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宴过后王寿安顺理成章的在新邛山的这片妖怪窝里住了下来。
这对他来说其实是个十分不错的选择。
他还不知,只几日的功夫,宇州各处已经贴满了他的通缉令。
关于他的罪行,最无可争议的便是杀害朝廷命官、残杀沈家村沈梃与沈赖氏。
除了这三条人命外,缉拿寿安的捕快们在山洞中发现了胡二贵被邪道人摘掉内脏的尸体,因又在那山洞中找出了沈杰的传家宝玉和衣物,官府那边又做了“合理”的推断,是王寿安伙同胡二贵杀害沈杰图财害命,但又因内部分赃不均,最后他又杀了胡二贵埋尸于此。
至于胡二贵的尸体为什么会少了很多内脏,有人猜测道:“荒郊野外没个吃的,怕不是被那贼人吃了吧?”
这个猜测一出,众人不寒而栗。
过了会儿,又有人说不对了,胡二贵与胡大贵乃是当地通缉的匪人,两兄弟向来形影不离,怎只见弟弟尸首而不见哥哥的呢?
那推断的人一拍脑袋:胡大贵定也被王寿安杀了,只是抛尸在其他处。
又或者,胡大贵是整个被吃完了....
就这么的,寿安在几日之间身上就背了六条人命。
到此时此刻,他的威名已经传遍宇州各城各镇并正往各乡之间扩散。
在官府的通缉令中,他这无名恶匪是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又因见过他的目击者在描述他相貌时大多提到了寿安长得颇为俊美,在几日后通缉令更新的时候还有了“玉面魔”的称号。
再后来,等到各乡各村都张贴了他的通缉令,宇州的街头巷尾已经有了关于他的童谣。
“玉面魔,
骑大驴,
杀兄吃弟没心肠。
玉面魔,
窜人家,
血涂泥墙十里丧。
留下孤儿没人养,
半夜还来抓他吃!”
信息的传播往往会出现误差,特别是这信息本身就是谣言的情况下。
街头巷尾,田间河畔,小孩子们手拉着手蹦蹦跳跳,一边做着游戏,一边用稚嫩的声音传唱着这么一首歌谣。
在歌中,本来官府说是玉面魔吃了胡氏兄弟,却被传成玉面魔吃了自己的兄弟。
而杀了沈赖氏和沈梃本来该算是义举,至少按照坤国律法是如此的。
却因为沈梃家中颇有资产,他家人为免门风被害,去到县里状告的时候把偷情的沈梃说成了是去给孤儿寡母送米面的善人。
这一宣传后,寿安的这一行为就成了杀完沈杰还不满足,杀的兴起追到家中去杀,全然忽略了此时沈杰都成枯骨了,时间根本对不上。
那可怜沈赖氏和无辜的沈梃惨遭厄运,若不是村民赶到,就连沈杰的孩子都要没了。
后来送沈梃下葬时,他家因有资产,几乎是全村人都来送,那排场颇为浩大,三里多的丧葬队也被宣传成了十里。
至于那些知道沈梃和沈赖氏为何被杀的村民为什么不去解释?
一来,解释就是得罪沈梃的家人,都是一个村的,人家还有财有势,谁会大张旗鼓的跳出来得罪人?
二来则是,自古以来就是辟谣要比造谣难,不是没人私下里说出真相,关键是谣言传播的比真相可快多了。
总之呀,寿安现在在宇州也算是个排的上名号的人物了,他若是再像先前一般带着蕾姆四处跑,毫不夸张的说,是个人见到他都得先去报官。
要晓得,官府对玉面魔的赏银已经达到了一百两。
这么个干巴巴的数字说起来可能大家还没什么感觉。
但是在宇州,寻常百姓要是忽然有了一百两,他基本就算是完成了阶级的跨越。
他可以随自己心情去娶上三五个婆娘再花五十两左右购置片不错的田产放出去收租,或者开个什么铺子自己做生意。
这两件事做完,他手里大概还能剩下二十多两银子,就算他那田产或铺子不挣钱,这二十多两银子也能保证他每日尽可潇洒的小酌壶酒,保证一家子十口人能吃上两顿饱饭,就这么舒舒服服的享受三年多时间。
要知道的是在这个时代,像是柳玉米这样的农人,一天的口粮可就只有一个蒸饼,百两雪花银,一辈子的吃香喝辣呀!
除开民间的影响,在比较顶尖的圈子里,玉面魔的名号也有一定的流传度,至少宇州之主,宁王韩飞明就曾拿着寿安的画像疑惑过:“这恶人与我那夷州吴王兄弟居然有个六七分的相像。果然呐,吴王此人人面兽心不是没有根据的....还有那胡氏兄弟,你们死了又有什么用?要是死的是我的王弟胡王,那才叫大快人心呐.....”
只看出六七分是因为画师功底不行,水墨画又重意不重形,若是寿安这个玉面魔到了宁王面前,他就会晓得对方与自己的吴王兄弟长的是一模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