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清早,季素素坐在化妆镜前。
看着自己这丧尸脸,她拿起了黑紫色的口红。
她要“以毒攻毒”,给自己来个哥特妆!
化完之后,季素素再梳了两条麻花辫。
有点《星期三》那个鬼丫头的味道了。
阴森,冷酷,对味。
现在唯一欠缺的,是她的衣服不配。
忽然间,她又想起来了。
在她每个住所,每个专用的酒店房间里。
都有衣服!
就算没有。
一个电话,也会有专人马上送到。
她腾得站起来,推开边上厚重的隐形门。
果然。
里面是一个大更衣室!
喔——
季素素一眼看到一件黑色的皮夹克。
嗯~不错。
本女王就选定你这个黑色的小妖精了。
她穿上黑色的皮夹克,猩红色的鱼尾裙。
如同黑暗城堡里盛开的毒玫瑰。
又如黑海中嗜血狠辣的猩红女妖。
她双手插入皮夹克口袋霸气走出。
现在,对味了!
谁说去公司一定要白领样?
她季素素就是这么随性又任性。
更何况。
她死了活,活了死。
还要被各种条条框框限制。
那么,她真是白活两回。
她经过凌霄的房门前,顿住黑色的皮靴。
凌霄怼了一瓶红酒还没醒。
凌霄一定很不甘心吧。
他的尊严没能从季素素身上亲手拿回来。
这,是他纠结的根源。
季素素以一个死过的人看凌霄。
多了点以前从来不会有的感悟。
人,果然还得死一回才能彻底活明白。
客厅里,陆司辰和季梓墨已经在吃早餐。
季素素走出时。
这一大一小两个男人都怔住了神情。
或是因为季素素那任性的哥特妆。
或是因为她身上所散发出来的,老娘天下最拽的气度。
季素素双手插在皮夹克的口袋。
看他们两人,果然,也已经换了衣服。
今天小屁娃子一身休闲的运动衫。
像一个精神的小运动员。
看来,陆司辰也挺会照顾孩子。
随即,她拽拽地看陆司辰:“早。”
“扑通。”这声心跳是季梓墨的。
小姑果然霸气。
但在这份崇拜下,却有深深的愧疚忽然涌出。
他低下脸,瘪了瘪嘴。
看到餐桌花瓶里插了一支红玫瑰。
他取出走到季素素面前:“小姑老婆大人,昨天我错了……”
季素素接下玫瑰花,疑惑:“你没有做错什么啊。”
季素素看陆司辰,什么情况?昨晚是你在带孩子。
陆司辰哪里清楚小孩子心里想什么。
季梓墨回房就睡了,没打扰他工作。
这点,倒是很让他惊讶。
季梓墨原来是这么乖的一个孩子。
他对此也有点内疚。
因为他以对季家的偏见。
而武断地认为季梓墨也是熊孩子。
季梓墨低着头,心里快内疚死了:“我不该嫌弃你,我们结婚了,要遵守我的誓言……无论你疾病……”
季梓墨说着说着,真就哭了出来。
没办法再说下去。
陆司辰和季素素都呆滞了。
陆司辰看向季素素,这孩子还认真了?
季素素也很惊讶。
她也没想到季梓墨对这段“婚姻”是如此的忠诚。
还忠诚到产生了巨大的愧疚感。
只因为昨天他看到她那副“鬼样”而跑了。
脑中电光闪过。
她应该早点想到的。
季梓墨其实一直是在努力做一个“好丈夫”。
遵守每一条“好丈夫”应该有的准则。
对家庭要有责任与担当。
对妻子爱护和守护。
以及,忠诚。
这些,应该是季梓墨的父亲,她的大哥季发该做到的事情。
季梓墨表面上看起来讨厌他的母亲。
其实,他是在心疼她。
所以,他在恨季发。
季梓墨的懂事,是因为他高于平常小孩的智商。
但这份高智商。
却没有教他如何去消化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