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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狼居胥(1 / 3)

崔珏和孟兰暂时认为鲛人处应该不会有问题,便继续往下翻阅去。

孟兰一眼又看到了“刘彻”二字,“这货跟海产也太有缘了吧!”

吸引崔珏的倒不是刘彻,是这文中记载的另一个人——霍去病。某个人的黑历史瞬间敲打了崔珏的记忆。孟兰在一旁叽里呱啦说了关于刘彻的一大堆话,见崔珏沉默不语,便停下来,一把环住他的胳膊,甜甜地说道:“崔哥哥,怎么了?”

崔珏指着“霍去病”的名字,幽怨地说:“你莫要告诉我,忘了这位人物。”孟兰尴尬一笑,霍去病呀,忘了谁都不能忘记这位小将军的。

那是孟兰来到酆都不久之后,阎王命孟兰进入轮回之镜,将孟婆汤给亡灵补上。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时间并不是一条线,而是一个圈(备注:参照《神秘博士》的设定),随时能因为有人介入而改变后续事件的发展,孟兰进入到了过去,改变的只是无关紧要的酆都发展历史,人类社会重大发展是绝对不能干涉的。这样一来,阎王等人给转世的人消除记忆的任务也就从来没有发生过。

彼时还没有谢必安范无救这两个无常来帮助她,那些鬼差不是打翻她的汤锅就是剂量添加少了,搞得孟兰不得不去人间收拾这些烂摊子。

孟兰拿着崔珏提供的信息找到了那个人——一身布衣,在雨中操练着长剑,小小年纪身躯孔武有力。嗯,没有消除他前世作为将士的肌肉记忆。但是孟兰却不忍心删去他的记忆,因为她看到崔珏给她的信息里,这位名叫霍去病的少年,在他23岁的时候就会到酆都。她也是少年到酆都的,她知道这种感觉并不好受。悄悄放过一个人,应该没事吧?况且是肌肉记忆,又不是其他的记忆,应该没事的!孟兰这么想着,趁着出公差在人间顺便玩乐了几天。

“汝是酆都之鬼?”

耳熟的地点在陌生的环境中响起,孟兰发现面前的人衣着华贵,想不出来哪家的神仙喜欢这么穿,警惕地侧过身子,“汝河人?”

那人直接将其脸变成原型,吓了孟兰一跳——好大一只蟾蜍精。

“金蟾是也。”

也不知道是哪个水域来的蟾蜍精,孟兰不想和他多搭话,想要离去。金蟾抢先一步拦住了孟兰的去路,表明了自己虽然是附近小池塘的蟾蜍成精,但是居住在南海,是可以受人香火供奉的。近日来在此游荡,是听说鲛人族里刚逐出了一只鲛人,并且是用珍珠包着的,是无价之宝。倘若他能得手,定能卖个好价钱。可苦于他寻找这么些日子,都没有闻到鲛人的气味。

如今的孟兰总算是明白了为何当初金蟾就在长安城下,却闻不到鲛人的气味,全被刘彻那家伙的天子之气给掩盖了啊!

不过孟兰也没有那个善心帮他去找什么鲛人,陆之道可说了,这种小妖精都坏得很,要离他们远一点。于是,她随便指了指皇宫的方向,示意金蟾去问问那里的人。

金蟾混入皇宫,正遇刘彻在和众臣商议攻打大漠西戎之事。有一个年轻小伙主动请缨率兵深入大漠。攻打大漠能获得很多奖赏吗?这小伙子这么积极,跟着他一定能有钱赚!人间皇帝的赏赐能差到哪去?随便一件宝贝都比他经商赚得多,没准还会有他心心念念的那颗夜明珠呢!金蟾赞叹了一番自己怎会有如此高明的判断。

刘彻也很赏识这位小外甥的胆魄,但是,他既没有打仗经验,更没有带兵的经历,若冒然答应他,不太妥当。可刘彻架不住霍去病的软磨硬泡,选择了个折中的办法,让他跟随卫青,做个斥候。

行军队伍中,金蟾特地伪装成能靠近霍去病的士兵,以便在路上能跟霍去病套个近乎,将来发了财也不会忘了他。可金蟾万万没想到,事情的走向会是这样的:

“将军可闻鲛人?”

“金蟾汝可知吾舅父之功?”

他舅父?卫青?这金蟾还真不知道,“...知。”

“将军可知珍珠?”金蟾不死心。

“舅父出征,匈奴惶恐,大汉幸哉!”

听到自己的小外甥这么夸耀自己,卫青有些不好意思,况且行军途中说此话也容易让人寻了间隙,便出声让霍去病不要过分张扬。霍去病只得惺惺作罢。

在军营里做斥候的日子实在是了无生趣,尽管霍去病每次侦查敌情获取情报准确又迅速,但他仍不满足于此。过了几日,便向卫青请求带一支部队去周边侦查敌情。

这个要求倒是容易,卫青分了八百的精锐给霍去病。谁曾想,霍去病竟然带着这批人马没了踪影...

金蟾吐了吐嘴里的沙子,心里眼泪直流,他明明是来求财的,看来靠战功发财这条路行不通啊。这乳臭未干的小儿如此不安分,跟着他□□吗?

霍去病带着八百精锐行军了约莫两个日夜,突然眼前一亮,“匈奴营帐!”金蟾一惊:这周围全是沙漠,一点对照物都没有,这小子倒是直接带着他们摸索到了匈奴的大本营?若要说运气,这运气莫不是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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