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正襟危坐的听着张山惊人的分析。
“虽然说这伙人胆大妄为,但是一连杀了两个人让他们心有余悸,生怕警方会找到他们,所以3号死者距离4号死者的死亡时间间隔了两年,而2号死者和3号死者的死亡时间也间隔了两年,两年便是凶手的犯罪周期。”
犯罪周期现象,学名应为犯罪循环变动,是指犯罪现象的总体及若干 罪种的数量在一定时期内比较稳定的涨落起伏以至循环往复.借助于统计学的处理技术,我们可从按月、年等单位连续编制的犯罪数据中看到明显的循环变动,这是 否定之否定的辩证唯物主义规律在犯罪现象中的一种体现,具体由各种致罪因素对立统一的矛盾运动所决定.犯罪周期是一种近乎规律性的盛衰交替变动,是犯罪运动的正常表现形式.犯罪周期理论的建立和运用对正确研判犯罪形势,修正与克服传统经验分析及定性研究中的错误与不足, 探索与把握犯罪宏、微观规律,科学预测犯罪走向及解释犯罪数量变化原因具有重要的意义.所以在刑警破案时,凶手的犯罪周期也会作为线索参考,
因为犯罪周期的长短和深浅也侧面的体现出凶手的心理活动。
在替死者惋惜的同时,众人也对凶手罪大恶极的犯罪行径表示着强烈的不满,孙鹏紧紧的攥着手里的中性笔,狠不得把笔给掰断。
“而事隔两年之后,凶手觉得前面两个尸体都没有人发现,就又开始了新的一轮犯罪。这一次,黑市需要一个肾源,他们把目光锁定在了2号死者的身上,我们再回过头来看看2号死者的具体情况。”张山又一次的切换了屏幕上的画面,2号尸体的面貌定格在画面当中。 “这一个死者的身份我们仍然没有确定,但是根据1号和3号死者的指认,我们推论这应该也是一个乞讨者,同样是他们这个犯罪团伙的提线木偶,因为凶手在谋杀4号和3号当中吸取的经验,他们没有采取毒杀的方式,而是在死者不注意的情况下用钝器击打头部,将其打晕。根据法医的进一步的尸检结果来可能,2号尸体的颅骨粉碎,但是并没有直接伤害到重要的部位,所以2号尸体当时并没有死亡,而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处于昏迷状态。在死者腹部的伤口处,法医还检测到了红细胞,这也侧面的印证了他的观点,2号死者大概是是在有生命体征的
状态下接受的肾移植手术。因为死者当时还活着,甚至做手术的医生还为死者缝合了伤口,在死者的血液内法医也检测出了静松灵的残留,静松灵是一种麻醉药物。”
张山继续道:“肾脏摘除手术做的十分成功,但因为2号死者当时本身就处于昏迷状态,并且脑部受到重创,在手术结束之后就在昏迷当中死亡了。当然,凶手也并没有把这当回事儿,他们要的是他的肾,他的命对于他们来说并不重要,所以就故技重施,在半个月之前就将死者给埋了,地点仍然是前两次的抛尸地点。而且半个月之前刚好有大雨,在挖坑的时候进了很多水,尸体在泥水里泡了很久,所以时隔半个月,2号尸体仍然呈现出一副高度的巨人观状。”
张山话音刚落,慕云接着话茬问:“既然凶手的犯罪周期是两年,那么为什么1号死者只相隔了七天就被他们杀死了?他们杀害2号死者到1号死者之间的犯罪周期只有短短的七天啊!这有一些不符合他们的犯罪习惯吧?”
张山不慌不忙的解释道:“虽然说他们的杀害4、3、2三名死者的犯罪周期都是两年,但是大家不要忽略犯罪嫌疑人的性格,他们是一伙心狠手辣,为了
谋财什么事情都做的出来,在金钱面前,他们可以不顾一切。而杀死3、4两名被害人的时候,他们并没有真正成功的把器官给卖出去,所以他们的沉淀期有足足2年的时间,但是杀害2号被害人的时候,他们却十分成功的把肾脏给卖了出去,得到了一笔巨款,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他们丧心病狂了,没有选择沉淀避风头,反而铤而走险,决定再杀一个人,取下器官卖钱。”
孙鹏问道:“可是1号死者身上也没有失去什么器官啊。”
“他们最后一次选择的杀人对象身份已经确认,死者的外号叫桩子,就是3号死者生前乞讨的区域,两年前桩子接替了3号死者生前乞讨的区域,在职业技术学院一代有很多商户都认识他。”
“山哥,我有一个问题。”孙鹏问道,“凶手的杀人不是漫无目的的杀,而且人体器官有一定的特殊性,人在死亡24小时之后器官基本上就失去了作用,所以他们杀人之后应该在24小时内就把器官给移植出去。说白了,要根据市场需求,只有黑市有这方面需求的时候他们才会去杀人,否则人就白杀了。那么他们是有什么样的需求才会杀了桩子呢?”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们杀害1号嫌疑人应该是为了心脏吧。”慕云在一旁淡道,“根据法医进一步的尸检报告,1号死者生前有先天性心脏病。”
“是的。”张山对慕云的猜测表示肯定,“凶手正是为了桩子的心脏,可是凶手不知道的是桩子竟然有先天性的心脏病,当桩子的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