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回到家,林海棠看见一只雪白的小泰迪趴在家门口。
她走近,小泰迪便缠在她脚边呜呜直叫,她从小就喜欢狗,弯腰把小狗抱进怀里。
左右环视,没看见狗的主人,林海棠把小狗抱进屋里。
放好东西,换上居家服,她坐到沙发上,小狗爬到她的膝盖。
她这才注意到小狗颈圈上挂着一块名牌,上面写着:毛球。
原来这个小家伙叫毛球。
毛球你好啊…
毛球你好可爱…
听到自己的名字,小狗竟也呜呜呜呜回应她,逗得她开心直笑。
一直没有人来认领毛球,林海棠只能暂时把它留在身边,想到第二天要早起遛狗,她临睡前把闹钟调早了一个小时。
早上七点,闹钟准时响起。
林海棠伸手按掉闹铃,慵懒地伸个懒腰,从凌乱的床上爬起来。
听到响声,小泰迪小跑过来,在她脚边交错缠绕。
林海棠俯下身,把小泰迪搂在怀里,小泰迪在她怀里不安分地左右扭动,她把脸埋进它松软的卷毛,亲昵道,“ 知道了,知道了,换好衣服就带你出门啦。”
小泰迪似乎听懂了她的话,从她怀中挣脱出来,径直跑到大门边安静地等待。
五分钟后,林海棠洗漱完毕,换好衣服,抱着小泰迪出门,小区附近有个公园,她决定带小泰迪去逛逛。
来到公园,已经有不少老人在锻炼身体,她抱着小泰迪沿着跑道漫步,南方初秋的早晨,柔和的秋风带着丝丝凉意,让人神清气爽。
她还是第一次那么早逛公园,看来养只小狗也不错,至少可以让她改掉不爱晨练的坏习惯。
遛完毛球,在回小区的路上经过便利店,林海棠推门进去,她想买些面包和牛奶当早餐,选面包时毛球还绕在她脚边,可等她买完单却不见了毛球的踪影。
她在便利店内找了一圈没发现小泰迪的踪影,又走到店外面寻找。
她边走边大声叫唤,仍不见毛球的身影。
小家伙到底跑哪去了?
林海棠正在发愁,身后传来一个有些耳熟的声音,“ 你在找小狗?”
循声转过身,林海棠的目光即刻像被黏住一般,毛球躺在一个男人的怀中,而眼前的男人正是她唯恐避之不及的人——曹默。
他怎么会在这里?
林海棠虽不想见到此人,可他毕竟是自己的客户,客户就是上帝,她只好勉强的扯开嘴角,露出一个还算真诚的笑容,“ 曹总你好,没想到会在这遇见你。”
闻言,曹默那张俊美的脸上,笑意深邃,“ 林小姐,我们又…见面了。”
听见对方故意把“又”字拉得极长,她当然知道他在提醒什么。
冲动果然是魔鬼,上次有白宇明在场可以不认账,现在如再抵赖,她就要变成名副其实无赖了。
“ 对不起 ” 三个字就在嘴边,可是林海棠发现,原来想要说出来,竟弯弯曲曲费了好大劲,到了最后还生硬得不行。
“ 对…不起,上次在机场,我不应冤枉你。”
男人似乎对她的表现还算满意,微微正色之后,说到,“ 林小姐答应会满足我一个要求,我想好再告诉你。”
那天答应打赌,她从没想过自己会输,明明是不该再见的人,却一而再的遇见,只能说苍天无眼。
必须尽快离开这个全身上下都透着危险的男人,趁曹默不注意,林海棠想从他手中夺回毛球,然而,对方早有防备,把小泰迪紧抱于胸前,完全不给她机会。
眼见偷袭无望,林海棠只好认命地讪笑两声,“ 不急,曹总你慢慢想,你一看就是善良的人,一定不会为难我的。”
说罢,林海棠又伸手去抱小泰迪,这一次曹默终于松了手,小泰迪顺利回到了她的手上。
“ 林小姐那么早出门遛狗,想必就住在附近吧。”
曹默虽是在询问,语气却是十分肯定,只是林海棠急着离开,没有看出其中的端倪。
她随手指了指不远处几栋高楼,“ 我就住在前面的花园,曹总我先走了,拜拜。”
好不容易从窘迫中抽身,林海棠只想尽快逃离,不等曹默反应,已抱着毛球朝小区快步走去。
刚走进小区,听到身后有刻意的咳嗽声,那声音如此熟悉。
她的心咯噔一下,警觉地回过头,站在身后的人真的是曹默。
她第一反应,他是如何进来?
小区管理严格,非业主不能随便进出。难道…
林海棠疑惑着一张脸,“ 曹先生,你也住这个小区?”
曹默身着运动服,额上还渗着细密的汗珠,很明显是刚晨运回来。
见他点头,她如临大敌,可转念一想,同住一小区,也未必经常见面,她又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