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迷糊糊之间,孟青云听到了一段对话。
“孟老汉,治好你儿子,你把迎弟许给老夫做妾,此话当真?”
“当真!只要您救活幺郎,别说迎弟,让老汉做牛做马都可以,王郎中,老汉就这一根独苗,可全指望您了!”
“呵,我王笠是何人,区区病症不在话下,当牛做马就不必了,你写一份文书给我吧。”
大宇皇朝惯例,娶妻纳妾,须有文书为证,交予官府留存,一旦立下,此事几乎板上钉钉,可眼下小儿子的病尚未痊愈,孟学永一时之间颇为踌躇。
“这……王郎中,幺郎的病还没好……”
王笠冷眼看来,嘴角挂着些许冷笑,“没有文书,老夫绝不出手,你家一贫如洗,既出不起诊金,还舍不得女儿,难不成想空手套白狼?孟老汉,若不是看你虔诚,老夫连你家门都不会跨进一步。”
“你还是早做决定吧,令郎的病可耽搁不得!”
沉默片刻,孟学永认命般的说道,“老汉晓得哩,只是老汉不识字,更不会写文书,能不能请郎中代笔,老汉画押?”
王笠欣然答道,“可,我这就写来。”
就在王笠摆好笔墨纸砚,即将下笔的时候,一道声音从床榻上传来,虽然虚弱,却十分坚定。
“这份文书,不能签!”
……
孟青云做了个梦。
他梦到自己穿越到一个叫大宇朝的陌生世界,附身在了一个屡试不中的倒霉书生身上。
巧的是,书生也叫孟青云,前天被同村富户之女柳花琴抢亲,奋力挣脱后趟着河水逃窜到家,惊吓加上风寒,一病不起。
原主死去,他的灵魂占据了躯体,并且接收了原主的记忆。
哪知自己刚刚苏醒,就听到了有人在打姐姐的主意,等孟青云强撑着坐起来,看到这位王郎中的相貌,更是气不打一处来,且不说长相如何,你个白发老头,好意思打一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的主意?
臭不要脸!
一旁,见到孟青云醒来的孟学永惊喜交加,三步并作两步凑了上来,“幺郎醒了?身子还难受么?”
“这两天你一直躺在炕上,醒来的时间越来越少,多半在昏迷发烧,吃了好几副药都不见好转。如果你有个三长两短,老汉可怎么活啊……”
瞧着孟老汉越说越激动,孟青云连忙打断了他,“额,我没事了,爹、爹你不用担心。”
虽说自己全盘接收了原主的记忆,但是这声称呼叫出来,还真有点不适应,孟青云暗自叹了一口气。
“哐啷!”
盆子掉地上的声音将孟青云吸引,紧接着一个惊喜的声音传来:“阿弟,你醒了?”
孟青云扭头,见到一个娇美而憔悴的面容,正是五姐孟迎弟,原主三岁丧母,是五姐将他带大的。
如今孟迎弟十九岁了,仍然待字闺中。
孟迎弟见弟弟醒来,顿时喜出望外,几步跑过来摸摸他的额头,捏捏他的脸,惊喜道:“不烧了,不烧了……谢天谢地,阿弟你终于好了!”
说着,她眼泪扑簌簌流下来,泣不成声。
“五姐,你别哭了,我这不是好了嘛。”孟青云不由自主的眼睛一酸,安慰着姐姐。
孟学永抹了抹眼角,笑呵呵的看着姐弟两,整个家里仿佛瞬间生动了起来,再不复之前的阴霾。
“咳!咳!”
两声重重的咳嗽响起,提醒中夹杂着不满。
“哎哟,王郎中,您看我,幺郎这一醒,老汉太过高兴了,王郎中,您快请!”孟学永转身道歉,连忙将王笠引到床前。
看着这一脸倨傲的老头,孟青云脑海中的记忆开始翻滚。
王笠,王郎中,是茂泽镇小有名气的医者,传闻此人医术高超,但三分本事,七分脾气,一般人家可请不动这位,想起之前的对话,显然,王笠今日登门是另有所图,瞥了眼梨花带雨的五姐,孟青云心中了然。
王笠板着个脸走到孟青云跟前,眼神紧紧的盯着他,“你之前说什么?文书不能签?”
身侧的孟学永表情一怔,他倒是忘了,王郎中逼迫自己签文书,幺郎是要阻止他来着,感受到两人间不同寻常的火药味,孟学永连忙打岔道,“王郎中,幺郎刚刚醒,估计是说胡话哩,还请您给他看看。”
孟青云还要说话,结果孟学永已经抓住了他的手,眼神恳切,顿时,孟青云沉默了。
“唔,把手伸出来。”
号了脉,王笠沉吟道:“脉象平稳,没什么毛病,就是有些气虚体弱,待老夫给你开个方子,吃上几副药调养一下吧。”
完了?幺郎这就好啦?
祖宗保佑,孟学永差点以为自家要绝后了……
可是,还没高兴多久,瞅着孟迎弟看了好几回的王笠,已经心痒难耐的问道,“孟老汉,文书可以签字了吗?老夫现在来写,即刻就好。”
“这个……”
眼见着躲不过这一茬,孟学永赔着笑,吞吞吐吐的说道:“王郎中,幺郎好了,您看……幺郎的病您也没有出力,那……孩子也不容易,要不就算了吧。”
“孟老汉,你红口白牙说过的话,难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