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 是为了明白如何成为一个人。”伊莉丝小姐说,“做人,而不是一件物品…算了, 这时代活下去比有尊严更难。”
她笑了笑,把方才那一瞬间的波澜掩盖过去, 转而问起婴儿的名字。
瑞秋有些害羞,压住心里的低落, 说:“我想叫她珍妮。以前在劳森神父那里学识字时, 珍妮是我的好朋友。”
后来珍妮在生产第一个孩子的时候去世,连带着胎死腹中的婴儿一起。
如果瑞秋此时还在丈夫身边,丈夫必定不会同意瑞秋取名。你要让我的女儿出生就蒙上不幸吗?他必定会这么嚷嚷, 吐着满嘴的酒气。
谁知道小姐望着她, 碧绿的眼眸仿佛春天的湖水。小姐问:“瑞秋, 你喜欢读书吗?”
我喜欢, 我当然喜欢——“没有, 当然没有, 只是我最怀念在劳森神父那儿的时光,唱唱歌、学学拼写, 什么农活也不用干。”
纸笔、墨水、书籍,那都是梦寐难求的奢侈品。
明明读着从劳森神父借来旧书上的文字根本填不饱干瘪酸涩的胃部, 靠坐在干稻草堆里,身后还有家里那匹灰色牝马的喷气声。读着书却像走进一座宽敞明亮的大屋,吃着美味温暖的食物,连灵魂都丰盈起来。
可是, 她识字、读书又有什么用处呢?她最大的用处还是在十四岁那年嫁给丈夫, 为家里换来两头羊, 还有一座正在重新修葺的谷仓。
不如不喜欢。不如把不切实际的念想全埋起来。
可是小姐一眨不眨地凝视她, 碧绿的眼瞳好像能看透她的灵魂。小姐又问一遍:“瑞秋,你喜欢读书吗?”
瑞安跳出来抢先道:“她喜欢!她把劳森神父送的旧书当宝贝一样藏起来,连我都不让碰!”
瑞秋腾地红了脸。
伊莉丝小姐却轻轻笑了一声,说:“侍女长最喜欢识字又好学的孩子。如果你愿意,她会教你更多通识单词。”
说完,她又看了一眼瑞安,“我也一样。我可不喜欢只会读写自己名字和几个简单词语的傻孩子。瑞安,听到了吗?”
瑞秋被巨大的喜悦冲昏头脑,说不出话来,结结巴巴道:“您太好了。您是女神指派下凡的使者吗?我真的可以重新学习识字吗?这、这都是您赐给我的恩惠!”
姐弟俩作势就要跪下来。瑞秋的手却被伊莉丝小姐一把抓住,但是小姐的力气哪里抵挡住她呢。
她那双手靠自己的力气,挑水、干农活,一边背着哇哇大哭的弟弟,一边挤出点时间偷看两眼自己写在泥地上的单词。
拿过最重的东西可能不过是书本的小姐,怎么可能抵抗住她的力气呢。
“小姐,我们姐弟俩已经蒙受您太多恩情。”瑞秋顺势跪在她脚边,“瑞安,我们必须把小姐的恩情谨记在心,这一生都要忠诚于小姐。跟着我起誓,如果我有胆敢背叛小姐的心思,必定遭到惩——”
剩下的自我诅咒没有说出来,因为她的嘴被小姐的手指捂住了。
瑞秋呆了几秒,她担心自己干裂卷皮的唇部会刮伤小姐轻软的手指。
她说:“您给了我们住处,还给我们饭食,恩赐给我们姐弟读书的机会。我们只能以全身心的忠诚回报您。”
“不应该是这样的。”小姐微微叹着气,“不应该只有与我亲近的人才有读书的特权。哪怕不亲近我的人、与我敌对的人也应该有读书的权利。”
瑞秋总觉得说这话时,小姐内心相当痛苦。尽管她不明白这天经地义的常识如何刺痛了伊莉丝小姐。她更不明白小姐为何说出如此宽宏到无知的言论。
不是任何人都有读书、都有双眼清明看世界的资格。
“每个孩子都应该在学堂,在学单词拼写、学习自己是人,有思想的人。”小姐说,“学习不该是特权,它应该让每个人都拥有思考的能力。”
可是、可是读书本就是特权啊?家境殷实的人都不一定能享受正统的学习,一个会读书识字的仆人便能令富商脸上增添光荣。富裕的庄园主会将自己的女儿送去修道院学习,可她们最后的结局都是登上归家的马车嫁人成为某某夫人。
以土地为生的农户更不需要读书。有那个时间不如多割两捆秣草。
其实瑞秋自认已经足够幸运了。她的家乡有劳森神父这样善良高尚的人,愿意无偿教导贫寒人家的孩子念书,哪怕只是教会他们写自己的名字。
更多的与她同龄的女孩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连一个苹果的单词都不会拼。
瑞秋虽不明白,心却也跟着小姐所说的那一句飞了出去。假使真的有这么一个世界存在,那里不论男女老少都能自由地、不受拘束地学习,不会学到一半被父母拧着耳朵揪回家去给牝马搅拌饲料……
假使真的有一个世界,女人可以靠读书自己活下去。
她幻想得出神了。
真的会有那样一个美好的世界吗?
她想象不出一个女人读了很多书,成为一个饱学之士后能干什么,绞尽脑汁也想不出。会像是女歌唱家一样,有许多观众为了听她说话而一掷千金吗?
当她望着伊莉丝小姐,发现那双碧绿的眼瞳仿佛带着盈盈欲碎的微光。如果她开口否认,对方所坚信的某些东西,某种令伊莉丝活下来坚持至今的东西,就会顷刻间崩塌粉碎。
所以她如一个母亲安抚她不懂事的女儿般说道:“会有的,小姐。会有这样的世界存在。”
也许在未来,也许在死后的梦里。
就在此时,摇篮里的婴儿发出细弱的哭闹声。一下子把三个人的注意都吸引过去。瑞秋把孩子抱起来拍背哄了哄,检查她的尿布,发现只是梦呓后,将孩子放回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