以英雄义举破坏法律的收益,是正是负?

若是负,则证明社会不需要英雄,英雄将逐渐凋零,就像当年的守望者。

二战与冷战时,需要英雄(守望者),和平到来,社会和政-府都不再需要英雄,守望者便退出历史舞台。

可现在的现实是,超级英雄时代正在到来,还越来越火热。

这说明收益是正。

破坏法律的收益为正......米国要完蛋啊!

乱世出英雄。

反过来,英雄出,乱世到。

百特曼能想到这一步,但他下意识不愿去想。

哈莉则在发表慷慨激昂的演讲时,心里倍感荒谬:她用美好正义的言辞做装点,从而达成以天眼会控制英雄的目的,似乎很邪恶。

英雄们惩恶扬善,理应正义又光明。

但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英雄,其实在伤害法律。

伤害法律就等于伤害现有社会制度。

而她‘收编英雄’的邪恶行为,却极大地维护了法律的威严,维护了现今社会的稳定与和平。

谁才是英雄?

什么才是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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