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人家这位许秀才还是很有商业信誉的,一直在外面等着他们。
此时瞧着一个铁塔般的汉子拎着刀站在摊位前正在和秀才说着什么,还不时哈哈大笑几声。
“许秀才你果然够意思,这信写的多明白,不怕我老爹收到之后听不懂我传回去的信儿了。”大汉拍拍秀才的肩膀,放下铜板走了。
看看人家,还替他们做起书信代写的工作了,这可比林洵这个摊主尽职尽责的多了。
许仲景看着一主一仆走回来,赶紧招招手,“你们回来了,结算银子,一共是一千二百零六个钱。”
林洵伸手接过对方递过来的银子和铜板,眨眨眼睛,毫不吝啬地夸奖对方,“哇,你好厉害呀!要是我的话从白天到晚上都不一定能挣一百个钱。”
“只是你们不会这么做罢了,没什么了不起的。”
许仲景看着对方明媚的笑容,就知道这人没有像其他‘清高’的文人一样嫌弃自己靠捉刀挣钱了。
“不不不,许兄你这个办法甚好,就是不知近日哪里还有这样的生意,可否带上小弟主仆,我愿为兄堂提供纸笔。”
哎呀我好聪明,林洵说完,还不忘在心里夸自己一句,要是能天天有就好了,肯定能还掉秋生和林六哥的月钱,说不准爹爹的银子也能还上呢。
这次许仲景被惊得愣在了原地,不仅不嫌弃他,还要和自己‘同流合污’是怎么回事,这是谁家的小少爷这么天真,要是让家里知道了,还不得挨打。
他可不能带坏这个看起来就很阳光的少年,“不必了,近日都没有了,小兄弟还是自己代写书信吧,这个也能锻炼自己的。”
是的,许仲景觉得这就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小少爷出门历练的,不然谁家会拿上好的宣墨和宣纸在外代写书信呢,两个铜板还不够买一张纸的。
“那好吧,我姓林,许兄称呼我为洵之即可。”
林洵有点不甘心,但是这一路上被他爹放养的多了,多少会看点脸色了,哪里能看不出人家是不想带他呢。
和许秀才告别之后,林洵就招呼他家秋生收拾笔墨,收摊了,回家,少爷他开心~
这是他凭自己的本事赚来的第一笔钱呢,虽然说来的有那么几分投机取巧的意思,但是祖训就是这么说的,“凡利己者,不伤天和,皆可为利。”
他现在选择的不就是对他有利,又没有违背道德伤天害理的,捉刀怎么了,又不偷又不抢的。
“走走走,快点收拾,咱们去酒楼打包一份儿烧鸡回去,刚刚在那里头呆着就闻到他家的烧鸡味儿了。”
秋生不甘不愿地拿着刚刚到手的银子去换了烧鸡,一两银子呢,这就没了,他家少爷可真会花钱,怪不得老爷要借钱给他,说是还不起就从月钱里扣,感情是不想给散财童子·洵·月钱吧。
秋生还不知道他真相了,林郅正在吩咐林六,告诉他少爷来借钱就说没有了,还要想办法把少爷借走的拿回来。
“对,你没听错,看看洵儿没有银钱之后,会如何选择。”
“是,老爷。”林六只能在心里同情一下自家少爷。
林郅吩咐完长随,然后又到书房看书去了,他发现这老林家的藏书还真挺有意思的,他们尊重商人,提倡重开海贸,反对封建男尊女卑,主张人人平等,反对孔孟的圣人言,对专制皇权十分不满,主张‘以民为本’。
真是跟这个古代的封建社会格格不入,要不是他家祖上流传下来的东西没有一点现代痕迹的样子,他都要怀疑他那位传说中的祖宗是从现代穿越过去的了。
他这边沉浸在自家老祖颇具现代风格的随笔中无法自拔,另一边林洵带着秋生溜溜达达从小吃街中穿行而过。
秋生摸摸怀里仅剩的十来个铜板,再瞅瞅馄饨摊上,他家少爷吃的十分欢畅的样子,哦,还有桌子底下一样吃的后腿离地,扒着木碗像是要起飞的小狗崽,他家老爷可真不容易呀。
“少爷,天色一会儿就暗下来了,您再不回去,老爷该着急了。”
从酒楼门口刚刚出来还是正午时分,少爷说带他吃碗阳春面,结果他从一脸喜色吃到了一脸麻木,明晃晃的日头也从头顶,快要落下了。
“走吧走吧,你今天胃口怎么这么小?还不如西山吃的多呢!”
天地良心,他秋生自从跟着少爷之后,吃饭就没有比西山这只小狗多过。
终于在秋生的百般劝说下,林洵扶着肚子,而秋生则一手扶着少爷,一手抱着西山,慢慢挪回了他们在这里的住处。
“少爷和秋生回来了,去净手我们要吃晚饭了,今天晚上老爷亲自下厨做了红烧肉呢!”林六刚从厨房出来就看到相携而归的主仆二人。
林洵听到这话,肚子也不撑了,也不用人扶着了,立马向前跑了几步,然后又返回去,从秋生手里一把抱过西山。
“哎呀,西山你听到了吗?是我爹做的红烧肉!”
被独自留在门口的秋生,无奈地对着林六扯扯嘴角,才去了房间里面收拾书箱,以及今天带回来的仅剩的十三个铜板。
只是今天已经吃了一下午的林洵到底没能吃上几口红烧肉,实在是肚子不争气了,只能眼巴巴看着两个手掌长的西山,吃得依旧比谁都多。
饭后林洵按照惯例到书房跟他爹汇报今天的事情,听到他是靠卖给古代的枪手笔墨纸砚挣的钱,今天晚上桌子上的烧鸡也是这么来的......
林郅低头瞥了一眼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只留给他一个圆嘟嘟肉屁股的小狗崽,嗯,学会知情不报了。
林洵却完全没有感受到他爹的目光,反正不是看向他的,还在一旁滔滔不绝,“爹,你说我明日专门去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