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斯整理了一下衣袖,微笑晃了晃头,向酒保们礼貌地打了个告别招呼,冷静地提起枪,走出了酒馆。
无它,刚刚不过是又一次的童年阴影复习时间——由一个噩梦,转化为一个没有那么糟糕的噩梦收场。
只是维克多·萨斯讨厌做这些无趣的梦。没有别的原因,只因为在他的梦境里,他拿到的草莓软糖永远是苦的,那味道简直令人想要哭泣。
半刻过后,他站在窗台上,为自己剥了颗薄荷糖。接着速战速决,瞄准目标。他把子弹发射出去,把多余情绪抛诸脑后,只专注于眼前这次猫鼠游戏。他看着这个倒霉蛋哭着求饶,心情大好。
事后。
上一场他所去的夜场酒吧已然打烊了。刺骨的阴湿冷风灌入维克多·萨斯的帽兜里,下水道里散发出的腐烂气息,吸引着一群老鼠趋之若鹜。
走在黎明将至的街头上,维克多·萨斯叼着水果棒棒糖,插着兜,走到了对角处的ATM机前,侧着头,漫不经心地从内衬口袋里掏出账本联络簿,有一下没一下地按着按钮,给同僚们打了一大笔钱。
权当是噩梦后遗症吧,这刺激着他快衰竭的神经,那些海马体向他释放着乱七八糟的记忆链,它们和那堆混乱的爵士乐旋律一起攻击着他。
他记得邦妮的小女儿今年要上小学了,艾米娅家的孩子快要满月了,而露易丝前些日子里刚腹部受伤,至今还躺在病床上。还有更多更多,他在这座城市所认识的,那些如他父亲一样不起眼的小杀手。
在哥谭,杀手这行总是不太好做的,对女性更是如此。想要出名,积分总是难赚;权力比命值钱。如果有可能,他希望她们能活得久一点。
但这不是他。如果天主有眼,维克多·萨斯希望自己立刻就下地狱。口腔里的糖果已经融化了一半,他走到了父亲死掉的小巷。
现在的世道已经与过去不同了。
在过去,杀手和刺客是有区别的。刺客玩阴的,而他的父亲收钱办事,喜欢把一切都写在明面上。杀谁,不杀谁,为什么而杀,他拎的清清楚楚。他将自己视为一个黑色地带行走的判官。
但在哥谭,杀手的原则是一步步慢慢丢失的。起初,他开始杀死成年人。到最后,他杀小孩,杀老人。他是法尔科内家族的看门狗,也是死神的摆渡人,他早就杀红了眼。
从前雇佣杀手和连环杀人狂也是谈不拢的。前者为钱杀人,将它视为一项工作,因此看得痛苦而麻木;后者将它看做消遣,因此得到欢乐。
然而维克多·萨斯不像成为如父亲那样灵魂沉重的杀手,也无法彻底沦为杀戮艺术家。
维克多·萨斯,他只是一个中间态,一个成功又失败的混子,一个摇摆不定的乐子人,靠着廉价的甜味剂麻痹自我肉身,讲着烂俗笑话宽慰他根本就不存在的灵魂。
可同父亲一样,维克多·萨斯天生就是做杀手的料。他还是走上了老路,甚至做得更好。
在他所执行过的任务中,他凭借着自身卓越的战斗技巧与天生的智慧,成为哥谭如今最致命、最令人畏惧的杀手之一。
在旁人看来,维克多·萨斯在任何时候都不表现出懊悔,也不表现出同情。他喜爱在敌人的痛苦或临终时嘲笑他们,这让他看起来沾染着一种病态的幽默感。
杀手最重要的就是秉持忠诚,当你的主人下命令,你就开枪。如此简单。杀手不需要如诗人般的柔软情感,维克多·萨斯只是一部没有自由意志的冰冷机器,加了一点小小的彩花装饰——在杀人时喜欢讲一些地狱笑话。
然而维克多·萨斯知道他迟早都是要下地狱的。在那条路上,他不会遇到任何人。
但他每个月底依旧会去一趟教堂,就像从前父亲做的一样。这并不是为了赎罪,也并非是忏悔。他只是去乞求世界末日,顺便辱骂上帝。
哥谭的夜路太漫长了,像是永远走不到尽头。在无所事事的暗夜里,每个杀手都有自己的打发方式。
对于维克多·萨斯而言,喝得醉醺醺后猝然入睡并不是一种最好的消遣,清醒是他最好的安眠药,现在的他需要再换个场地待待,寻找一些新的刺激。
他曾经喜欢去法庭里听案件,观看他们吵得不可开交,最后败给权力与金钱。他喜欢在教堂合唱诵诗时故意跑调,发出奇怪尖锐的声音,再往地上突然开上两枪;他喜欢去吧台里点各式各样的饮料,把它们都混在一起,看哪种更接近于灯光的颜色;他喜欢活跃的,兴奋的,一切将要爆炸的事物;他喜欢那种明天就死的感觉。
走在雾气浓郁的街道上,远处悬空的钟楼传来清晨的报晓,如今维克多·萨斯嘴里的糖已经彻底融化了。随着舌根处最后一点甜味丧失,他烦躁地掏了掏口袋,枪,刀片,联络簿,乱七八糟的子弹,却没剩一颗多余的草莓软糖。
他将这堆混乱的小物件翻找到底,直到他摸到了几日前从俱乐部新来的小舞女那里得来的赠礼——一颗由像是由餐巾纸折成的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