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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女巫秘境(1 / 3)

三个人急切地把注意力转到刚起床的巨人身上。托尔趁剩下两人不察觉,离开两步,站的更远一点。

不光是埃里克,这也是伯格第一次近距离接触巨人,大疤头的个子,看着足有两个伯格那样高,也不知道在巨人的标准里,这算是什么水平。无法忽略的体型差令人望而生畏,伯格有些庆幸他没有采取蛮干的方式——以自己现在未经过充分实践的恩赫里亚的战力,能不能打赢,还真不一定。

除了体型的差异十分直观,光看大疤头的样子,其实和人类、精灵、神族都没什么两样,青年样子,也不知道具体的年纪。穿着一身讲究的条纹成套睡衣,在门口张望了一会,没有看到他预想中的巨人小吃车,有点失望,但是香味一直还在,他又找了找,目光放低一些,于是看到了埃里克三人。

“你们……是找我吗?”他见他们也正看着他,很有自觉地问。没办法,这附近只有他这一户,主动开口,则是因为烤兔看起来着实诱人。

埃里克先看了眼托尔,才开口道:“你好,大疤头是吗?我叫埃里克,这两位是我的朋友,伯格和……胡连。我们确实是有话想问您。”

大疤头说:“请讲。”

人们总是容易被外表迷惑,实际上,巨人是智慧又和平的种族,他们寿命极长,身体里流着和远古上神一样的血脉,不过深居简出,很少出现在人类世界里,所以在传说中经常与残暴的巨怪混淆,就像矮人和矮妖那样。

“是这样子,在您睡觉的时候,村子里发生了一些事情,估计之后,会有人跟您具体讲解发生了什么……不打扰您的睡觉时间,我先不再赘述了,只是想问,诺尔威的血斧,现在是在您那里吗?”

大疤头先上下看了看他们,目光里多了一丝戒备:“你们不是村里的人吧?”

伯格听这话有点紧张,很像宣战的前奏,想要站出来挡在埃里克面前,不过被埃里克拦住了。埃里克没有遮掩的意思,诚实道:“没错。”

大疤头很平静,好像早就预料到了似的:“唉,我就知道,那把血斧会给我带来麻烦的。我没想着瞒太久,但也没想到这么快。”

这话等于默认了老索姆所说。

“您放心,我们只是想知道血斧在哪里,很快就走,”埃里克说,“我想,您或许是已经将它放到了另一个稳妥的地方保管,总归,这个消息早晚都会传出去,能否告诉我们是在哪里呢?”

埃里克思路清晰,步步紧逼,外表又是那样彬彬有礼,大疤头对他印象很好,诚实回答:“是的,诺尔威的国王把血斧交给我,我没信心能守护住它,所以……我把它放在高法依格的秘境里了,”又补充一句,“村里人都知道的秘境。”

埃里克说:“谢谢,我和我的朋友们知道了,谢谢您的帮助。”

“我问路的时候,会把这个消息顺便转告给村民们,他们应该会满意的,您可以放心享受睡眠了。烤兔是附赠的,也算是我们吵醒您的一点赔罪——还请不要客气。”

埃里克的一席话叫大疤头肉眼可见的满意,不忘客套两句:“没问题,下次晚点来,我还能请你进来喝一杯,今天有点太早,失礼了,那么,请允许我——”

大疤头彬彬有礼地走近两步,拿走香喷喷的烤兔肉——冲他们点点头——然后滑上石堡的大门,回去继续补觉去了。

伯格旁观了一切,没有说话,但是心里活动大概是:啊?

啊,就这?

迅速又和平的对话解决了一切,叫人不可思议。

从大疤头离开,托尔才走到近前,表情略有些不自然,说:“他说那把斧子现在在高法依格的垃圾场里?”

“‘秘境’?”埃里克不算纠正地重复一遍,“雷神殿下是知道那个地方吗?”

托尔张了张口:“啊,是。”

他没记错的话,就是高法依格的垃圾场。众所周知,高法依格使用的法器乃是一根木棍——她管它叫“魔杖”的,但是第一女巫走南闯北,免不了过程中会收集一些神器法宝,所以女巫开辟了一处空间扭曲之地,名叫“秘境”,实为仓库,用来摆放女巫平时用不上又觉得扔了可惜的玩意儿。

那地方从开辟起到现在,几万年有了,女巫更没有什么整理的觉悟,后来什么东西都往里放,数不清,也分不了类,垃圾场实至名归。那处空间原来就在这附近,平时也都开放,所有人都可以进去寻宝——真的有人会去,但没听说有谁真带出什么好东西来。前来探访的人类、精灵、神族、巨人都有,进去后隔几天奄奄一息从九大世界的某处出现(说是垃圾场,但是秘境不收真正的垃圾),基本是这场寻宝殊途同归的结局。

托尔听说这个消息,几乎已经断定血斧拿不回来了。也就准备回去以这个消息向奥丁交差。他急火火要走,瞥见剩下两个人,总算想起表现一点上级爱的样子:“要我,呃,送你们回去吗?”

——这话就和巨人邀请埃里克下次去家里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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