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缓了好一会儿,我的胳膊才恢复正常。
“你再这样,我要跟你同居了。”柯向宇“威胁”我。
在昨晚之前,听到他这番威胁,我大概会大胆玩笑说同居就同居呗。可此刻,我想到了任唱凯,我便不敢狂言。
“以后不了。我发誓。”我乖乖地伸出右手的食指和中指,笔直地冲天。
柯向宇摸了摸我的头,“认错态度良好,奖你吃早饭。”
除了缺点,柯向宇有好多优点。我开始进行自我洗脑,说服自己去喜欢柯向宇。
我随便扒了两口蛋炒饭,便停了筷子。
“你怎么心不在焉的?”
我指了指自己,装傻充愣,“我吗?我可是心很在焉。”
柯向宇嘶了一声,“嗯,你现在遇上的这事,钱能解决吗?”
我诚实地摇了摇头。
柯向宇叹气了。“你说你天天也不出个门,还能移情别恋?我是不是得去整个形什么的。”
我心中有愧。
柯向宇对我真的很好很好。
我这般残忍,只单向接受他的好,却不回报。
我沉默良久。良久之后我说:“你以后别来给我送饭了。”
柯向宇整天得意自己没有拿不下的女人,所以他当下不是不受挫的。他心想,权当是报应了,受着就受着吧,反正死不了。“饭我找别人来送。如果你已经有人送饭,告诉我一声。”
他走到门口,回头,“我挺好的。就是浪费粮食可耻。”
原来真的喜欢一个人,是怕她不开心。
柯向宇怕一不小心,与她喜欢的男人,在电梯间碰到,然后上同一层楼,给她带去尴尬与难堪。
柯向宇喝醉了,很醉。
喝酒的地方离市中心挺远,他闹着要回市中心的家里。
任唱凯不喝酒。他一喝酒,皮肤立马大面大面地红。所以和朋友的饭局上,他习惯收拾残局和充当司机。
当我看到任唱凯扶着柯向宇站在我面前时,我愣了。愣到站门口半天,没给他们让出进屋的路。
任唱凯轻咳一声,“柯向宇有点重。”
我如梦初醒,赶紧挪了脚,侧过身体。
我们两个人合力把他摔上了床。
任唱凯说柯向宇酒品是好的,醉了之后就是睡大觉。
我点了点头。
“你们同居了?”
我脑袋还晕着,冷不丁地被这么一问,我点了头——我居然点了头。
任唱凯的脸上是掩盖不住的失落。开门那一刻就明白的事,偏要让她亲口承认才死心。
我眨了眨眼,拍了拍额头,“没同居,就我一个人住。”
任唱凯的眼睛亮了,刚才的失落仿佛只是一瞬幻觉。“这房子是他爸妈给他做婚房用的,地理位置好,家人看病孩子上学休闲娱乐都方便。”
婚房啊。我对柯向宇做了什么诛心之事啊!“那我得尽快搬出去。”
任唱凯“奸”计得逞。
柯向宇醒来的时候,发现她走了。
她给他留了字条:我找到新的住处了,等我安顿好再联系你。
柯向宇从来不在家里抽烟。
理智尚存,他跑进厨房,打开抽油烟机,连抽了两根烟。
说好的智者不入爱河呢!
还是上次的那房子。我在这所房子里,给任唱凯留了块披萨。
任唱凯跟我解释,“欠我家钱的人,在你第一次来这的前几天,用这房子来抵账了。粒粒她没来过。”
粒粒,是会刺到我的两个字——一是他喊得亲昵,无痕的自然的亲昵,我心生嫉妒;二是我自责,对,我是自责的。
爱与罪。
任唱凯渴望地看着我。
我被他传染,也渴望着他。
我们做了。
第二天他醒来后,意识还未彻底从睡眠中挣脱出来的时候,他摸着我的头,喊了我“粒粒”。
我咬了嘴唇。
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我调动了全身的力量,才阻止了它们的泛滥。
我想到了很好的理由:他们认识二十多年了,而我们只不足一月,喊错名字很正常。
“对不起。”任唱凯向我道歉。
我把头往他颈窝里拱了拱,“没关系。”——我故作大度。
他亲了我额头,“我得上班。”
任唱凯家里是开连锁超市的,开得很成功。
当初的梁晶晶攀不起,我又有什么两样。
我已经看到了结局。
可我仍咣咣撞南墙。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他依然喊了“粒粒”。
我想报复,我便喊了“柯向宇”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