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称得上“难为情”的表情。
“我——我看不懂。”
他出生开始,就是被爹当作铁石磨炼的,三岁就开始拿剑,五岁就天天踩着梅花桩,跌得鼻青脸肿,但从没人教过他识字。
爹说,你听得懂话,听明白小姐的命令就够了。
他也确实不喜欢学那些,于是到现在,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认识。
本以为薛鸣佩会嗤之以鼻,或者因为不满意把他打出去,没想到她竟然只是点了点头:“也是,我疏忽了,我念给你听。”
崔畅自己应当是识文断字的,薛鸣佩在他的住所里还看到过他桌子上的书。
或许,他觉得正是因为自己识文断字,懂得道理,才会这样痛苦。放不下对薛述之的承诺,把一个“义”字刻在了脊梁上。
为了这份忠,他甚至舍得把儿子锻炼成锋利好用的武器,继续侍奉薛家,却不舍得他也懂事知理,因为“明白”而痛苦。
不如做一把不用思考,被人拔着用的剑。
薛鸣佩耐心比着纸页,和崔畅说了,却见这狼崽子若有所思,指着纸上“郑子衿”三个字道:“我好像见过这个名字。”
“什么!”她立刻站了起来,“你见过?在哪儿!”
崔扶山捏着头,眉头皱得能夹死个苍蝇:“我想不起来了……但确实是见过……”
“你再好好想想!你这段时间都去了什么地方?”
他不识字还能有印象,一定是最近看到的。
听到薛鸣佩这句问话,崔扶山呆了下,垂下眼睛:“没、没去哪儿。”
瘦削的脸,左脸写着“心虚”,右边写着“有鬼”。
薛鸣佩眼皮子一跳:“你做了什么?”
狼崽子沉默,假装听不懂人话。
“崔扶山,你爹没教你不能跟主子说谎吗?”
一把爹搬出来,崔扶山果然乖了,硬着脖子道:“说就说!我——我去大理寺把郭鸿宰了!”
“……” 明明是这样直白简单的几个字,薛鸣佩呆了好一会儿,才听懂意思。
下一瞬,她面无表情站起来,拎起来崔扶山的领子,思考怎么把这破孩子丢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