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案子,死者是一名小商贩,凶手是一名富商儿子,起因是小商贩卖的胭脂和富商店里卖的是一样的,但是价格差了一大截。
这案子当地官府审判之后,判了死刑,但是大理寺复核之后不通过,刑部建议判流放。
两位先生研究了一下这个案子,当地官府建议判死刑,是因为手段凶残,杀人还把脑袋砍下当街踢,性质十分恶劣。
而大理寺复核认为是激愤杀人,凶手一开始没有杀害意图,不是心存故意。
反而是刑部那边提交的一份卷宗说,商贩嚣张,一再出言挑衅,甚至带着两个二流子先动手打了凶手,激怒了凶手之后,凶手才杀人的。
关于这个部分,地方官府并未有陈述。
很明显,刑部与大理寺当时是合谋的。
而吉州的第二个案子比较严重。
凶手吉州侯爷吴勇,这位吉州侯吴勇的祖上是随着洪祖打天下,是开国元勋。
当时开国元勋的侯爵之位含金量很重,在吉州呼风唤雨只手遮天不为过。
只不过到了吴勇的时候,渐渐地便出现了颓势,毕竟没有实职只有爵位,京城那边也许久没有经营了,地方官府也不卖他的账。
当然,烂船还有三斤钉子,钱财依旧是可通天的神器,吴勇自小锦衣玉食,没经历过什么大波折,家中富庶又有爵位,他承爵是早就定下的,他自出生就没有什么可以忧虑的事。
养就了他目中无人,狂傲自大的性格,加上不爱读书只爱习武,承爵之后身边围绕着一群溜须拍马之徒,日日纵一情声色,饮酒御女,好不奢靡。
一日他在秦楼饮酒作乐到天亮时分归家,被一孩童惊了马,把醉醺醺的他吓得醒了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