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袖招的楼顶上,抹了伤药的燕云席地而坐。
黑狗小初被他抱在怀里,耸着头,无精打采。
燕云的伤势看着唬人,其实不过都是些皮外伤,抹过了伤药,过些日子自然就会好转。
而今顶楼上只有他和朝清秋两人,他看着不远处那个神游天外的青衫客,“你究竟是谁?我不记得见过你。”
燕云自来记性极好,甚至可以说是过目不忘,当年他能在燕都的金銮殿上被燕帝亲口称赞一句燕家麒麟子,自然不会是浪得虚名。
极目远眺的朝清秋收回思绪,他转头望向燕云,上次两人相见之时还是互相看不顺眼的死敌。
毕竟那一张龙椅之上,从来都只能坐一个人。
不想今日再见已经是物是人非,恍如隔世。
人生际遇,朝夕之间。
他笑道:“公子果然是贵人多忘事,当年在下曾和先父在燕都城中遥遥见过公子,前呼后拥,好不威风。不过想来那时公子意气风发,记不得我们父子也是常事。”
燕云一愣,他确实记不得此人,当年他在燕都权势之盛,只在那个一人之下的大燕太子之下,平日里迎来送往,攀亲道贺之人实在太多,即便是以他的记性之好,也只能记个七七八八。
“你父亲是?”
“家父不过是个小人物,不值一提。”
燕云面色稍稍一变,只是很快恢复如常,双手悄悄握紧,他笑道:“而今大燕已亡,既然识得我身份,你是想要将我绑了送给秦人,换一个滔天富贵?”
逐名求利,人之本性。
此人若是果真如此想,自然是再正常不过之事。设身处地,换了是他燕云,一面是国破家亡的燕国公子,一面是蒸蒸日上,隐隐有统一天下之势的大秦雄国,很难选吗?半点也不难选。更何况,以此人的武艺想要对付自己也只是手到擒来罢了。
不曾想那个青衫客却是摇了摇头,“当年先父曾经极为看好公子,曾言公子在这乱世之中,必然能够成就一番大事。所以我也愿意赌一把,生意嘛,赌大才能赢大,雪中送炭终归比锦上添花赚的更多些。”
燕云仔细的看着他,朝清秋神色不变。
燕云神色一缓,“你打算如何助我?想来而今天诛也正在四处寻我。天诛自来无孔不入,即便是躲在这红袖招里,只怕早晚也会被人揪出来。”
朝清秋笑道:“不必公子费心,而今江南柳白衣之子柳白就在东都,想来他是很愿意帮着公子渡去江南的。”
而今秦国势大,即便江南有那白衣军神镇守,可若是能够给秦国在北方添些麻烦,想来楚国也是愿意的很。
燕云倒是不怀疑此人所说,而今他不过是案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罢了。
他摸了摸怀中的黑狗,叹了口气,“寄人篱下,终究是有些不甘心啊。”
虽然当初他和魏勋开始之时也是想要偷偷渡去江南,只是而今真要如此,反倒是有些放不下了。
他自然不是考虑自己的面子,到了这般田地,他燕云公子哪里还有什么面子,只是而今他代表的不再是他自己,而是那国虽亡,可人心未死的大燕。
家亡国丧,独独国家尊严,不可轻辱。
朝清秋看了他一眼,忽然笑道:“大燕尊严确实不可轻辱,可而今家国已失,在那秦国东北,在那国破家亡的燕国旧地,尚有数不清的燕国遗民正翘首以盼,期盼着公子有朝一日领兵北去,克复旧国。与此相比,所谓的家国尊严,又算的了什么?”
他轻声开口,嗓音有些沙哑,“要是连百姓都守不住,何以谈一国尊严?说到底,燕国今日沦落至此,公子在内之人哪个脱的了干系?”
燕云沉默良久,“你说的有理,确实是我错了。”
朝清秋扔给他一张生根面皮,是个斯斯文文的文弱书生样貌,虽不如他的本来面目俊美,可也不算差了。
“把它戴上,而今东都城里,只怕还有不少公子的相熟之人。”
燕云没有迟疑,直接将面皮遮在面上,他自然知道朝清秋说的那些熟人都是何人。
故国沦丧,有关月那般忍辱负重的读书人,自然也就有那些想要舍身报国,独独忧水冷的读书人,而后者从来都要比前者多的多。
读书人,学成文武艺,货卖帝王家。
可卖的又是哪个帝王?
君恩深似海,臣节重如山?
他忽然抬头望向朝清秋,死死盯着朝清秋的面庞,“我很好奇,你的面上是不是也有一张生根面皮。那张面皮下,又是不是我的哪个故人。”
朝清秋笑了笑,“我是不是本来面目,很重要吗?对我来说也许很重要,但对公子来说半点不重要,公子而今心中的大事,不该是这般的小事。”
两人沉默无言。
燕云明白他口中所说的大事,只是前路茫茫,即便他自小心思深沉,可到底也不过是个才十余岁的少年人。
他要走的那条路上,虎狼环伺。
一着不慎,粉身碎骨。
良久之后,他忽然开口道:“我猜你也是我燕国故人,不论你是何人,我还是要和你道一声谢。”
朝清秋嘴角扯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