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一亮,余祯和元熙就启程上路,先是回了一趟停尸的田庄,果然人去楼空,后院桌子上留了余祯的包袱,三天的干粮和清水,还有一条浑身脏兮兮的土狗,在桌角打转着追尾巴玩,一看到元熙,就炸毛秃噜嘴,十足警戒姿态。
“哟,你居然还在这儿。”余祯欣喜地蹲下,伸手摸头挠下巴,小土狗在他娴熟的手法中没几秒就沦陷,喉咙里发出舒服的呜咽。
元熙好奇:“你们还养狗?”
“赶尸队养活物,那不是给客人诈尸的机会么。”余祯好笑,“这条狗从几天前就一直跟着我们,估计是馋人肉吃。”
元熙大着胆子翻看它脖子上的铃铛:“这里面还刻着名字呢,以前也是好人家养的,怎么就被抛弃了?”
“自身难保或者死了呗。”余祯见惯不惊,“这世道,乌鸦和狗活得最滋润了,天天都有尸体吃尸骨啃。”
元熙不语。她养过一条忠心耿耿的猎犬,每年春猎狄狝都跟随在策马奔腾的她身边,一起驰骋草场猎苑,连棕熊都不怕。后来冲撞了哪个王侯的世子,死在刽子手刀下。
“我们可以把它带上。”余祯提议,“狗有很多好处。”看出元熙的疑虑,他又笑了,“皇女殿下,它不会吃你的,狗都嫌晦气。”
换做生前,元熙一定恨透了他这张出言不逊的嘴。她如今只是淡淡地笑了笑。
“狗儿,来,今后你就跟我阿祯混了。”
元熙问:“不起个名?”在皇家宫闱,猫狗宠物的名字都要非常用心,还有问钦天监占卦吉凶问来的,更有甚者还为它们举行隆重的赐名仪式。
余祯说道:“起了名就是你的东西了,它好不容易重获自由,干什么要拴着它?再说,我们请它帮忙,大家缘分一场,哪天一声不吭的跑了,也是好聚好散。”
元熙还是头一次听到这种论调,居然把狗当成对等的伙伴,还说什么好聚好散。莫非这是余祯的内心想法?哪天也会一声不吭地把她抛下?就像薛肇一样背叛她……她及时止住无端的猜忌,她不想变成那样的人。
于是,一条无名野狗加入了一人一尸的复国行伍。
他们目前所处位置是湘西与南疆的边界,蛮荒孤僻之地,最近的高冈村在二十里之外,这片地界受怀王管辖。怀王是先帝的弟弟,标准的闲散王爷,年少轻狂,如今一身病根儿,是唯二没去参加继位大典的皇室亲戚,因此幸免于难。
怀王以前来京朝觐,对元熙这侄女也是颇为疼爱。她认为亲叔叔总不至于像表亲的薛肇一样狠毒,多少会念几分血脉亲情,哪怕不肯出手相帮,也不至于将她出卖。
打定主意,两人决定先到高冈村,再雇车马前往怀王府所在的殷雷城。
元熙是用禁术制成的活尸,与寻常行尸不同,并不需要在额头贴符,也可以在日光下自由行走。余祯担心薛肇的人还在附近徘徊,特意选些崎岖隐秘的小路,还有狗儿探路,比直走大路多耗去一些时间,总算在天黑时分抵达了高冈村。
赶尸匠此前行经过村子,村人还认得余祯面孔,客店老板不愿接待,余祯软硬兼施,好歹腾了间柴房,让给元熙休息,自己和狗儿在马厩将就了一晚。
次日早晨,元熙把身上剩余的首饰金钗全拿去典当,换一身便于行动的干净旧衣,又补充些干粮饮水,去驿站雇好马车和车夫,余钱买了半只烧鸡、米酒给余祯和狗儿打牙祭,以为自己应对成熟,布置妥帖,正如以前父皇嘱咐她操办各类大小事务一样,看那赶尸匠还会不会对她冷嘲热讽,一定会为她雷厉风行的效率折服。
没想到余祯醒来,看到她的所作所为,指着鼻子就骂开了。
“我的祖宗!我的殿下!您老花银子就像拔根汗毛,这还是你的钱,我不说什么,要是余家村哪个人像你这样,早就被赶出去自生自灭了!”
元熙委屈:“我,我也没有浪费啊……”
“你知道你那些首饰值多少钱吗?”
“……二十两?”那些还不是顶好的呢,有一支钗子上面的珍珠都掉了,还有一对玉镯戴了十几年,是母后送她的第一件礼物,元熙一直舍不得摘,当出去的时候还心疼了好久……当铺朝奉一一点出它们的瑕疵,元熙哑口无言,被压价也是无可奈何。
余祯几乎崩溃,都不想和她解释:“你在哪家当的?看我不把这黑心坑蒙的皮扒了!”说着就要走,元熙连忙拉住他:“要不算了吧,当都当了……”
“你是皇女,你高贵、要脸,我不要!”余祯一把甩开她的衣袖,径自去了。
元熙隐隐察觉自己犯了大错,可还是满腹冤屈,坐在柴堆上生闷气,狗儿跑过来蹭她的脚,她举起它抱在怀里抚摸,越想越丧,自己何时被这样劈头盖脸的骂过,就连一国之尊的父皇,都从来没对她使过脸色。
她等了很久,烧鸡都凉透了,窗外太阳越来越炽烈,她几乎以为余祯不会再回来,正当她开始思考一个人该怎么办的时候,青麻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