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GM:《Always In My Heart》By Los Indios Tabajaras.读文配乐,心情愉悦)
有人说——先不要问这个人是谁,反正他说过:恋爱中的人智商会降低,脑子不好使。
这不仅适用于人,也作用于一只狐妖身上。
陈力喜欢一个人,他喜欢的那个人是一只狐妖。
陈力喜欢他,把他从死敌手里救了下来。
陈力喜欢他,把他从一艘大客船上带到了巴厘岛。
为什么是巴厘岛呢?
或许是因为,都说巴厘岛的酒店很棒吧,风景也很美。
在大客船上时,他网订了一间山庄酒店:面临大海,背靠山崖,椰树成林,阳光、沙滩、乐队演奏,阳台下面就是游泳池,方圆数百里,水天一线,青出于蓝,碧波荡漾。
这些又能证明什么,证明气氛很浪漫吗?
无数对情侣手挽着手来到此地挥洒汗水与爱情的荷尔蒙又怎么了?
有谁规定这里只能情侣入住?
首领有过命令:不准让人发现自己狐妖的身份,哪怕是因为爱情。
但他对自己说了,救下那只狐妖,因为他是我的同类。
仅此而已。
陈力把卫衣男放到靠阳台的长椅上,让他晒太阳。
“如果你总是这么安静多好?不然每次见到我都躲开。”
陈力说道,他端详着卫衣男的模样,对着昏迷的人说话。
“这次你的猎物长得还行。之前你都找些歪瓜裂枣,亏你也下得去口。”
陈力起身给自己倒了杯威士忌,正要加冰的时候,望见了那令人面红耳赤的场景:
对面山庄的酒店,一对欧洲男女在阳台上,她在前,他在后,光天化日之下,也不嫌害臊,拿着一瓶香槟往身上浇,行着那等动物的事!
“妈的,这才早上九点呢,你们能不能注意点场合!”
相隔着一百米左右的距离,陈力挥手大喊道,也不晓得声音有没有传过去。
那对男女也对他挥手,放着明媚的笑。
“你们误会了!我不是跟你们打招呼!”
那男人挑了下眉,那女人向陈力抛了个飞吻。
“有病啊!”
这就是度蜜月、情侣旅游的象征之地吗?
未免过于开放了。
当然,是对于人来说。
陈力这几百年以来,见过无数香艳画面,亲身经历的也不少。
只是刚刚那对男女很煞风景,因为他对那个卫衣男狐妖的情感很单纯,很单纯地喜欢。每次一和卫衣男狐妖在一起,他就变得无比幼稚。
他们俩很久没有共聚一堂过了。
算一算......有十五年了?
“你好吵。”
“你醒了......”
“是你救的我?”
“怎么样,我又救了你一命。”
“我的鞋子呢?”
“你的鞋子太臭,被我扔了。这个杀人犯是逃亡了多久,脚这么臭?给你擦脚的时候,我差点吐出来。”
“我不想和你说话。”
卫衣男想走了。
“拜托,我们才刚见面啊。”
“我们还见得不够多?”
“十五年了,你还不肯原谅我吗?”
“换做是你,会原谅我吗?”
“不那样做,我们都会死的!”
“当初你加入梦魔,我不反对。可我说过,你只要敢动那个小孩,不要再来见我。”
“蓝天,蓝天!他到底对你做了什么,让你过去十五年了还这么向着他?”
陈力的獠牙逐渐显形,眼睛放着红光。
“你没资格过问。”
“他现在已经去到了白日梦那边了,这样你满意了?”
“他被峦生抓走了?”
“自愿的!”
说到这里,陈力平和了许多,不禁笑着说:
“他有喜欢的女人了。”
“我为他感到开心。”
“那个女人是个梦魔。”
“我说过我不喜欢蓝天,你干嘛一副这样的口吻?”
“那个梦魔是王冷。”
“王冷?”
“这下你没话说了吧。”
“蓝天是无辜的,他不该加入任意一边的斗争。”
卫衣男咬开自己的右手腕,他的皮肤变得透明,血管里的血液发了疯一样超速流动,鲜红渐渐深沉,充盈着墨黑色的光。
接着,梦魇便从他的心脏处飞了出来。
他的胸前,跳动着一颗被黑雾环绕的心脏。
数百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