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金光小说>女生耽美>东篱把酒黄昏后> 第二十三章 东窗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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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东窗事发(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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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家棺材不都是用来装死人的啊?而且这俩死小孩一看就知道不是刚死的,谁报的案?糊弄玩呢?

“大人您看!”刚刚第一个发现纸钱字迹的人缓步上前,将一直捏在手里的纸钱呈上:“这是在那女童的尸身上发现的,我们怀疑江家为给早夭的儿子配冥婚,杀人灭口,这才报的案。”

县尉漫不经心地接过,草草看完,脸黑得像锅底一般。

“江大人,你作何解释?”苦主已经不能说话了,连姓甚名谁父母是谁家在何方都不知道。

“怎么解释?这帮刁民陷害本官,你还不快将他们拿下!”

县尉撇撇嘴,这货真是脑子有泡,现在还死咬着让他抓老百姓,是不是傻?

为避免被个二货牵连,一会儿把老百姓再惹急了连他一块打,他可不认为自己带来的几个虾兵蟹将能让自己全身而退。

“江大人,麻烦你随我去通县县衙走一趟吧。来人啊,带上这具棺材,回府!”

旁边一堆虎视眈眈的老百姓,江训想反对的话就有些说不出口了,跟群刁民没有道理可讲,还是先走为妙,等到了县衙,再把自己老泰山的招牌扛出来,也就没事了。

他压根没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只恨那盗墓贼怎么这么手贱,挖谁不好,非得挖他儿子。那么小个人,连死后都不得安宁,他这个做父亲的好心痛!

可惜这一次搬出罗旭的名头并未好使,一起普通的盗墓案,在有心人的一步步推波助澜之下,向着越来越不可控的方向发展。

等到上达天听时,御史的奏折里,大义凛然,字字诛心。

堂堂皇城,天子脚下,光天化日,朗朗乾坤,身为礼部侍郎,冒天下之大不韪,谋杀幼童,为一己之私,置国法于不顾,知法犯法,理应罪加一等。

官家平素对文官颇为优荣,轻易连句重话都没说过,此次早朝,当众怒摔奏折,下令让刑部彻查,根本没理会罗旭正跪下请罪,直接甩袖离去。

留下一帮大臣面面相觑,罗旭一派的瑟瑟发抖,魏俅一派的幸灾乐祸。

平素明哲保身、此番被迫上岗的刑部几位老大人觉得他们最后剩下的几根头发也要保不住,终于离他们而去。

赵东笞官职低微,还没有资格上早朝,等他听说早朝会上发生的事时,他的这些顶头上司已经把整件事的来龙去脉摸了个底朝天,开始聚在一起,往阴谋论方向讨论。

一个巧合接着一个巧合,合在一起,那叫什么?叫人为。

怎么就这么巧盗墓贼偷了东西不算,还得把个死沉死沉一个人打死也抬不起的棺材弄得四敞大摆。要知道盗墓是要杀头的,哪个土夫子不是恨不得连挖的盗洞都填平以求不被发现。

怎么就这么巧女童手里还留下了写字的纸。明明是连妆都在死后被精心画过的,衣服也重新穿过。死人总不会自己动手化妆换衣,偏偏被折腾得收拾了个遍的新娘,手里留的纸条居然没被发现。

怎么就这么巧有人眼尖且热心。说什么看到白纸上有黑墨,便能不顾忌讳,跑到死人身边。到底是艺高人胆大,还是有心为之。

怎么就这么巧死者会写字,围观的人里有人认字。时下读书识字是少数人才有的特权,能满足日常交流的书写认字比例很低,也没听说哪户有钱人家走失了女童。

种种巧合,要说这里面没有鬼,骗骗三岁孩童差不多,骗他们一帮老谋深算的,呵呵!

不过知道其中有人在后边一手促成有什么用,只要江训自己有罪,那个女童来历可疑,死得蹊跷,这次就谁也救不了他!

官员为所欲为,不把人命当回事的事屡有发生,但人家有本事善后,保证不出大问题,没有这番本领,还是洗洗睡吧。

江训是典型的不作不死类型。明知道魏俅的人恨不得一天十二个时辰不睡觉,瞪大眼睛死盯着罗旭一派,就等着抓他们的把柄,他倒好,直接往枪口上撞!

这下把自己作死了吧?

罗旭在家发了多大脾气没人知道,只知道之后几天,罗府的采买买了几套高档瓷器大全套。

接下来就是江府的大总管自己乖乖跑到刑部来认罪,承认那女童是他从别人手里买来,买的时候就已经是死尸了,他们只是将女童与公子的尸体一起放进了棺材,并未杀人。

买尸首和杀人取尸首的性质,孰轻孰重,没眼睛的人都知道。自然两害相较取其轻。

“我们是按照冥婚的规矩,三书六礼都过了一遍的,连彩礼都比普通的加了五成之多,老爷跟大娘子并无害人之心,只是觉得公子一个人孤单,给他找个伴,绝对没有害人性命,请大人明察!”江总管是江家老人,随主人家姓,可见其地位。

是个说话办事面面俱到、独挡一面的人物,可惜他碰到了刑部的一帮老妖精。

既然江总管说了,聘鬼新娘礼数周全,他们就问清楚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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