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老而又安静的伯尔尼街头,一辆装甲车在街道上横行。
车胎轧过刻满了故事的沧桑的石板上,嚣张而又暴戾,在这个被时光所遗忘的城池,装有现代最尖端武器的装甲车从马路上驶过的画面,与这里格格不入。
沿途的车辆都在避让,沿街的商铺纷纷关门,路过的行人急急忙忙躲好藏好,这一幕对这里的人来说,只有在电影里看见过。
车里,阿烈抱着池小叶,一手捂着她后背上的枪眼,一手捂着她的肩胛骨,焦急地喊道:“去医院,去医院。”
“去什么医院,这臭婆娘杀死了克雷格,还差点杀死你,你怎么还要救她?”
“你不懂,我说去医院就去医院,废话什么?!”
“烈,后面警察在追,我们能不能逃掉还是未知数,现在怎么去医院?”
阿烈看了看车窗外,是啊,现在闯进医院也不妥,他仔细地探了探她的鼻息,还有气,子弹都没有打中她的要害,只要把血止住,肯定能保命。
“止血,快把药箱拿过来。”
同伴们都很不解,都恨不得杀死这个女人,为什么阿烈还要救她?!
可是,毕竟阿烈是他们的金主,他们不得不听令于他。
阿烈自己也受了伤,看着奄奄一息的池小叶,他全然顾不上自己,一直在帮她消毒止血。
可是,伯尼尔的大街并不平整,高地不平,蜿蜒不直,后面还有警察在追,阿烈根本没有办法处理她的伤口。
眼看着她的血越流越多,她的嘴唇越来越白,她的气息也越来越弱,阿烈终于明白内心深处的渴望,这些年,他过得太孤单了,他只是想有一个人能陪伴自己而已。
自从十岁那年身体被毁之后,往后的这三十年来,他从没有真正开心地笑过,一开始,他就是一种攀比的心态,只要占有了阿肯的女人,就是一种赢。
然,慢慢地,从他无限次纵容她的各种作怪开始,赢,成了其次,占有,成了首要。
是的,他想占有她,最好还能占有她的儿子,他们正好是一家三口,从此没有人会知道他身体有残缺的秘密,从此他可以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
就在刚才,他发现,自己也可以让步,没有儿子也行,他们小两口过过二人世界也不错,他性格孤僻,不善言语,而她,叽叽喳喳,能说会演,他想,生活中有了她,一定不会太寂寞。
说不清是出于什么样的感情,他就是不想她死,不想她离开自己。
“不行,止不住,停车,停车。”
同伴当然不答应,“你疯了,现在停车,我们都得死。”
阿烈脱口而出,“她要死了,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这一句话,足够让同伴嘲笑,也让他自己感到错愕。
“她的生死我们可不在乎。”
阿烈扑过去抢方向盘,另外几个同伴合力将他压制住,不让他影响开车。
“放开我,放开……”阿烈额头的青筋都突出来了,“你们到底听谁指挥?谁给你们钱?!”
在这种颠簸不止的道路上,装甲车其实没什么影响,只是颠而已,但是普通车辆不行,随时都要接受爆胎的可能,长时间追击根本不行。
他们已经甩掉了后面的警车,只要再往前驶入他国境内,就没人能威胁到他们了。
“前面马上离开瑞士境内,到时候再找个医院治她,总行吧?!”这是他们最后的妥协。
前面是一段无人公路,高低起伏的山地中间盘旋着一段沥青公路,放眼望去,不见一辆车,更别说有人。
只要驶过这段路,他们就安全了。
就在这时,上空传来飞机的声音,一架战斗机追踪上了他们。
“咻”的一声,战斗机发射的一枚炮弹就在他们车辆的前面不远处炸开了,那声音,震耳欲聋,巨大的冲击波击碎了装甲车所有的车窗玻璃。
车子不得不停下来,战斗机就在他们上空盘旋,随时发射第二枚,他们赶紧下车躲避。
公路的两边都是茂密的丛林,是绝佳的躲避地点。
“烈,快走。”
“不行,带上她,带上她。”
“带不了她,快走!”
几名同伴一起将阿烈拖了出来,连拖带拽地带着他跑入了旁边的丛林。
他们以为他们已经跑入了安全地带,殊不知,他们是跑入了别人的地盘,成了别人瓮中的鳖。
“这是哪?”
“管它是哪,跑就对了。”
“等等,这里很奇怪。”
大家都发现了异常,这丛林并不像野生生长的,倒像是有人管理的,布满野草的地上很明显是一条人为走出来的小路。
忽然,林间传来了一阵清幽悦耳的笑声,吓得大家自然而然地聚成了一团,紧紧挨着。
“不是有鬼吧?”
“我信上帝,不信鬼神。”
就在这时,也不知道从哪里传出一阵枪声,准确无误地击中了他们之中一名同伴的眉心。
“额……”中枪的人瞪大了双眼,直挺挺地倒在了血泊中。
大家都慌了,出来六个人,已经死了两个。
对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