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由精、气、神构成。
神是精神、意志、知觉、运动等一切生命活动的最高统帅。
圣贤之笔有书:精可化气,气可化精,精气互化。
精气生神,精气养神,而神则统驭精与气。
而修士强化的肉身蕴含先天之精,所压缩炼化的真元即是气,故此两者相辅相成,神念自然成。
叶珩歪着头,遥望着老道士远去的方向。
武技也学了,离下一个境界神念也不远了,到时候也可以飞了。
自己到底用什么飞行呢?
扇子?(嫌弃)
剑?
雪儿用的也是剑吧,可是人家领悟了空间奥义,有点看不上御剑飞行了。
这时,店小二端着酒菜走了上来,一脸纳闷:客人呢?刚刚还有十几人来着。
越想越慌,急得热汗直流,要知道有些客官是还没付钱的。
“小二!放这里吧!
本公子全部包了。”
叶珩朝店小二招了招手,说道。
“来了!客官!”
店小二顿时眉开眼笑,小跑上前,内心恨不得给叶珩跪下。
“不过是有条件的,不用紧张。
你只需将这份书信上的内容散布出去就行。”
叶珩从手袖里取出一锭金子和一封书信,轻移到店小二面前。
见店小二紧张,连忙话锋一转。
“谢公子大恩!
若说其他的,小的也许不行,但论散布消息,小的最在行了。”
店小二嘴角翘起,略带几分自豪,一脸笑嘻嘻的模样,伸出的右手那是极快,瞬间就将金子和书信握入手中。
“嗯!
另外帮我准备一间……不对,两间雅间。
给!
多出来的算赏你的。”
叶珩再次取出一锭金子,放在桌面上。
“公子一看就是大富大贵之人,他日必定登临高堂,鱼跃龙门……”
本来还有几分顾虑的店小二再次看到一锭金子时,眼睛直冒精光,所有顾虑都不再是顾虑,恨不得自己变成狗膏药贴在叶珩的大腿上。
“去吧!”
挥了挥手,叶珩示意店小二下去。
“把酒仰问天,古今谁不死?
所贵未死间,少忧多欢喜。
穷通谅在天,忧喜即由己。
………”
仰天望空,浊酒一杯,酒香下肚。
叶珩摇了摇头,眼睛盯着酒杯。
下一秒。
一只灰白色相间的鸽子飞落在酒桌上,鸽子的右腿上绑着一张信条。
缓缓取下信条,将鸽子抛向空中。
信条张开,上面绘画着一张小巧的地图。
一眼,记入脑海。
指尖轻轻一捏,信条化为齑粉。
缓缓起身,纵身一跃,跳下三楼,缓步朝目的地走去。
………
大秦王朝的东部边疆之地,与大宋王朝相交之地:寒山郡。
寒山郡也是大秦王朝最乱,最贫穷之地。
大秦王朝上一代皇帝曾遭受过大宋王朝的刺杀,虽未成功,但也致使上一代皇帝重伤,这也导致了两大王朝水火不容,时常发生战争。
而王仙芝经过叶珩的安排下,顺利地加入了东征大军,也就是驻守在寒山郡边疆之地的大军。
此刻的王仙芝已然脱胎换骨,不再是先前瘦不拉几的少年了,而是一名身穿盔甲,手执长枪,腰间佩戴一把长刀,整个人在阳光地照射下,显得格外的英姿飒爽,浑身一股将军风范,修为也是达到了锻体境。
因前几日,自告奋勇护送东征大将军之女赵妍儿有功,被东征大将军赵霸天额外提升为百夫长。
而作为东征大将军赵霸天的女儿,军营里没有一人是不知道赵妍儿的性格,古灵精怪,刁难任性,还特别腹黑,更是被冠以“妖女”,“魔女”的称号。
赵霸天虽然不止赵妍儿一个子女,却唯独喜爱赵妍儿这个女儿,视她为掌上明珠。
士兵们一听到护送的对象是赵妍儿时,那是一个比一个跑得还快,唯恐被选上,甚至有士兵当场装病。
而刚加入军队的王仙芝只想早点完成任务,并报答叶珩的救命之恩,故此,平日里的他一心想着修炼和杀敌建功,对大将军之女赵妍儿的性格一无所知。
见有如此机会,王仙芝自然是毫不犹豫地站了出来。
其他的士兵不约而同地后退一步,一脸幸灾乐祸。
就这样,护送任务落在了王仙芝和几个士兵身上。
当时的他还纳闷:不就是护送个人吗?怎么还推辞起来?护送任务可是所有军队任务最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