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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秋午后的伊利诺伊州阳光灿烂而不炙热,女孩们早早洗完了澡,吹干头发,为晚上的晚会做准备。18岁的女生,身上的每一根线条都青春美好,像挺拔的杨树苗,肆意舒展青春的光辉。

明绯烟对着衣柜里自己家里手绣的旗袍和私人订制的法国高定纠结,最终还是拿下了旗袍。杏色的旗袍上满是苏绣暗纹,明绯烟戴上一串珍珠压襟,把头发挽起,插上白玉发梳,高领的旗袍不方便佩戴项链,干脆只戴了两颗澳白珍珠耳钉,手腕上撸了只高冰荔枝冻贵妃玉镯,细腻莹润,肌肤和玉镯一起在阳光下呈现出半透明的质感。有道是淡妆浓抹总相宜,一套温婉打扮下来,竟生生掩去明绯烟的几分艳色,如同耳畔的两颗傲澳白展现出绸缎般温和的光芒。

诺诺还是选了明艳张扬的红色长裙,戴了红宝石项链,值得一提的是裙摆侧面是一排珍珠扣子,解开就是高开叉的设计。洛凝换了Dior的渐变仙女裙,行走间裙摆如烟,撩人心弦。

女孩们画完妆嘻嘻哈哈在宿舍里拍来拍去,明绯烟拿着把两面三异绣的团扇掐了掐嗓音:“今个儿的天真真是极好的。”又拿扇子去挑诺诺的下巴被诺诺擂了两拳,三人嬉笑着倒成一团。

6:30 诺顿馆

洛凝打量着西服笔挺的男生们,问:“话说,你们有舞伴吗?”

明绯烟被众人打量的有点烦,往桌子后躲躲,“不知道,旗袍很怪吗?我感觉我像只猴子。”

诺诺表示虽然是非遗文化遗产,但在这哥特式的建筑和满眼西装晚礼服里还是有点格格不入的。

洛凝更是直言:“你胸太大了,有点重点突出了。你还是应该穿那条墨绿吊带的,妥妥斯佳丽。”

明绯烟:“张秋穿旗袍多惊艳啊,霍格沃滋那不也西方建筑。”

洛凝:“你别说,张秋那确实好看,但你不看看你什么风格,您老人家一眼蛇蝎美人啊,扮什么温婉如玉。这身你穿也是很好看,但没有最大程度发扬你的风格和长相特色。”

明绯烟二丈摸不着头脑:“什么风格?”

诺诺言简意赅:“狐狸精。就是傻白甜了点。”

明绯烟忿忿地插起澳洲龙虾的晶莹白肉,准备化悲愤为食量,刚吃了一口就被洛凝摁住了:“别吃了,你这旗袍太贴身了,吃一口都显小肚子,你真是自己找罪受。”把明绯烟抑郁地不行,诺诺和洛凝建立在她的痛苦上,快乐地一人干完了一条。

直到一名学生会干部摇了摇黄铜小铃,大厅里的学生会成员停止了说话,通向二楼的两条弧形楼梯上站着黑西服男生和白长裙女生。明绯烟突然抓起洛凝,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退到角落,满脸庆幸,对着洛凝邀功到:“差一点就要重蹈芬格尔和路明非的覆辙了,虽然我不介意跳男歩,但我今晚已经受够注目礼了。”

一身白色西装的恺撒带着皇帝般的赫赫威严走来,所到之处,连光都要为他让步,能与之分庭抗礼的也只有红发巫女了,在众人瞩目中,诺诺依旧漫不经心地摆弄着手中的叉子,仿佛再盛大的场面不过是她眼中的游乐场。

恺撒微微弯身,伸出手邀请,诺诺把叉子放下,并不看恺撒,如女王般纡尊降贵地伸出手,恺撒牵着诺诺走到舞池中央,流水般地音符从小提琴中倾泻而出,舞裙旋转,蕾丝白色礼服裙犹如巨大的白花盛开,在如云的白裙中,诺诺的鲜红长裙浓烈地能灼烧人的瞳孔,如同盛开的曼珠沙华。

明绯烟靠在洛凝的身上,胸口有点发堵,“怎么没人邀请我们呢?”

洛凝摸摸她,“这都是学生会的学长学姐吧,一对一对排好了的。你看这阵型,肯定排练了很多次,今天来的新生都没动呢。”

明绯烟还是打不起精神,“那你说一会儿会有人邀请我们跳舞吗?”

“肯定会啊,我们这么好看,而且他们男生也需要舞伴的啊。”

一曲终了,众人纷纷谢礼,学生会的部长宣布进入下一个流程,恺撒沿着旋梯登上二楼,站在麦克风前,居高临下地扫视众人。

“感谢诸位的到来,真正的精英,永远是少数人,今天,最精英的客人在这里聚集,而最优秀的我们,势必要承担起巨大的使命,世俗不能容忍精英,因为他们愚昧无知,是否被世俗认为是疯子并不重要,我们生而不俗,无惧世人眼光。现在,我以学生会主席的身份,邀请各位,加入疯子的阵营!”

ps:女主长得很有点恶女感,但女孩子多尝试点风格不是坏事,想穿什么穿什么,女主和诺诺洛凝的脸和身材穿什么都是好看的。闺蜜们也是想让她更漂亮,女孩子们就是最好的。

关于女主的家世,参考混血种家族,暂定世家,清朝年间以烧窑起家,如今盛产瓷器,分支涉及刺绣、餐饮等。

一个小设定女主厨艺满点,不是为了讨好任何男性角色,只是女主纯纯爱吃,还有出国留学的伙食,大家懂得都懂哈。

恺撒的演讲我努力往原著恺撒的性格去靠了,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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