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6年,庆历六年,我24岁。这一年,我清清楚楚地知道了否泰如天地是什么意思。
1045年八月,我顺利给司马光生下了一个儿子。孩子虽然是早产,但是,并没有任何问题。本来,生了个儿子我蛮高兴的。虽然我和司马光都不是重男轻女之人,但是,在这个奇葩的需要男孩传宗接代的时代,你不得不遵守它的规则。第一胎是个儿子也就意味着我的任务完成了,以后就可以不用生孩子了。所以,生了个儿子,我比司马光还高兴。
初为人父的司马光,给儿子起名为司马童。然而,我们和这个孩子缘分太浅。1046年的夏天,一场感冒,还未满一岁的孩子夭折了。
我知道古代婴孩的死亡率高,可这死亡率真的落到自己家,我还是难以接受。孩子没了,大受打击的我,也一场疾病缠绵病榻三个月。若非这段时间司马光有爱靠谱的同事们帮他做了许多工作,他根本没有时间照顾我,而我,也指不定会怎么样呢。
去年司马光的馆职考试,准备得十分充分,但最后却没有被皇上认可,不能参加考试。而今年,我的病刚痊愈,他竟又意料之外地得到了国子监直讲的职位,任职书上命他十月前要到京赴任。
我们到开封是九月底。又是一年秋天。从1038年到1046年,八年过去了,司马光的父母双双亡故,我们有了自己的孩子又旋即失去,就连我在宋代的父亲张存也在外地做官。重回开封后,竟然有了一种物是人非之感。好在司马光的庞伯伯和好友庞之道也在开封,重逢的喜悦才在一定程度上冲淡了这种物是人非。
因为资金有限,我们选择租了一所靠近皇城的小院子。院子靠近皇城,租金自然就高,也因此,院子的空闲地方十分小。我们的院子除了必须的房间,空闲土地不到五十平方米。但靠近皇城,是为了让司马光上班方便。鱼与熊掌不可兼得,院子小就小吧。
刚入冬,司马光就收到了同在京城做官的舅家表弟聂之美的信。聂之美刚刚踏进仕途,工资不高,养家糊口困难,但小偷还是光顾了他的穷家,卷走了他所有值钱的东西。聂表弟我没有见过,但知道他这倒霉的遭遇,我就同意了司马光接济他的请求。虽然我们手头也并不宽裕,但都是亲人,能帮一点就帮一点吧。
然而,我们没有想到,我们家也招来了小偷。几天后,我和司马光外出时,小偷也潜入我们家,卷走了我们仅有的少量金银细软和箱中衣物。回到家看到被洗劫一空的屋子,司马光简直要崩溃了:他从来没有遇到这样的事情,更没有想到天子脚下治安会这么差。
然而,遇到这样的事,司马光还是很现实地操心起了我们两个未来的生活:“元清,现在马上就要入冬了,咱们的钱物和衣服都被偷走了,这日子可怎么过!”
司马光的操心不无道理。小偷卷走了我们的钱,还卷走了我们的体面衣服。如今,我们两个除了身上还穿有一件拿得出手的衣服,就只有只能家居穿的便服了。更难过的是,现在已经过霜降了,冬天马上就来了,我们的被子还是秋季的薄被子,连丝絮都没有多厚,根本抵挡不了开封的寒冬。司马光的工资一个月一发,这个月他刚发的工资已经被小偷席卷了,我们最快也得十一月才能拿到钱。显然,远水解不了近渴。如果想不到其他办法,我们就只能去借债了。
见司马光忧心忡忡,我也只能宛然一笑,开解他道:“没关系的,还好只是碰到了小偷,而不是劫匪。只要你还好,只要我还好,就足够了。钱财这些身外之物,总还是会有的。”
一直忧心忡忡的司马光,见我这样说,才稍有释怀。钱财全被卷走,换谁谁不气?我也是个人,怎么可能不生气?但是,即使不释怀,又能怎么样呢,日子还是得过下去啊!即使难,也必须要过下去。孩子没了,我现在只有他了,只要他没事,就足够了。
第二天司马光去上班后,我去当铺当掉了我身上仅有的首饰:手腕上的一对银手镯、发髻上的一对银钗、耳朵上的一对珍珠耳坠。这三件首饰,手腕上的手镯,是张家的东西,据司马光说,是我成亲前就一直戴着的。我到北宋后,也很喜欢这双手镯,这些年只有洗浴时会摘下。发髻上的两支银钗,是我们刚成亲时,司马光为我准备的。至于珍珠耳坠,是之前从开封去滑州前,我和司马光一同外出逛街时,他在大相国寺边上的市场给我买的。若非昨天我和司马光外出时随身佩戴了这些首饰,它们也难逃厄运。如今,我们的生活没了着落:房租要交,柴米油盐要买,衣服得穿,被子要置办,额外雇佣的两个家仆工资要发。这些东西,我留着又有什么用呢。
当掉了首饰,拿着换来的钱,我去布店挑挑拣拣买了几匹布,又去买了丝絮和针线。如今,我们需要精打细算地过,买布自己做衣服,要比买现成的衣服省钱多了。
我从来没有做过衣服,更不知道该怎么裁剪布匹,但好的一点就是开封的布店提供裁剪衣服的服务。针线活原本我也不大会的,但自高中住宿以来,不论高中还是大学,我舍友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