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无聊着,耳后突然响起了一个熟悉的声音,“哇,这里面好气派啊,崇崇,我很喜欢这里。”
听着这软糯无骨的声音,林浅鸡皮疙瘩都掉了一地,回头一看,可不就是多日不见的粱妙晨么。
一个叫妙妙,一个叫虫虫,咋滴,森林大会是吗?
林浅自己逗乐着,回过头来当没看到他们。
这个地方很大,粱妙晨四处看着布置和摆设,一时间也没有注意到旁边的其他人。
她挽着金庄崇的手腕,既雀跃又活泼,还声声崇拜,“哇,我太喜欢这里了,谢谢你崇崇,还是你最懂我。”
金庄崇捏捏她的下巴,“你喜欢就好,以后健身就没人会打扰你了。”
林浅暗暗作呕,粱妙晨怎么跟没见过世面的小姑娘一样天真无知?怎么见到什么都哇哇哇的夸赞?是不是这里的一坨狗屎她都能说成上好的巧克力?
粱妙晨之所以这样,没有别的,不就是为了讨好男人么。
林浅真的很好奇,又偷偷瞄了一眼过去,看那个男人,年纪也挺大了,应该已有家室,粱妙晨好歹正处妙龄,怎么跟了一个老男人?难道她就喜欢这种已经成家立业的老男人?
对于娱乐圈的事,林浅还看不懂,但对于男女之事,林浅还是懂一些的,看着他们那些亲昵的举动,那是恩爱情侣才会做的事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