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少,一两千也不算多。
运粮部队在辉军眼皮下活动几天,辉军都不来劫粮。
这让诱敌的队伍很难受。
还道自己演技不行,使劲提升自己的诱敌技能。
并非辉军不眼热粮草,实在是胡启凡有令在先,不论宇军如何引诱都不得私自出战,否则军法从事。
当然若是宇军打过来,另当别论。
所以宇军运粮队大张旗鼓送粮草,辉军却只能流口水。
却说刘兴宇在曲度城呆着实在无聊,这日率两千骑兵出来溜达,走着走着便想去对面看看。
刘兴宇曾是一员猛将。
辉国各部有叛乱,他总是请命出征。
战场上他心狠手辣,杀伐果断,平叛极快,所以博得猛将的称号。
刘兴宇还没有真正和宇军交过手,他总想和宇军掰掰手腕,谁知却被当作金丝雀养起来。
憋屈啊!
话说刘兴宇率兵转到临近宇军,却听斥候来报,有一队大宇运粮队。
一听有粮草,刘兴宇眼睛都红了。
“再去打探,本往率你们抢一家伙!”
“是,黎王!”
斥候去的快,来的也快。
“黎王,运粮队就七八百人,都是步兵!”
刘兴宇大喜道:“好!带路,我们也去抢宇军的粮草!”
一偏将劝道:“黎王万金之躯,怎能犯险,让末将率军去!”
不知道是哪根筋不对了,忽乌叏突然道:“黎王有万夫不当之勇,区区几百大宇步兵,有何危险?你不见黎王的宝刀已经饥渴难耐了么?再说咱们都是骑兵,若是有状况,撤退还不是掉转马头的事。”
忽乌叏一怂恿,刘兴宇自负膨胀。
想到能杀敌抢粮,刘兴宇兴奋的像是见到琼浆的酒鬼。
“休得多言!本王今日要杀个痛快,带路!”
“是,黎王!”
两千铁骑立刻呼啸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