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其实特别羡慕乡下的孩子,我小时候要么被送到琴房,要么被送到少年宫,真真无趣极了。”季书遥自顾自地调侃自己。
眼前的萤火虫越来越多,在树荫里在草丛里在人群间穿梭往来;来看萤火虫的人也越聚越密,三三两两,交头接耳。红墙在流萤的加持下,像极了通往灵隐国度的密道。夜空如同一张黑色巨型幕布,一群一群的萤火虫就像密集的星群,静谧得过分,神秘得过分。
孟想暗自吐了吐舌头,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她小时候在乡下,特羡慕城里小孩,吃的好穿的还洋气,旱的旱死,涝的涝死。
虽是盛夏,但灵谷寺的晚风竟也比南都其他地方要凉爽几分。也许真的是佛门清净之地,倒颇有一种“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的古意来,孟想躁愈的心突然就安静了下来。
和情商高的人聊天是一件特别轻松的事情,他们聊着各自感兴趣的话题,天马行空,思维跳跃得正常人似乎根本赶不上。不过还好,经过这几次的相处,孟想明显感觉他俩都不太像正常人。
当季书遥听到孟想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愣了一下,然后哈哈哈地畅怀大笑起来。孟想看着笑得花枝乱蹿的季书遥,竟然也跟着哈哈哈地笑了。
俩人就这样“哈哈哈哈”持续笑了半分钟,笑得孟想捂着肚子快要打滚,笑得周遭的路人都像看神经病人一样看着他们,俩人才慢慢停止。
接着就是一阵安静,气氛略微有些尴尬,就在孟想准备提出打道回府的时候,身边突然冒出一句话,着实吓了她一跳。
“孟想,做我女朋友吧。”
虽然早知季书遥有此意,但孟想怎么也没想到他会在这个时机提出来。
季书遥看孟想半天也没有回应,试探地问道:“嗯,怎么不说话?”
孟想尴尬地挠挠头说:“哈哈哈,没什么,只不过这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遭遇这么直球的表白。”
学生时期的孟想一颗心都扑在学习和明哲身上,也不是没有其他小男生蠢蠢欲动,只不过都被她的不开窍所击败。工作之后的相亲就更别提,跟菜市场买菜一样,都是先看条件,一般还没等到表白那阶段,双方就已经结束。跟明哲的那次恋爱,其实也是孟想变相主动表白,所以当她接收到这么主动的告白还是愣了许久。
内心有一点点酸涩有一点点开心也有一点点难过:“原来,被人表白是这种感觉啊。”
季书遥看着孟想脸上的表情在一点点变幻,也没有催促,似乎过了一个世纪,孟想终于整理好自己,特别严肃地朝着季书遥伸出了右手,说:“你好,男朋友。”
季书遥看着孟想,无奈地摇摇头,然后伸出了左手:“孟小姐,做我的女朋友好像也不用这么视死如归吧。”
两只手交握的一瞬间,孟想又哈哈哈地大笑了起来。不得不说,和季书遥这样的人在一起,确实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
走出灵谷寺,回到停车场,季书遥像变魔术般从后备箱拿出一大束粉色玫瑰花递给孟想,似乎某人特别喜欢粉色,但愿以后不要送她芭比粉。
孟想一边接过玫瑰花一边问:“季先生,如果我今晚没有答应做你女朋友,那这束花怎么办?”
看着一边拉车门,一边歪着头,眼睛亮晶晶的孟想,季书遥特别可怜兮兮地说:“哎,还能怎么办,只能去大马路上随便拉个女生,求人家做我女朋友了呗。”说完还特委屈地看了一眼她。
“哈哈哈哈,季书遥,你太搞笑啦,哈哈哈哈。”
这个夜晚,对于每个人似乎都不平静。
明哲照旧点开了孟想的朋友圈,还是一条直线,虽然已经做回陌生人,但他依然奢望能时时刻刻感受她的生活,感受她的快乐。不知道是不是老天对他的惩罚,清梦了无,他再也没有做过梦,再也没有梦到关于孟想的任何蛛丝马迹,那些久远的记忆似乎被人强行抹去一般。
明哲放下手机,躺回了床上,脑海里空空一片,他伸手抚摸着脖子上的对戒,手上的冰凉触感在这个盛夏的夜晚丝毫不起作用。
下一刻,明哲猛然从床上坐了起来,他再一次打开孟想的朋友圈,颤抖的双手揭示着此刻的他有多么地慌乱。孟想朋友圈的背景图赫然换新,是一束包装非常精美的粉色玫瑰花。玫瑰花娇艳欲滴,但是旁边的卡片却更引人入胜,因为那张精致的卡片上印着这样一句话:“女朋友,你好呀~”
卡片上的字一看就是手写,字体肆意飞扬,不难想象,有着这一笔字的男生会是多么地自信洒脱。他一定有着一双修长白净的大手,能够紧紧包裹住孟想娇嫩的小手,无时无刻都能给与她生活的力量。
明哲其实早就想过这一天,想过有一天孟想真的放弃他,真的从他的生活中彻底消失。他做过相当长的心里准备,可是他没有想到当这一天真的来临,真的要他直面,会是如此艰难。
当一个人在暗夜里踽踽独行了良久,终于迎来了黎明的曙光,那么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