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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死不救(2 / 3)

我来商量什么事?”

永贵那混小子脑袋里不放正事,昨夜一番话转达得断断续续,孟飞鸾索性不开话头,等方鑫自己讲来。

方鑫面上的气色瞧着也比一月前好了,从前横眉竖目的凶神面孔上细瞧能看出几分和气,掌中握一对光滑透亮的文玩手捻,转得风生水起。

飞鸾这才回味过来室内不绝于耳的“咔哒咔哒”碰击声来自何方,定睛一看,见那手捻上一个刻了“三思”,一个刻了“后行”——正是她那日假借梦中仙之口给他留下的告诫。

孟飞鸾心觉好笑,面上不显,只夸道:“您这对珠子有分量,瞧着是宝贝。”

方鑫没提他打这对珠子的用意,直入主题道:“昨日永贵将走市一说讲给你了吗?我也没想那孩子讲太仔细,便听我细说吧。”

“商法中明文规定倘若要将斗虫场附近这块空地用作商贩长期经营的场地需向官家申请市集令。一市集中每日该有十家以上的商铺或摊贩,而今一月有余,此处只有三摊长期经营且能有盈余,我估摸着此类摊贩至多有六个变回转盈为亏,因此处经营品类局限,大都在零嘴与下酒菜上,来往人数也不足够。”

“故而申市集对我而言有弊无利。”方鑫掌中手捻一顿,在孟飞鸾眼前的文书上面敲了两下,接着道,“我与君清日前在大周商法中找到一条能作参考的说法,名叫走市。”

“所谓走,便是指该小市中多为走动的商贩。”

“此市最早因大周地大物博,田亩广阔非常,农人饮水购食十分不便,特许每间隔十里设一走市。而我们地处西南背靠高山,地势不平,种田人家不多,因此从前并没有听过这类说法。”

“此处即便是归属藩王,也该是大周的土地。大周商法中既然提到,那依照其所言去申请便是。”孟飞鸾听他语意,估摸着此事没有想象中这么容易。

“呵,你还知藩王属地?我还以为你们女儿家只能顾得上面前的三瓜俩枣呢。”方鑫神情颇为意外,但听闻孟飞鸾青涩言论,呵呵一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是这道理,但我们这地方天高皇帝远,不等你掏出大周律法,上头便压下来一句律法讲究因地制宜。故而这白纸黑字的事也需上下打点。”

“方爷想是已经打通脉络了吧。”孟飞鸾瞧他胸有成竹的样子,揣测道。

毕竟方鑫在这地方混得久,有人脉。好歹一地头蛇,总不至于托人求路这点事都托她一个小丫头干吧?

“是了,有位姓何的官爷愿行这个方便。”方鑫捋了一捋并不存在的胡子,面上浮现得意之色。

“方爷果真有神通。”孟飞鸾拱拱手问道,“那您今日叫我?”

“也是为这走市一事。”方鑫话锋一转,神色审慎凝重起来,“何老爷虽答应了此事,却要我们严把这走市的走字。”

“因此摊位需是流动的,惠及多家商贩,不能由一家独占着——一月至多做十日的生意。”

“商法中是这般说的?”孟飞鸾见方鑫微微摇头,便知是这位官老爷自己杜撰的。

孟飞鸾摸摸下巴,思忖片刻便答应下来:“有理,他有他的考量,我们照做便是。”

方鑫面露讶异,像是没料到这铁齿铜牙的丫头在此事上为何这么好商量,听她答应便也没多问,拿出文书来叫她画押为证,可正式纳入虫场走市的摊贩之列。

答应得干脆,但签字画押得谨慎。

孟飞鸾边细读每行,暗记于心,边提起了另一事:“方爷,我先前拜托你的事可有消息?”

“你说那林叔宝?”方鑫本不想管人家室,实在拗不过这丫头,答应下来倒还真查出了点东西。

他神色一滞,踱到窗户边上抽开叉竿才肯开口:“林叔宝与伍德二人近日享乐纵酒,花钱如流,没个节制,这倒是常事了。”

“昨日我从一村南酒鬼嘴里打听到这二人醉后说手头已有一笔银钱,足够他们远离此地过逍遥日子……”

“且慢方爷,此事关系重大,我可否叫我爹生前故友李庆友一道来讨论?”

孟飞鸾对他所说之事已有预料,反而觉得四喜爹林仲昌死前情形更为关键。但李叔始终将她当做孩子,不在单独相处时多说,当着方鑫的面或许能听到更多。

李叔被四喜叫进了屋里,对这个传闻中的土匪头子还是有些戒备。

在四喜说明请他来的意思后,他陷入一阵沉默,望二人面庞几个来回,最终竟在这土匪凶相身上找出了点剖心置腹的安全感。

“我那老友林仲昌去年年前出去的。他说要去北面见见世面,做最后一趟大买卖,花了三个月时间叫上了四个伙计轮番挑担赶牛车,将我们年末的大葱运了出去——临出门的几天才告诉我此行也会带上林叔宝。”

“我本以为他半年功夫也边回来了,没想到一别整年,竟只等来了他故去的消息。”

李叔神情凄凄,眉头紧锁,面上的丘壑都深了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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