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警官,您丈夫会逼着你做不想做的事吗?”
第一号证据是一杯500ml的温牛奶。
早晨七点半,阳光透过客厅的落地窗一点一点地爬上来。我赤脚踩在地毯上,弯腰拾起昨晚扔在地上的脏衣服。在阳光未曾映照的角落,我从黑暗中慢慢汲取生命的温暖。
梳妆台上的镜子里,一个看起来毫无血色的女人,含着下巴,黑眼圈深重,头发蓬乱,才二十多岁便形同槁木、一如死人。我看到宽大的睡裙下直着两根纤细的腿,血管透过皮肤映出来,如攀援错杂的藤蔓。血管之上是极薄的一层皮,白得发紫。
但我享受此刻,因为赵霖之不在,因为房间里只有我——赵霖之在厨房准备早餐。
早餐很丰盛,毕竟他从不亏待自己。一如初中的时候,他忘记买早饭了,就把我的早餐夺走吃光,害我饿着肚子上课,最后带领其他同学一起嘲讽我肚子饿得咕咕叫好像一头哥斯拉。您知道,一群十三四岁的男孩子,围着一个女生,放声笑她是哥斯拉时,那个女生心里的滋味吗?
吃完早饭,他从厨房里端出一杯牛奶,放在我的面前。他每天都要亲眼看着我喝光一杯牛奶,才会安心去上班。
透明的玻璃杯,映射出乳白色的液体。液体在杯中缓缓晃动,像无数条蠕动的虫。我并不厌恶牛奶,可我讨厌他每天强迫我必须喝他准备的牛奶。赵霖之每天都要亲眼看着我喝光一杯牛奶,才会安心去上班。您读过《雷雨》吧?周朴园强迫蘩漪吃药,好像这样才能显示出他的威严。
我不动。
“快喝。”他有些不耐烦。
我依旧不动。
他坐了下来,靠在椅背上,一副要跟我耗下去的架势。赵霖之乜斜着眼,语气比刚刚更不耐烦:“你喝不喝?”
我很害怕他这种语气。
我是初一才转学过来的,因为我是外地人,平时听不懂他们的话,他们也听不懂我带着方言的普通话。这就成了我的原罪。那会儿,赵霖之也像这样靠在椅子上,乜斜着眼睛看我,用这种语气对我说:“你不会是唐氏儿吧,话都说不清楚?”
也许是赌气,也许是每次我俩僵持,最后都是我妥协。反正我仰脖,把牛奶一饮而尽,空空的玻璃杯被掼在桌子上。
赵霖之站起身,语气冷淡,带着刚刚的怒气:“听话,我今天可能要开会,回来不会早。”他想揉揉我的头发,跟奖励一条听话的狗似的。
我仍坐在那儿,维持着刚才的姿势,头一偏,躲过他的手。他也不在意我是否回应他,径自走向玄关处,提起公文包就走了。
“嘭!”
屋子里终于又剩下我一个人。
他在门外又装了一把锁,我出不去,只好站在客厅的落地窗前,不一会儿,只见一个身着黑色西装、手拎公文包的男子从楼内走出。他没有扭纽扣,一阵风吹过,鼓起他的衣袍猎猎作响,好像一只挺起胸脯的和平鸽。他从初中时代起,就这么自信。
亲眼看到他走出我的目力所及,我才稍稍放下心。碗柜的最上层,放着一只我高中用过的HelloKitty粉红水杯,杯子里竖着一只扁平的不锈钢勺子。
我张开嘴,把那只勺子插到口腔最深处,然后用力向下压舌头。大概三四分钟后,随着腹部阵阵的抽痛,有什么温热的东西自下而上涌到我的喉咙。我趴在水池前,一边吐一边用勺子压舌头,直到牛奶全部吐干净,吐出胃酸来,我才感到一丝轻松。
“这是赵太太的每个早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