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时常给她梳理头发,按摩胳膊腿。他陪她晒太阳。他细声细语的在她旁边说话。他在打雷的时候下意识捂住她的耳朵。
他在寂静无人的深夜,喘着粗气释放在她的胸口。他无比满足。不能割舍。
……
他要娶她!他要真真正正的拥有她!
三年以后,蒋鑫的结婚申请安静的放在常务副院长办公桌上。他给廖晴所在居委会的彭主任也送了一份。
所有人都知道了,蒋鑫,待廖晴,是动真格的。
这种伦理上的新问题史无前例,也无可参照。常务副院长召集了专项会议,党支部工会妇联老干部科蒋鑫的家人廖晴的同事居委会工作人员都参加了。
最后,是高强和居委会彭主任拍板决定了,让两个人结婚!廖晴应该有一个家,蒋鑫应该可以照顾好她。
蒋父蒋母提出来唯一的条件是哪一天蒋鑫后悔了,可以单方面提出离婚,任何人不得阻拦。否则绝不同意他(她)们结婚,会以死相逼。大不了老两口一起跳楼!
常务副院长代表组织予以同意。开玩笑,哪天蒋鑫变心了,不同意的话,对着一个昏迷不醒完全没有自理能力的人,有多少种办法可以制造意外!
自古以来,强扭的瓜不甜,这件事还是遵从清醒的人的意愿最好。
蒋鑫与廖晴在春节前领了结婚证。省里面特事特办,民政局工作人员□□,盖了章,发了证,成了。
而这,只是故事的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