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身带了一本黄纸制作的便签本,此刻拿出来扔给卫渊。 卫渊撕下一张交给邪巫亡魂:“我不会养小鬼那一套,你自己来。” “是是。”邪巫亡魂连声应道,接过黄纸在上面写起弯弯曲曲的字来。 看上去像是泰文。 我看不懂邪巫亡魂写的具体内容,但大概能猜到意思。 应该是邪巫亡魂的生辰八字,以及今后归顺卫渊,服从卫渊命令等等条款的承诺书。 相当于两人签订了一份打工合同,生辰八字与现代合同的身份证号用意相同,而具体条款,则是约定一方违约后,要付出的相应代价。 当然,这种承若书,不需要保障双方平等,因此这更像是一张邪巫亡魂的卖身契。 一旦签订成功,契书就起了效应,到时候邪巫亡魂想叛逃都 不行。 国内封建时期也有道士豢养鬼物,驱使鬼物做一些见不得人的事情。 用的就是这种签订契约的控制方法,最出名的有五鬼搬运术等,后来清剿运动中,这种养小鬼的术法也被明令禁止。 因此这种术法,在国内大致上已经销声匿迹,在国外却被邪巫们发扬光大,甚至一度又传回国内,在娱乐圈和商业圈掀起过一股热潮。 邪巫亡魂显然经常做这件事情,很快就将契约写好。 此刻在他眼里,这契约不是卖身契,俨然成了他的保命符。 他跪在地上,将契约双手捧在头顶,恭敬的递到卫渊面前:“主人,今后我就是您的呋喃小鬼,我叫李晴天,您可以叫我晴天。” 卫渊收下契约,将契约一把火烧了。 二人身上同时浮现出一道黑色的光芒,似是产生了某种链接,而后光芒消散于空中。 做完这一切,李晴天面容一松,此刻才真正确定自己小命保了下来。 “你说你叫,李晴天?” 这时,季翩翩忽然开口道。 她震惊的看着邪巫亡魂,似是努力在回忆什么,说:“晴天万里的晴天吗?那你还认识我吗?” “我是季翩翩,小时候,你家隔壁的邻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