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的陆歌说了一声。
然后她就下去把外卖装盘,静等陆歌一起吃饭了。
然而陆歌洗完澡出来,看到床上的衣服时,差点忍不住破防了!
安以沫居然给他拿了一件粉色的短裤衩和一件粉色的短袖……
他爹的,他最不喜欢的颜色就是粉色啊!
可是他不穿的话,就暂时没别的衣服了。
最终陆歌心里建设许久,才不情不愿穿上了这身粉里粉气的衣服。
只是陆歌并不知道,他穿上这粉色的衣服后,他那白雪一般的肌肤显得更加白嫩。
加上他的气质和俊美非凡的脸,这粉色的衣服不仅不觉得俗气,反而让他多了一抹妩媚。
所以等他下楼去时,安以沫只是抬眸看了一眼,就直接移不开眼了。
说真的,安以沫其实是个腿控,看到陆歌短裤衩下的那双一米二的大长腿、匀称而又健壮,她眼睛都亮了。
而且他的腿部肌肉线条流畅漂亮,有一种独属于男子的魅力。
就这双腿,她能抱一辈子而不腻!
“咕噜!”
安以沫不争气地咽了口唾沫,果然她的眼光不错,特地选来的这身衣服太适合陆歌了,粉粉嫩嫩的又不失魅惑,多让人喜欢啊!
陆歌也察觉到了她火热的视线,但他只能当作没看到。
不然她看到他有貌似回应的信息,她恐怕就不想吃饭了,而是直接饿狼扑食扑向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