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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匈奴未灭,何以家为(1 / 2)

程志一脸疑惑,“恩公是谁?”

“说来话长,如果不是恩公,我罗达早已变成行尸走肉,恩公姓杨名再兴,是个大善人活菩萨。”

罗达此话一出,程志和张狗蛋呼吸一滞,愣在当场。

张狗蛋脸都紫了。

“程志,家里人还等着我们呢,赶紧回去吧。”

杨再兴是他恩人,他能让你杀吗?

弄不好身份暴露,他们还会把我们抓去报官给咔嚓了。

罗达却拉着两人不让走,“要走也得先吃了饭。”

他拉着二人进了杨再兴的院子。

院里,但见一大群人正端着碗排着长队打饭。

“好香啊。”张狗蛋忍不住舔舔嘴唇。

“你们有口福了,今日恩公给村民改善伙食,猪肉炖大白菜,那肉啊,可肥了。”

程志面露狐疑,“达哥,我听过施粥的,这施肉还是第一次见。”

“怎么能说是施呢,这些村民都是给恩公打工的,一天能赚十文钱,每十天,恩公还给大家伙炖肉吃。”

张狗蛋满脸不可思议。

还有这好事?

在浪浪山,两个月能吃上一口肉就不错了。

一天还能赚十文钱?

“你们看,那位穿着长袍,玉树临风

气度不凡的年轻书生就是恩公。”

此时,王承宗正对杨再兴各种追问。

杨再兴不胜其烦。

恰巧这时,罗达带着两人过来。

“恩公,这是我兄弟程志,先前也在军中服役,这是张狗蛋,他们恰巧路过杨庄,我就带他们过来了。”

一听程志也是退役军人,杨再兴眼前一亮。

他身形跟罗达差不多,很强壮。

只是眉宇间带着一股深深的忧虑,似乎苦大仇深。

“你也很能打吗?”

张狗蛋吓得两腿打哆嗦,恨不得转身就跑。

完了完了,杨再兴问这种问题,肯定知道他们两个是浪浪山贼寇了。

罗达嘿嘿笑道:“程志的功夫不在我之下,至于这位张狗蛋,我不是很清楚。”

张狗蛋努力挤出一丝笑容,下意识后退两步。

杨再兴目光灼灼盯着张狗蛋,吓得张狗蛋瑟瑟发抖。

都说秀才手无缚鸡之力,可他感觉,杨再兴的眼神很可怕,仿佛能杀人。

杨再兴噗嗤一笑,“先吃饭吧,老罗,给他们两个拿碗,盛上三块大肥肉,敞开了吃,管够,别忘了先洗手。”

用香皂洗完手,张狗蛋发现自己好香,比大头领身边

的娘们还香。

他看着眼前的大肥肉,咬咬牙。

豁出去了。

暴露了也无所谓,大不了一死,死前还能吃顿肉,值了。

张狗蛋蹲在墙角,狼吞虎咽,就跟饿狼神一般。

有村民递给他三个白面馒头,“慢点吃,没人跟你抢,不够还有。”

吃着吃着,张狗蛋眼圈红了。

都说贼寇大秤分金大碗吃肉大口喝酒,逍遥快活似神仙。

放他娘的狗臭屁。

在浪浪山,有好吃的,头领先吃。

自己这样的小喽啰,只能吃残羹剩汤。

就这,还得抢,去晚了,很有可能就要饿肚子。

而且,每天提心吊胆,生怕官军杀上山来,一刀砍了自己。

连睡个安稳觉都是奢侈。

杨庄,跟浪浪山简直天壤之别。

这里分明就是世外桃源。

村民有钱赚,有肉吃,有亲情,不用抢,不用躲,不用提心吊胆。

他突然很羡慕这些村民,他想离开浪浪山了。

杨再兴端着碗跟村民坐在一起,聊得热火朝天。

“砖窑烧出来的青砖足够大家伙用,你们谁要现在想盖青砖大瓦房,过去拉砖就行,我只收个成本价。”

王承宗凑过来,“先生,我

能不能买,我也想在这盖三间青砖大瓦房,安个家,这样就能天天和先生在一起了。”

杨再兴一脸鄙夷,“不卖,你是官,天天跟我在一起算怎么回事,不务正业。”

张狗蛋的碗差点摔地上。

他下意识想跑,被程志眼疾手快摁住了。

张狗蛋浑身都在打哆嗦。

官可是贼的天敌。

“程志,这里有官,我们再不跑,被抓住,会被砍头的。”

“你跑得了吗?”

“那怎么办?”

“静观其变。”

程志瞥了一眼王承宗,不仅没有惧色,眼底反而全是恨意。

王承宗并没有注意到程志和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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