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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6章 翻盖与大屏(1 / 2)

“不如,咱们收购几家濒临倒闭的小厂,用他们的技术生产吧?”

“这不现实!”

孟浪摇头道:“小厂之所以濒临倒闭,除了经营不善外,也跟技术落后产品缺乏竞争力有关。”

数码产品,技术称王!

软件开发优化、硬件性能调教,这些都算核心技术。谁掌握了核心技术,谁就是神一样的存在,完全可以降维打击其他友商。

当然,有信仰也行!

类似索大法这种宗教产品,虽然有核心技术,消费者却不怎么关注。反正买的是logo,买的是姨夫的微笑,还要啥自行车?

鹏达在数码圈既没有信仰,也没有技术,光靠收购的小厂,肯定做不起来。

“那就只能联名了!”

马腾思索道:“横跨mp3、照相机与游戏机三大领域,我觉得索尼挺适合。有技术还有信仰,双倍的快乐!”

索大法?

虽然宗教产品的性质很奇怪,但仔细一想,横跨这三个领域,而且实力极强的国际大厂,似乎也只有索尼了。

但是……

“他们会同意合作吗?”

索尼的mp3随身听不好说,但他们的相机、游戏机可是畅销榜上的常客,根本不需要联名提升知名度。

况且,联名铠甲勇士?

如果是奥特曼、假面骑士这种全球知名的超级ip,孟浪有信心和索尼谈成合作,共同推出联名款新品。

可铠甲勇士嘛……

这个ip在国内影响力挺高,在日韩及东南亚地区略微有一点影响力。而其他地区,知名度却低到可怜。

大法不一定看得上!

“可以去试一试,不管能不能谈成,至少咱们没有损失。”

“有道理……”

孟浪点了点头,决定让pd霓虹分部的小野社长,预先接触一下索尼。

如果能谈成,那就和索尼携手,共同打造一款“信仰翻倍”的新品。如果谈不成,那就南下鹏城羊城,寻找合适的电子代工厂。

反正,孟仔永远不亏!

解决了刑天、飞影与金刚铠甲的问题,终于轮到了本作设定最强,也是造型最浮夸的修罗铠甲。

这套铠甲比较特殊,铠甲变身器同样是数码产品,还是生活中极为常见的手机……

而且是翻盖手机!

这就很难办了,毕竟现在是“全面屏”时代,传统的翻盖手机,市面上极为少见。

改成全面屏?

这可能不太合适,毕竟手机造型关系到变身动作。

主角掏出手机,翻开盖板,按照火风雷暗的元素排列按下启动键,最后植入手部装甲完成铠甲合体。

如果改成全面屏手机,那就变成了主角掏出手机,熟练地使用“全面屏手势”打开【修罗铠甲】app,验证faceid或瞳孔后,完成铠甲合体?

这个就……

从动作简洁性实用性角度出发,用翻盖手机完成变身的动作,明显更灵活潇洒,而且还省经费。

如果是全面屏智能手机,为了让观众看清手机屏幕上的内容,必须投入一定量的数字特效,不光烧钱,效果也不一定好看。

但是,有科幻感!

这是截然相反的两种路线,主要看制片方想用这个手机做什么。

如果制片方只想单纯卖玩具衍生品,用翻盖手机既省经费,也不影响玩具销售,实属一举两得。

如果制片方另有打算,亦或者拉到了手机企业的巨额赞助,做成大屏直板手机也没问题。

孟浪决定选前者。

他没有别的打算,也没有争取到赞助,没必要做大屏手机,翻盖手机已经够用了。

若是以后拉到赞助,看在钞票的面子上,再换成大屏手机嘛!

当然,拉赞助很难。

毕竟这是一部少儿特摄剧,主要面向未成年观众。这部分人,没有家长的支持,很难消费起售价高昂的数码产品。

估计索尼也是这么想的!

所以在交涉过程中,小野社长很明确地告诉孟浪,索尼对赞助不感兴趣,别指望他们会出钱了。

当然,联名可以谈。

鹏达是一家大型跨国企业,旗下各大ip都具有广泛知名度,双方互惠互利的合作,索尼并不拒绝。

毕竟这种合作,相当于“直播带货”。

鹏达用自己的知名度,向自家粉丝推销索尼旗下产品,顺便抽取一定的佣金,双方都有钱赚。

争议点在于佣金比例!

带货的利润是固定的,孟仔多赚一点,姨夫就少赚一点。围绕这个佣金比例,预计谈判将持续很久。

幸好,时间来得及。

《铠甲勇士刑天》尚处于前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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