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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肖楚楚:这件睡衣,看着好眼熟啊……】(1 / 2)

公交车上。

陆小千一脸懵逼。

这人谁啊,为什么非要追着他不放呢?

还有,任千秋又是谁?

傻妞又是谁?

陆小千,完全就是属于一根经的单细胞生物,直到现在,他都还没反应过来,今天发生的太多事情,都难以解释。

比如说,他的身手为什突然变得这么好。

还有,从楼顶上掉下来,本应该被那根尖锐铁锥刺穿身亡的。

再比如说,那个帅得不像话,但是却在大白天穿着女式睡衣出来招摇的人,以及他手中拿着的那柄血煞长枪。

这些,都不是能够用科学能够解释得通的。

他满心疑惑的时候,却没发现,自己已经被车上的三个小偷盯上了。

小偷,也是行有行规。

这条线,这列公交车,就是他们三个的地盘。

小偷的老大,是一个手臂上刻有蜈蚣纹身的一米八五大高个儿。

穿着一件篮球背心。

手臂上的肌肉隆起,一看就是一个不好惹的家伙。

如此莽汉小偷,手中却夹着一支雪茄。

可惜没舍得点。

就只是这么叼着。

那雪茄的烟头,都已经泛黄了。

可见,叼的时间已经不是一两天。

老大名字叫王天霸,是这一带有名的小混混。

旁边那个女人,是他的女朋友。

一看就是个暗黑萝莉。

那打扮,和小丑的女朋友倒是有几分相像。

不良少女,出来混社会,总是要傍个大哥的。

女人名叫孙飞燕。

王天霸和孙飞燕坐在座位上。

站在他们旁边的,还有一个瘦瘦弱弱,长得贼眉鼠眼的家伙。

和宝莲灯前传里面的五哥一模一样。

他名叫小武,也是小偷三人帮的一员。

但是地位最低。

三个人都是从小无父无母的孤儿,无奈,也只能入行做了小偷。

王天霸是一个经验丰富的行家里手,一眼就看中了刚刚上车的陆小千。

“这小子包里有货!”

“小伍,去!”孙飞燕示意小武动手,上前找机会干他一家伙。

只要成了,今天的晚饭就有着落了。

“我不敢……”但是小武看着有些怂。

但是老大当面,也不敢太大声音,只能弱弱地说了一句不敢。

“过去!”老大王天霸终于亲自下令。

王天霸:“过去!”

“小武,胆子大一点儿,有我和你天哥在呢,快!”

王天霸:“去!”

小武犹豫了一下,拿着手中的报纸,慢慢靠近了陆小千。

虽然胆子小,但毕竟是老手,从小就干这行的。

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周围的乘客也都没发现,小武就已经得手了。

成功从陆小千的背包里拿出了一个什么东西,用报纸包着,回到了王天霸身边,将东西递了过去。

竟然是傻妞!

但是王天霸自然不认得这东西,左看看右看看,这就是一娃娃,根本不值钱,于是对手下小武恨铁不成钢地说道:

“你脑子被门夹了,啊?

你偷这玩意儿干嘛呀,偷手机啊!

再去!”

不得已,小武拿着报纸,又朝陆小千走了过去。

王天霸拿着傻妞,越发生气。

“这什么东西这是?”

于是拿着傻妞在公交车的护栏上敲了两下。

“啊呀!”

却没想到,这娃娃身上居然传来声音。

“咦,居然还是一个会说话的娃娃。”

王天霸好奇地看了起来。

把手放到娃娃嘴边戳了一下,没想到却被咬了一口。

“啊!!!”

顿时,车上的所有人,目光瞬间聚集而来。

王天霸急忙把娃娃藏了起来。

周围的人见没什么异样,于是也就不再关注了,只当是遇见了一个神经病。

小武第二次得手,将报纸包着的什么东西,交到了王天霸手里。

王天霸打开一看,是个钱包。

再次恨铁不成钢地说道:

“我们是专业的,专业的,懂吗?

我们的原则是,以偷手机为主,别忘了!

给他还回去!”

于是把钱包递给小武,让他给陆小千还回去。

孙飞燕却一把抢了过来,说道:“偷都偷了!”

她打开钱包看了一眼,却大失所望,“就二十块钱啊?”

于是,一毛都没拿,又递给了小武,嫌弃地说道:“这也太穷了,还给他!”

也不知道陆小千知道这一幕,会不会被气吐血。

连土匪都看不上自己,是该找块豆腐撞死得了。

忽然,王天霸好像想到了什么,说道:“把纸和笔给我。”

只见他撕下一张纸,在上面快速写了些什么,然后放到了钱包里。

之后,让小武把钱包还给了陆小千。

另外一边,黄眉大王也上了公交车。

但是他却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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