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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零四章:【走到哪儿,杀到哪儿】(1 / 2)

闻言,徐千秋嘴角抽搐道:“老前辈,你这么说可就不对了啊。”

老剑神哦了一声,自顾自道:“确实,有那个借你春雷绣冬双刀的家伙珠玉在前,恐怕那慕容桐皇未必能被你瞧上眼。

那你啥时候对那白狐儿脸下手,越以后,你越难下手,到时候,连做霸王拉弓的机会都没有。

闻言,世子殿下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满腹悲愤。

李淳罡不屑道:“咋的,想跟老夫打架?”

徐千秋撸起衣袖,摆开架势,道:“打就打,看你个老匹夫不爽很久了!”

瞧着这疯子境界一路攀升,由三品,直入陆地神仙,老剑神一脸不屑,道:

“老夫不与你这后生小子一般见识!”

出知章城后,走了一个时辰,才好不容易寻觅到一座孤坟荒冢。

三尺孤坟,荒草疯长。

徐千秋蹲下身,拔去缠绕墓碑的野草,望着这块树起不过三尺的墓志石刻,默不作声。

二十几年寒风苦雨,字迹早已斑驳不清,只依稀断断续续见到残篇断句:

“日出东海,地气涌茫茫;日落昆仑,天穹复归休。

春秋春秋复春秋,马蹄踏破读书声。

吾将囊括宇宙,浩然与青冥同科”。

老剑神闲着没事,便蹲下眯眼看着文章断裂的墓志铭,啧啧称奇。

世子殿下从青鸟手中拿过酒,慢慢洒在坟前。

坟在山头,一壶酒祭奠后,徐千秋坐于地上,望向远方田野。

天下大战在即,此番祸乱,却要由他一手操控。

届时,必将人头滚滚。

较之春秋大战,有过之而无不及。

为天下一统,这个恶人,必须他来做!

自己现在打仗,是为了子孙后代没仗打。

北凉,北莽,离阳,三足鼎立,这一战,不可避免。

便是再多上一些如眼前这般的无名孤坟,名传千古也好,恶名千秋也罢,此战,他必须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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牯牛大岗上,暗流涌动。

二十骑暴毙于贺州知章城附近,消息已传遍徽山。

领头的袁庭山杳无音信,一时间,流言蜚语,千奇百怪。

有人说,是广陵王赵毅不惜调动铁甲重骑抢女人来了。

有人说,是那命犯孤星的袁庭山引来祸水,给赵勾盯上,连累了家族重金培养的骑队。

还有人说,是慕容家那对小雄雌并非凡间人物,有仙人庇佑,各种言之凿凿,各种鬼鬼祟祟。

老家主已潜心闭关多年,主事徽山的轩辕国器又在东越剑池那边与人论剑。

牯牛大岗上,轩辕府邸,群龙无首。

加之,家族内部本就派系林立,长房与其余几房势力,貌合神离,无人能弹压下这股愈演愈烈的喧嚣。

轩辕青锋出自嫡长房,为轩辕世家大宗,可惜父亲轩辕敬城不管老祖宗如何刻意栽培,皆显得不堪大用。

扶不起,大家族自有其优势,换人便可。

轩辕青锋有两个叔叔,轩辕敬意和轩辕敬宣。

一个沉稳持重,一个锐意进取。

后者,武道天赋尤为惊才绝艳,离宗师境界,只差一步之遥。

感觉手指蘸蘸口水,一捅就破,故而轩辕敬宣这一脉,母凭子贵,子凭父荣,在徽山横行跋扈。

但整座徽山,轩辕青锋最不愿意看到的男子,却是她的亲生父亲,那个永远只知道嚅嚅喏喏点头称是的男子。

于一般士族之中,嫡长孙这等行径,许能勉强撑起一个温良守礼的形象。

可这里是牯牛大岗。

轩辕家族,与吴家剑冢,及西蜀刘氏,乃是三足鼎立的武学世家。

读书千斤万卷又如何,比得上别人一双摧山撼城的拳头吗?

山上众人皆知,轩辕敬城不仅对独生女有求必应,对媳妇更是惧内得无以复加,从未有半点纳妾念头。

虽说轩辕家族霸道,任何人想要上山,就得改姓轩辕。

这些年,不乏有武道英才入赘轩辕,但堂堂嫡长房竟没个带把的子嗣继承香火。

便是日后轩辕青锋成功让某位俊彦入赘家族,大宗一脉,难免抬不起头来。

这些年,离心离德,一盘散沙,纷纷改换门庭,去依附蒸蒸日上的其余两房。

轩辕敬城彻底沦为孤家寡人。

甚至,所有人都知道,给这位嫡长孙生下一女的妻子,至今仍爱慕他人。

婚姻初始,她便大逆不道,与轩辕敬城约定,只生一胎。

是儿是女听天由命。

轩辕青锋呱呱坠地后,轩辕敬城果真守约。

轩辕青锋年幼时尚且不理睬娘亲那眉宇间总化解不了的郁结神色,觉得从不发脾气的父亲并未做错什么。

随着年龄渐长,她终于知道,父亲的不争,在崇武数百年的轩辕家族之中,是如何致命。

越长大,越沾染人情世故,轩辕青锋便越想离得这个碌碌无为的男人远一些,再远一些。

轩辕青锋送宋恪礼下徽山,对于这位宋家雏凤,她自然心怀愧疚。

以宋家在王朝内稳居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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