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重’一样是禁词嘛?你这样很危险。”
一夜旖旎,缠绵蕴藉,城市灯火通明,一间房间终于从里面透出一点光线。
肖黎瑾有些失神,在林之轩抱她去浴室的路上,她好像在耳边模模糊糊听到一句:“肖肖,你赌对了,我看完它正好三天。”
“吃醋”后记——
[啦啦啦啦啦,我的小读者们!这本书终于是出实体书啦!这本是我的处女作,包含了我许多心血,我以前没想过我会出版自己的实体书,也收获了很多可爱的读者!在这里先对你们道一句谢,没有你们也没有我现在的成绩,这一点之于你们,有很大的关系。
你们早年最经常问我的是“这本书有没有原型”,这个问题以前我微博已经回答过了,在这里再回答一次——
有的,这本书有原型。
当时得到答案后你们又问我“为什么会走上写作这条路,是因为那个原型吗”,我想说,我最开始其实并没有想走这条路的想法的,但确实有百分之八九十是因为这本书里男主角的原型。
不过一也是因为我初中开始就喜欢看小说,二是因为暗恋的那个他,跟大多数少女一样,刚开始我总会把我们发生过的一些事记录下来,后来因为想把我跟他的故事纪念下来,于是就萌生了把我们的故事写成小说的想法,然后你们就看到了我创造出来的这本书啦!
如果不是因为他,那我就不会去创作下“吃醋”这本小说,也不会签约,更不会出版,虽然没有很厉害,但一切的一切,所有的所有,源头都来源于他。
想听听我们的故事吗?我简略概括一下吧?(这篇后记也可以算是我写给他的一封信吧。)
我初中就对他有意思了,准确来说,我是初二才真正开始在意起他的,不过后来我们在一起时,我对他谎称我是上了大学才看上他的,所以他直至今天,一直被我蒙在鼓里哈哈哈哈哈!
我们初一相遇,他跟我是前后桌,后来也做过同桌;高一还是一个班,我们“再续前缘”,在命运的安排下又做成了同桌;大一在一起,这次我们是不同专业,只不过有时候他会来蹭我的课,四舍五入他也算是我不定性的同桌。
现在我跟他认识快十年,现在一起已经快四年啦!
说实话,这时候他还不知道我为他写了一本小说来纪念我们之间的故事,而且我还成功地隐瞒了他将近四年……嗯……所以!“吃醋”就等毕业作为毕业礼物送给他吧!不知道他看完会是什么反应?
很期待他看完这本小说的反应,我小说作者的身份对他藏的很好,包括从初二开始就暗恋他这件事,我也藏的很好,等毕业就要告诉他了,不过不是我才不会亲口跟他说呢,而是让他自己从“吃醋”里面慢慢发觉原来他当年一见钟情的女孩也曾暗恋了他五年时光。
如果大学也算的话,其实是九年。
小小自恋一下……他要是知道这件事会不会后悔没跟我早恋?
哈哈哈哈哈回归正题!
我决定把“吃醋”这本为他而写的书送给他的时候就已经做好了让他知道一切的准备,我小心翼翼藏了那么多年,突然被揭开,还真需要下很大决心,嗯,所以我下了很大决心!(我好像在说废话……)
30w字里面融进了我的青春和少女时代的心事,感觉很少但却又很多。
对了,我之所以能把这个身份在他面前藏了那么久,也是因为我码字一般都是在宿舍,有时候是在家里,所以他就比较难发现,而且我在宿舍,一般也是在床上码字,我闺蜜跟舍友她们都没发现,更别说他了哈哈哈哈哈!
最后!打个赌吧,就赌他几天看完我这本小说。
我赌他三天之内看完!
最后祝愿你们暗恋的那个ta也能对你说“我爱你”。
——凡凌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