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不好,可他们是世家,那么多爽眼睛盯着,自己家知道并不算,许多礼节,其实是做出来给别人看的。
送应老爷跟应夫人上木车,应雨灵站在门口等他们过了街头拐角才垂下肩膀。
前世就已经跟父母分别过一次,本以为自己若有机会,应该不会再离开父母身边,老天开眼,她重生到了可以挽回一切悲剧的时候,却还是为了活命要与父母分开。
戈冬止注意到应雨灵惆怅的神色,想了想,轻声安慰道:“应小姐,别难过,明天又能见到岳父岳母了,明天我陪你回去,这样你会比较有面子。”
“真的啊?”应雨灵抬眼看过去,她其实没打算让戈冬止跟着,更想让他抓紧时间认字,没想到戈冬止会自己提出来。
“真的,我虽然不懂那些礼仪什么的,但我知道,回门礼如果有丈夫陪着,对妻子而言,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戈冬止如实说,他只是觉得,应雨灵就该是世家里最精贵、最令人羡艳的大小姐。
嫁给他已经很委屈了,在其他力所能及的地方,戈冬止希望把自己能给的东西都尽量给她。
应雨灵轻轻笑起来:“好吧,那你就跟我一起回门,路上弄精神点,咱们可得穿过皇城最大、最繁华的街道呢。”
不知道是不是巧合,将军府在城西,应府在城东,最近的路就是皇城中间的大道,相当明显,只要走过,就不可能瞒过宫中的眼线,既然他们要一起走过最繁华的街道,那肯定得装得最好。
这一晚应雨灵没多跟戈冬止说什么,只是让他好好休息,还有记得每天洗漱、剃胡子。
戈冬止还不太愿意,他觉得留美髯的男人才是最俊的。
应雨灵却说:“不可以,我不喜欢,看起来脏兮兮的,你要是留,我就亲手给你剃了。”
说完,应雨灵兀自转身回了院子,留下戈冬止愣在原地,他莫名想起自己牵过的、应雨灵的手,那双手要是帮他剃胡子……
当晚,身体很好的戈将军洗了半个时辰的凉水澡,一直到二更天才入睡。
应雨灵自是不知道戈冬止没怎么睡好,她前一晚吃了安眠的药膳,一夜好梦,第二日不等春归来喊就醒了,接着开始忙活,衣服、首饰、配饰、鞋子……各种东西都得好好准备,等时间差不多了,再派人去喊戈冬止收拾自己。
没办法,女子东西多,还得化妆,就得起早一些。
等两人收拾好在院子门口碰头,已经是辰时了。
应雨灵穿着一身青绿色的宽袖大袍,脚穿登云履,头发全部被盘了起来,戴的头饰是同色的青绿绒花,还有珍珠穗子,看起来非常雍容华贵;戈冬止今日也被打扮了一番,穿着墨绿色的儒生衣服,应该是管家为了跟应雨灵配套选的。
打眼看过去,应雨灵十分满意:“人靠衣装马靠鞍,戈将军今日就显得很精神。”
而且戈冬止总算把自己那胡茬给剃了,管家给他梳了个很精神的头,加上翡翠头冠,称得上是面冠如玉、翩翩君子,不开口的话,至少从三品的大官气质是有了。
戈冬止有些不习惯地摸摸下巴:“会不会很……难看?”
应雨灵摇摇头:“俊的,你都成亲了,不要在乎其他人怎么看,我觉得俊就可以了。”
如此,戈冬止总算放下心来,走到应雨灵身边,忽然想起什么:“对了,我是不是应该骑马啊?”
当兵的不一定会骑马,但戈冬止是专门传递消息跟命令的仁勇校尉,所以必须会骑马,在边关苦练过两年。
应雨灵倒是不清楚这个,于是看向管家,管家今日也换了新衣服,恭敬地说:“是的,将军得骑马在前方开路,小姐的马车在后头跟着,但皇城不允许纵马,请将军千万注意行进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