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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堂宿敌(1 / 2)

御史大夫宋苛死在回乡为母奔丧的路上,尸体被抛到荒野山涧,他本人则也变成了一只孤魂野鬼。

只能缩在这小小的方寸之地里,看着月落日升,听着风声、雨声、鸟雀野兽之声,守着自己发烂发臭白骨出露的尸体,掰着手指计算日子。

“十五天了……”

没有生物能听见鬼魂的声音,是只有他自己能听见的自言自语。

宋苛生前是正三品御史大夫,负责监察百官,整纲肃纪,所走的就是一条踽踽独行之路,有人恨他、有人畏他、有人敬他,被他薅下来的乌纱帽能绕皇城一圈,想让他死的人能从东城门排到西城门。

宋苛做好了某天可能就会意外死亡的心理准备,却没想到化为孤魂的寂寞才是最令人难以忍受的。

盛夏的艳阳穿透了他空荡荡的鬼魂,不再带来暖意,只不过是加速尸体的腐化罢了。

他的御史腰牌在抛尸之前就被人摘下,这样下去,尸身的衣服腐化,尸体变成无名无姓的一捧白骨,御史大夫之死大概也就彻底变成一桩悬案。

突然,尸身上的一点红芒引起了宋苛的注意,他飘到尸体上面俯视察看。因着尸体腐化,头发脱落,右耳上戴的红玉耳饰就露了出来。

他原本想摘掉的东西,居然最后成了唯一还可以辨识他尸体的物证,这算是因祸得福吗?宋苛的思绪忍不住飘到了被迫戴上这枚红玉耳饰的那天晚上……

“你把孙大人送回去。”宋苛嘱咐自己的小厮邓胜道。

“那爷您呢?”邓胜也不敢把自家主子一人放下。

宋苛揉了揉太阳穴,“我还好,正好走回去醒醒酒。”

今日是御史中丞家有喜事,恰好明日休朝,傍晚约了御史台的同僚喝酒,喝着喝着突然就谈到了宋苛都二十七了还不讨个媳妇。

同僚官职都没他高,但只要一谈到成家就可以接着年龄优势说教宋苛,每次这个话题一开始就很难停下来。宋苛不愿意在这个话题上被调侃,索性先灌他们的酒,因此宋苛自己也喝了不少。

见邓胜还有些犹豫,宋苛摆了摆手,“孙大人年纪大了,他家就一个仆从也背不动他,你去帮忙,我一个人回去就好。”

宋苛脸被酒气蒸得酡红,但讲话还是挺清晰的,而且京城晚上的治安一直都很好,邓胜也就不再坚持。

宋苛看着他们把孙大人送走后,才往自己府邸的方向走,他走着走着,觉得脚下平坦的路变成了斜坡,连忙扶住墙壁,站在原地想等酒意过去再继续走。

一辆马车缓缓停在他的旁边,这种马车并不常见,是正一品级皇族才可使用的规制,马车的外饰也极尽奢华,简直是在明晃晃地炫富。

宋苛勉力站直了身子后行臣子礼,“长公主殿下万安。”

有两位侍女一左一右掀开了车帘,夏夜里温度不低,马车内置的冰鉴呼呼冒着寒气,看起来就十分凉爽。

车帘只掀开了一半,只能看见车内端坐之人用金线绣了梅花的裙摆。

“本宫在车上远远瞧见一个醉鬼,原来是光风霁月的宋大人啊。”姬九霄清凌凌的声音传了出来。

谁都知道长公主姬九霄与御史大夫宋苛朝堂上不和已久,在朝下碰见了也依然是针锋相对。

宋苛挺直了腰背,不愿在她面前露出醉态,“臣下值后与同僚小酌,也碍着殿下的眼了吗?”

姬九霄摆了摆手,示意侍女把帘子全部卷上去,她戴着一副白色的纱质手套,长公主无论何时都会根据衣裳搭配相应的手套,这也是为京中许多千金所模仿的一点。

她眉间画着一朵红梅花钿,姬九霄的字是先皇亲赐的,据说与梅有关,因此她所用之物,也总是以梅做饰。双耳上也是红玉梅花耳饰,玉料讲究“一红二黄三羊脂”,红玉本就珍贵,大周朝境内唯一的和田红玉矿更是被先帝赐给了姬九霄专用,当之无愧的人间富贵花。

姬九霄站在车架上,居高临下俯视他,往日在朝堂上宋苛弹劾她时也未见有脸红脖子粗的情况,此时见他面颊醺红的样子,反倒是觉得顺眼了不少。

但依然没说出什么好话:“你衣服上的补丁,和你这个人,都十分碍眼。”

姬九霄在心里又补了一句,宋苛嘴巴阖张时唇下的那颗小痣跟着跳动,也很是碍眼。

宋苛已经习惯了她这种程度的冷言冷语,“不管是臣衣服上的补丁,还是臣本人,之后都会继续碍着殿下的眼。”

“呵。”姬九霄笑得开心,“宋大人这张利嘴得罪不少人,一个人走夜路可得小心才是,万一遇上什么意外,本宫在朝堂上也少了一个乐子。”

“多谢殿下提醒。”宋苛现在是感到酒意的后劲上来了,怕在姬九霄面前丢脸,“若是无事,臣先告退。”

姬九霄看出他这个样子,肯定是醉得不轻,这么好的机会她可不能放过,红唇微勾,道:“既是有缘遇见,本宫便捎上宋大人一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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