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归精心打扮的本意是想和阿夕好好地过一个节日。
虽然说不能去人间走一遭,和世人一并分享喜乐。然而山中人自有山中人的玩法。
天边圆月散发着清淡光辉,将这一孤寂庭院照亮,温柔的波光流转。寂静苍穹能碾碎一人的孤独,却碾不碎一颗渴求温暖的心。
“真是奇怪,我的酒怎么少了一坛?”烟归挖出古木下埋着的酒坛,仔细清点了一番。只有五坛了。
可是她分明记得当年下连云山时,足足拎了六坛,又沉又金贵的,差点没把胳膊提断。
她没办法,只得挑出一坛梅花酿和一坛桃花酒,将其他的又埋了进去。
这可是好东西。
阿夕这边已经做好了饭菜,悉数摆在了亭下的石桌上。
忘忧上辈子大抵是个闲散的公子哥,从来不干活,还能在他人做正事的时候,理直气壮叉着腰颐指气使。
“阿夕,大懒蛋!你今天就做这么点,一点不够吃啊!”
“我就发现你最近越来越疏懒了。”
“不要以为得了柳柳的宠爱你就可以为所欲为,不把我放在眼里了。也不想想,没有我忘忧,这个家早散了。”
烟归一手环着一个酒坛,远远的就听见忘忧在大放厥词,皱起眉上前,“忘忧,你别天天使唤阿夕。”
忘忧瘪嘴,他可冤死了。他哪敢使唤阿夕……
阿夕见烟归提着酒很是费力,忙上前接过。
烟归满意地点了点头,这就是眼里有活的好孩子。
“柳柳,这是什么酒?”忘忧的眼睛亮了。
“好酒。它的名字叫一杯倒。”烟归说着挽起衣袖准备给三人斟酒。
阿夕忙按住她。
“怎么了?”烟归冲他疑惑地眨眼。
“这酒太烈,伤身。”
“没关系,我们仨身体都很好。”
烟归仍坚持着要斟酒。
阿夕死死按着烟归的手,眼神炽热,手却冰冷。
好奇怪啊阿夕……难道他不胜酒力?
烟归没办法,见他这么固执,只好妥协着撒开手,“那,不喝这个酒,喝什么?”
阿夕似早有准备,变幻出一排白玉瓷瓶,“这是揽月城最好的酿酒师酿的第一香。”
忘忧没有什么见识,“揽月城是什么?第一香又是什么?”
“揽月城和你没关系。”烟归懒得和忘忧解释,转向阿夕,讨赏似的回答,就差没把“快夸夸我,我真聪明”写在脸上了,“第一香是梅花酒吧。”
“正是。此酒浓度极低,即便是不胜酒力之人也能做到千杯不醉。”
那真是太好了。烟归欣然接受了第一香,为他们斟酒。
三人月下对酌,不知今夕何夕。
烟归酒足饭饱后,不由得感叹道,“真好。”
“现在这样的生活真好。”
阿夕附和道,“我也很喜欢。”
“那,待我们明天便去找雪尽吧,早日做完交易,也好把你要过来。”
忘忧啧啧嘴,别过头去,这像极了人间话本里演的,王公贵族为了心仪的烟花女子一掷千金为其赎身的故事。
阿夕和上次一样,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
烟归以为他是顾虑雪尽,便解释道,“我之前想了很久,为什么雪尽会选中我,可能是只能以我的身体为载体,才能回到过去。因为世上像我这样的人,并不是很多。”
“所以无论雪尽有多喜欢你,多器重你。如果他想要继续和我做交易的话,这件事就是可行的。”
忘忧赞同地点点头,在心里将雪尽骂成了拆散有情人的恶霸,不只是恶霸,还是满脸狰狞浑身长满触须的丑八怪。
阿夕问,“你之前想要的报酬是什么?”
是什么?也许是消除厄运吧。可是,和消除厄运想比,她好像更希望阿夕在她身边,毕竟厄运消除了,她却再难遇到阿夕这样的人。
于是囫囵道,“不知道呢,当时稀里糊涂的,还没想好要什么。”
阿夕眨了眨眼睛,清亮的眼眸在皎洁月光下泛着墨黑的水光,水波流动,映出头顶圆月。似圆似缺,也许月圆之时,并非圆满时刻。
翌日清晨,三人来到揽月城。
十里、长街似早有预料,在城门口迎接三人。
准确说来,只有两人。忘忧,委实不能算个人。
然而他很想突出自己的存在感,穿得通体碧绿,头顶还簪了一朵亮眼的大红花,悠闲翘着腿坐在阿夕肩头。
其实他本来想坐烟归肩上,但阿夕说他最近吃太多了太沉了,对烟归的肩不好。
忘忧看穿阿夕的小心思,退而求其次地换了个宝座。
烟归眨眨眼,问道,“现在还不可以做任务吗?雪尽大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