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
尸体在洛阳魏王池以南临近劝善坊的街道被路人发现。发现尸体的是住在附近的百姓,但被惨状惊吓得口不择言,什么线索都提供不了。
街道两旁是魏王池和劝善坊的民居。尸体仰面横在街道正中,头颅被人刻意割掉拿走,脖颈处迸射出的大量血迹染红地面,看来就是案犯行凶地。
韩璿抠掉地上的血块,血液已经完全凝固,人死了有一段时间了。
秦德昭看了眼尸体变脸色发青,立马躲得老远。
“德昭啊,你一个县尉还不自己顶上去?”
“我、我实在想吐,主人你先让我吐完的。唉,要是夫人在就好了,夫人她可是不出世的断案奇才......”
还没说完,德昭就被韩璿捶了几下。
“德昭你小兔崽子想什么呢,除非她自己势必要破案,否则我可舍不得让阿靖碰这些污秽的死尸。”韩璿指着德昭,命令道:“你!给我在旁边一五一十地记录在簿!逃了的话,我就卡你的考核!让你三年内不得晋升!”
“不要啊!”秦德昭欲哭无泪。
韩璿摇了摇头,哪怕嫌晦气,也只得自行验看尸身。
他对尸体愁道:“抱歉,多有得罪。”
死者穿着件波斯织锦做的红色胡服,脚穿下黑靴,腰间系着革带,有蓝荷包和紫香囊等随身物件。
他刚动手,秦德昭便吐了满地,韩璿只得等他缓过来才验尸。
韩璿按压了尸体的躯干和四肢,“肉身有僵有软,说明死了不到两个时辰,又非光天化日之下行凶,大概在今儿三月廿五卯时前不久。颈下皮肉显露卷凸,系生前被砍下头颅,断面平整,可见凶手武力高强。牙齿长全且完好,应该是二三十岁的青壮年。嗯......嘴里一股发臭的肉桂、胡椒味,也许是晚饭的味道......”
他拿尺子量了量身长,六尺三寸,人头一般在六到八寸,估算一下,此人身高在六尺九寸到七尺一寸之间,在正常成年男子身高范畴内。然后测了四肢、肩颈、躯干的长度,让秦德昭一一写进案卷。
韩璿接着小心脱掉尸体的衣裳,“喉结上方有黑痣,胸前青色胎记,背部有大块烧伤。右手拇指、食指、中指有茧子,说明死者常年用笔。衣着不凡,肌肉松软无力,他养尊处优惯了,有可能是士族或者大家子。两腿并齐没有内收,日常出行不是骑马而是步行或乘车。”
他又检查了物件,边看边说:“香囊的气味是乳香、丁香、枫香什么的,日常除体臭的。倒是衣香,掺杂安息香、龙涎香、胡椒之类的名贵香料。荷包里一把铜钱但数目不多,有可能是即兴出来游玩或有目的出门。”
韩璿嗅觉灵敏,能分辨出各色香料的气味。哪怕再微弱的香味,也能闻得清清楚楚。
秦德昭赞叹:“主人真是验尸好手。那么总结下来,死者是个读过书、喜好胡风的膏粱子弟了。”
“仅靠这些还不够,死者头颅与犯案凶器都没有下落。能迎面一刀砍下人头的凶手不可小觑。我只能推测凶手有可能是他的熟人,也可能是熟人买凶,在他们接头的时候将死者毙命。”
秦德昭垂头,“唉,只是没有头颅,不知道是哪家的人死了。”
“等着哪家报失踪案吧。那些寻人、辨尸的,百姓也好,士人也罢,你盯着点,全都要记录在册。”
“也是,那些膏粱子弟失踪个一两天,家房顶不得掀翻了,想必三天内肯定有人主动上门。”
韩璿看着地面的血红,突然发问:“德昭啊,你说凶手为什么要割走头颅?”
“啊?为了不让人知道他长啥样?”秦德昭只能想到这个。
“那自然,然后呢?”
“出于憎恨,丢了头颅,要让他身首异处?”
“勉强算。”
“或者把交给谁?献首级?”
“也在理吧。”
秦德昭看自家主人态度模糊便问道:“主人啊,那你觉得是什么啊?”
韩璿面无表情地说:“我想的也差不多,大概是掩人耳目,混淆视听一类的。”
“啊?这能跟掩人耳目,混淆视听扯在一起吗?”
秦德昭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