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一天经常一顿饭,甚至有时候两天一顿饭的秋生,感觉自己刚刚吃到的简直就是天底下最美的味道。
实在不明白少爷为什么宁愿吃干粮,也不想吃这个‘方便面’,真的好好吃呀,而且先生还不限制自己吃多少,自己偶尔在山间偷偷烤的野鸡,都没有这个面好吃,浓郁的面汤喝到胃里还暖乎乎的。
然后就是一路走走停停,眼看自家少爷在路上从见人跌倒就扶,导致被人家讹银子,再到现在看到有人跌倒先退后两步的样子;
最后自己的月银都被借光了,少爷还欠了老爷不少银子,说好了到下个城镇开始挣钱还给大家。
从给乞儿赏银钱,导致小乞丐被抢银子的大乞丐打伤,再到现在看到路上的乞儿,只会悄悄避着人给一个窝头或是一两个铜板......
一路上老爷教导少爷什么也会带着他一起听,不拘什么问题,只要有疑惑老爷都会解答,这一日他们四人一行,终于到了一个比较大的州府--泰安州。
林六牵着马走在前面,秋生赶着马车跟在后面,能清楚听到车厢里少爷和老爷的说话声,“爹,我们是在这里修整一段时间吗?这里好似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呀?”
“嗯,就是最平凡普通的生活才是老百姓最需要的,你可细细去观察。”
林郅吩咐林六在城内的书院附近租了一个一进的宅子,虽然不大,但是他们四个人住下很是宽敞。
第二天一大早林洵就被他爹赶出了院子去挣钱,幸好他机灵,在路上就想好了到了这个地方该做什么;
他是学子呀,读书人,可以给人代写书信呀,说做就做,从他爹带来的纸张里偷偷拿走一沓子,再带上笔墨,两个人就这样出了门。
秋生轻松地背着一个装着笔墨的书箱,扭头看着自家少爷还在往怀里塞小狗的样子,“少爷,我们去哪里给人写信?”
林洵看着已经有两个手掌那么长的小狗子,肉乎乎的实在塞不到自己衣襟里,想了想还是老地方比较合适,抬抬广袖,直接把西山放了进去;
听到秋生的话,扭头看看四周,看着前面一个热闹的酒楼,伸手一指,“就那了,借店家一个桌子,在他们门口写吧。”
林洵就觉得有个小厮真不错呀,书箱有人背,探路有人去,看着店家指挥小二帮忙往外抬桌子,就知道是答应下来了。
于是主仆二人,就在酒楼门口,支起了一个‘代写书信’的小摊子。
也不知道是不是他们今天运气好,还是怎么回事儿,代写的书信还没有开张就有个穿着麻衣素布长衫,身材消瘦,但是长相清秀的青年走了过来,要借用他们的摊子,以及笔墨纸砚,说是写一张纸,给他们十个铜板。
林洵琢磨一下,这个生意可以做呀,他代写书信,肯定都是穷苦不识字的人家,一封信他们是打算收两个铜板,这样写一张就是他们一封信的五倍。
然后林洵就带着秋生站在了男子身旁,没有一刻钟,他的生意就来了,“许秀才,你今天这个位置好找呀,我家公子要一首带写“菊”但不带菊字的七言。”
一副家丁打扮的汉子,走到桌前,对着青年熟稔地就说出了自己的要求。
汉子说完自己的要求,还看看旁边的主仆二人,“你们也是来求诗文的,放心吧,许秀才出手保证不会错的。”
听得林洵主仆二人一脸懵,就见青年刷刷几笔,好像这诗文早就刻在脑子里一样,写好之后就递给了站着的汉子。
还没等林洵开口要问点什么,就又匆匆见从酒楼内出来几个服饰不同,但一看就是富贵人家的下人打扮,见到门口的青年就像是他家西山看到红烧肉的样子一模一样,一窝蜂地冲了过来。
“少爷,我打听到了,这酒楼里面今天在办诗文赛,来了不少人呢,听说赢得头筹的诗文还能有机会到泰安州府学去读书呢!”秋生悄悄摸回自家少爷的旁边,在他耳边低声道。
林洵点点头,他刚才就觉得这人莫不是给人代笔捉刀,听到秋生的话,更是证实了他的想法,怪不得敢一张纸给他们十个铜板呢。
只是不知为何,此人敢将捉刀之事,做的如此坦荡,光明正大,刚刚明明还听这些人叫他‘许秀才’的,是不打算再继续科举了吗?现在哪个学子不爱惜自己的名声呢?
想不明白就不想了,回家问问他爹就好了,现在嘛,摊子有人看了,钱也挣了,自然是带着他家小厮去看热闹了。
于是林洵就带着秋生进了酒楼,硬生生看着一场诗文大赛,变成了那位许秀才的个人诗书品评会,这里面的学生和评委真的不知道这些诗文都是谁作的吗?好生奇怪的地方。
“少爷,少爷,醒醒,诗文赛结束了。”
秋生无奈地把声音提高,再用力晃晃他家少爷,怎么还能睡着了,他一个只识得几个字的小厮都没睡过去呢。
“嗯?结束啦?哪首诗夺魁了?”
林洵扬起广袖遮住脸大大地打了个哈欠,真的有点无聊嘛,这个许秀才可能不是太有才,他的这些诗文虽说初读起来不错,但是听多了也就一个样,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
“少爷,是咱们听到的第一首《咏菊》”
“哦,那咱们出去收摊吧,别让人给跑了,不给咱们结算笔墨费呀!”林洵一边说一边抱起膝盖上的小肉团子西山,就往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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