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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四章:【六剑齐飞】(1 / 2)

【说好的百万字起,感觉都没人看了……

也不知道雪中第二季什么时候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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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旁,采花贼龙宇轩在见到主仆二人后,便一直悬着心思。

江湖之大,无奇不有,有人骑驴,并不奇怪。

可是,若是骑驴,加桃花枝,再加武帝城,便万万不可小觑了。

江湖谁人不知,新剑神邓太阿,横空出世,喜好拎一枝桃花,悠游武林。

便是因为此事,江湖之中,诸多崇拜剑神风采的江湖男女,也依照葫芦画瓢。

如此半妖半仙做派,引来个别老派江湖人士十分反感。

试想,每逢桃花盛开时,走于大街之上,十个佩剑游侠,或者女侠,其中,十之三四,手中都提着桃枝逛荡。

如此,成何体统?

不嫌腻味?

这与当年官子无敌曹长卿,所引发青衫浪潮,乃是同一道理。

那时,满城尽穿青衣衫,可谓风靡大江南北。

论人气,一较高下,十大高手中,位列前三甲的王仙芝邓太阿,曹长卿,皆能将后面七位甩开十条大街。

其实力,也不可同日而语。

龙宇轩自是没机会目睹剑神邓太阿真容,却也知道,江湖上,不是随便一个骑驴,拎桃花的,便是剑神。

可眼前之人,神情温和,瞅着不似普通人。

神华内敛,气态不俗。

龙轩宇如临大敌。

见白捡的儿子不知天高地厚,竟在那边灌酒,犹豫了一下,翻身下马,小心翼翼坐在这孩子身边。

将这兔崽子,与那主仆二人隔开。

武帝城中,空落落的主道上,徐千秋走下马车,缓缓前行,欲往阁楼之顶,观此旷世之战。

墙根下,并排站着六位武奴,武帝城武奴,名动天下。

武奴,共计十二位,皆是江湖之中屈指可数的高手,败于王仙芝之手,后,自愿留下为他守城。

其中,剑士四名,刀客三名,枪法宗师一名,拳术宗师两名,琴师一人,棋士一位。

武帝城出动一半武奴,立于城墙之下,想必,定不会是殷勤待客的手段,而是要让那白马出凉州的世子殿下,知难而退。

武帝城之中,从未有过国法,只有王仙芝立下的城规。

在这里,皇帝老儿,王侯公卿,说话都不管用。

无论是谁,都得按照规矩来,除非……

你拳头够硬!

硬到何种程度?

打败陆地神仙王仙芝,便可!

剑童三禄,数次偷瞧那马车帘子,都没能见到那惊为天人的容颜。

于是,只好喝酒壮胆,没话找话,轻声问道:

“老爷,那个公子哥是谁,胆子也忒大了,竟敢无视王老头立下城规,打算登楼。

只是,如今他身边的高手李淳罡,已出城去了,凭一己之力,他能走上城头?

那六位武奴,皆是一品高手,只需分分钟,便能将他揍成猪头。”

中年男子低头喝酒,的眯起眼睛,望着那名年轻人背影,依稀间,顿觉有几分当年的熟悉气息,神情恍惚道:

“他啊,马马虎虎,算个远亲,按辈分来算,得喊我一声舅舅。”

剑童当场震惊道:“老爷,三禄自打认识你,你从未说起过家世,要不,您今天给我说说?”

男子想了想,端着碗,悬于空中,终于笑道:

“当年,我在某地练剑时,他娘亲,也就是远房表姐,曾对我有一饭之恩,有救命之恩,也有授业之恩。

今日,带你来武帝城,便是还那份恩情的。”

少年是个直性子,心里有什么,便说什么,说道:

“老爷,可不是我说你,照你方才所说,这恩情,大了去了,你咋个还法?

加上你们俩,还沾亲带故,你要是出手小气了,我都看不下去!

以后,我可不给你烧水做饭了!”

中年男子嗅了嗅手中桃花枝,调侃道:

“你那点心思,我会不知道?

你是不是觉着,马车里那位,与你一见钟情的姑娘,跟那公子哥有关系,便想借我出手,与之拉进关系,然后去做好事?

你啊你啊,这叫慷他人之慨,否则,以你吝啬小气的性子,十棍子下去,也休想打出半个铜钱来。”

剑童恼羞成怒,不再理会这言辞刻薄的老爷,眼角余光,却是投向马车,生怕那位姑娘听了去,对他产生不佳印象。

男子轻声感慨道:“吴素离开吴家剑冢前,剑山一别,我曾许诺一事。

后来,她为徐瘸子,孤身入皇城,我当时没来得及跟上,以至于她落下病根,我愧疚至今。”

说话间,男子弯腰,从书箱之中,取出一名黄梨木匣。

手指一抹,轻缓推开。

木匣之中,露出十二柄长短不一,却玲珑袖珍的小剑。

小剑颜色迥异,大不相同。

在有所动作前,模样十分人畜无害,温和敦厚的男子,对两辆马车,及饮酒稚童,微笑说道:

“在下邓太阿,习剑时,欠下王妃吴素一事,今日先行偿还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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