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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1 / 3)

朱雀十七年,盛夏时节。

阿九身穿铁甲腰悬利剑,大步流星地走到荷塘边:“小郡主,两千玄甲卫已在府外就绪,随时待命。”

钓竿抖了抖,霎时水花飞溅,红鲤鱼潇洒地甩一甩鱼尾,逃得无影无踪。

凌荷华眉头轻皱:“五百足矣,不必搞这么大阵仗。”

“王爷吩咐多带些人。”阿九顿了顿,又补充一句,“王爷还吩咐灶上炖了野鸡崽子汤。”

野仔鸡要拿小火慢炖一个半时辰,煨出来的汤才能味道刚刚好,若是用时短了,肉煮不烂,若是用时长了,肉会变老。

凌荷华拍拍衣裳,站了起来,迎着绚丽的晨光,娇俏的小脸洋溢一抹笑:“速战速决,不要耽误咱们喝汤。”

阿九咕咚一下咽了口口水,恨不得立刻宰了陆云来下酒。

汝阳王府,正大门外。

两千私兵整装待发,个个精壮悍勇,人人训练有素,长枪红缨,白马红鞍,威风赫赫,士气高昂。

领先的是头小毛驴。

一身纯黑色皮毛,嘴上套着铁嚼子,背上绑了银驴鞍,黑亮的前蹄气势万钧地跺了两下,昂首一声嘶鸣,划破长空。

玄甲卫:小郡主威武,养的毛驴比战马还要霸气。

风七忍住翻白眼的冲动,低声道:“今天什么日子,你就不能骑匹马?”

凌荷华冷哼一声:“他不配让我骑马。”

他?

玄甲卫顿时义愤填膺。

“陆家小儿不识抬举,就该让他没脸!”

“敢踩咱们汝阳王府的颜面,真是活腻歪了。”

“桑榆河水怎么没把他淹死!”

“我呸!连死都不会,窝囊废。”

“就是,殉情也能被人给救上来。”

……

阿九故意大声咳了咳:“出发!”

一声令下,两千玄甲卫齐刷刷翻身上马。

凌荷华手拽缰绳脚踩驴蹬,借力腾空一跃,轻盈如燕子般,稳稳坐上驴背,两腿夹一夹黑驴肚子。

得得得——

驴蹄声欢快地响了起来。

在它身后,千匹白马奔腾而出,顷刻间,飞沙走石,地动山摇,波澜壮阔,风云变色。

黑驴毫无所觉,依然雄赳赳气昂昂。

风七纳闷不已。

红莲该不会以为自己是匹马吧,你瞅瞅它们的颜色,再瞅瞅自个儿,不会觉着不对劲?

天空骄阳似火,御街一派繁荣。

街道两旁商铺林立,人潮川流不息,隔着老远,便听见马鞭劈里啪啦开路的声音,吓得行人争相躲避。

骑着毛驴的少女飞奔而过,一袭红衣迎风摇曳,鲜艳明亮胜过骄阳。

有人惊呼一声:“昭瑰郡主回京了!”

旁人见怪不怪。

天子脚下,胆敢带兵当街纵马的,除了汝阳王府的小郡主,还能有谁!

一名身穿褐衣的小贩讥笑一声:“这脾气,别说是陆小公子,换作我也受不了。”

此言一出,众人哄然大笑。天之骄女怎么可能嫁给低贱商贩,简直是白日做梦。

有一外乡人不解:“昭瑰郡主跟那陆小公子有纠葛?”

褐衣小贩眉飞色舞:“外乡来的吧?这位小郡主啊,不是别人,正是陆小公子未过门的妻子。”

外乡人瞠目结舌,支支吾吾半天,才憋出来一句:“这下有好戏看了!”

长平侯府的陆小公子跟青梅竹马的小表妹两情相悦,只是碍于婚约在身,两人不能长相厮守,眼见成婚之日将近,这对苦命鸳鸯选择了共赴黄泉。

褐衣小贩不屑地冷哼:“郡主又怎么样,还不是遭人嫌弃,换作是我媳妇儿,保管把她治的服服帖帖,啊——”

话音未落,一粒小石子飞进他嘴里,门牙掉了两颗,说话呲呲漏风:“四随打窝?”

又是两粒小石子,一粒直冲他后脑,一粒打在他膝盖,腿一弯,头一低,褐衣小贩跪在地上磕起了头:“大虾饶窝一面,绕小的一命……”

不远处,悦来楼上。

一只白皙修长、骨节分明的手,从窗外收了回来,手指轻轻敲打窗棂,透露一股愉悦:“纠葛?很快就没有了。”

那无礼小贩口中的“陆小公子”,乃长平侯幺子,单名一个云字。

三年前,有赖当今天子亲牵红线,陆云与凌荷华定下婚约。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随着陆家儿郎相继完婚以及凌家长女远嫁江东,陆凌两家的亲事于两个月前正式提上日程。若无意外,等到凌荷华从江东回京,恰好是两人成亲之时。

凌荷华单手勒住缰绳,红莲迅速抬起前蹄,停了下来。

长平侯府朱门紧闭,门前站了个管事模样的中年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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