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等到演唱会散场夏弥和诺诺就想离开了。
混血种原本就是这样的东西,孤独渗进骨子里,从来都更喜欢安静而厌恶喧嚣。
工人体育场附近就是朝阳区,这里是中国最有钱的区县之一,有很多大人物在这里定居,富商、政客、教育家、科学院院士……
当然也有那些混血种里面的大人物藏在这里,把自己装得人畜无害。
路明非以前其实没有太多机会来这座城市,虽然它其实离得并不算远,甚至骑上那辆二手自行车都只需要几个小时就能跑个来回,他只记得丰台那边有家农家乐,农家乐门口有两棵枣树,秋季来的时候枣子就熟了,他以前在那里打过枣。
不过那是很久以前了,记忆都有些模糊,只记得老爹和老妈都还没有出国,路麟城和研究院里的某位所长在风吹树叶的声音里喝酒,觥筹交错中路明非依稀见到大人们的刀光剑影。
那大概就是所谓的社会吧。
社会其实也是江湖来的,大家都练了自以为天下无敌的神功,兴致冲冲地从老铁匠那里拿了生锈的铁剑诀别了村口的翠,就骑着毛驴开始闯荡天涯。有人一帆风顺习得乾坤大挪移成了明教教主,有人步入歧途学了葵宝典成了东方不败,但更多的人最终成了酒肆里那些被大侠们无意中砍死的江湖路人甲乙丙。
路明非那时候想自己以后一定是郭靖那般的英雄人物,活的时候和黄蓉你侬我侬,死的时候则死守襄阳,大声地告诉城下的蒙古人自己是宋人。
“是呢是呢,我可是听着诺诺姐的传说长大的。”夏弥双眼好像在冒出小星星来,女孩们手挽着手好像完全忘了身边还有个路明非,路明非也并不觉得苦恼,委实说他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和夏弥的关系,虽然在尼伯龙根里说了那样的话,可出来之后也一直没机会和师妹单独相处什么的……
这个凉风习习的夏夜中,四处都是“gg”两个字母被呈现出来,好像全世界都在庆祝路明非打了一盘好游戏,他绝地翻盘了,他赢得很漂亮,对手心服口服,整个世界都要为他欢呼。
也或许不是迷失在了长安的街头。
他们好像漫无目的地在这座城市里闲逛,走到哪里就在哪里停下来,可路明非只觉得迷惘,他忽然觉得自己好像是在这大城里迷路了。
他们分别掌握的言灵是时间零和离垢净土,面具下掌握时间零的风系奥丁是楚子航的父亲楚天骄,而那个掌握离够净土的水系奥丁却无法识别他的真实身份。
这个世界上最了解他的人就是路明泽,就好像最了解浮士德的人从来都不是他自己而是那个引诱他堕向地狱的魔鬼一样。
“我以前也是附中的校友,算是预科班升上去的学生,对这里还蛮熟悉的。”诺诺穿着很显腿长的紧身牛仔裤,上身则是稍微有点收腰效果的t恤配小外套,还是个青春活力的漂亮小妞儿。
这大概是路鸣泽塑造出来的类似于梦境一类的空间,可信号灯还是在规律地运转,安静却又单调,让路明非觉得很舒服。
而是迷失在了命运的洪流中。
“哥哥,你的运气很罕见的好起来了呢。”小魔鬼手里拿着一袋炒板栗,香甜的味道扑鼻而来,路明非终于笑出了声。
创造
“你或许听过他的尊名,在北欧神话中他的名字是维德佛尔尼尔,是那个生活在世界树最顶端的神鹰。”路明泽轻描淡写地说出了混血种们从未曾知晓的隐秘。
简直是十死无生!
“以前有很多人说我成长了许多,可其实路明非还是那个路明非,我没有太大的变化,那时候只是忽然觉得许多东西依旧牢固,觉得一约既定万山无阻,便也没给自己留后路。亡命天涯那就亡命天涯咯,反正我这种人一生都在朝着坟墓狂奔,只是为了知道自己死后该在墓碑上刻上谁的名字。”他这么说话的时候就像是一个真正的男人了,声音低沉又嘶哑,眼睛里深邃得连路鸣泽都有些看不懂。
说来也真可笑,这种说法连路明非自己都不相信,背负百年仇恨的人真的会相信爱情这种东西吗?
那会导致难以估量的后果。
“说起来哥哥你为什么会在那种时候改变自己的主意?我们都不知道昂热到底怎么想,如果你选错了呢?难道真的带着耶梦加得一起亡命天涯吗?”路鸣泽忽然看向路明非,小魔鬼的眼睛里居然很清澈,没有黄金的龙瞳,就只是像个小孩子。
这个世界上所有那些能够互相分享温暖的人忽然之间便好像化作了某个画家笔下的水墨,从轮廓到填充他们的色彩,一切都在缓慢地淡去。
哪怕是已经吞噬了康斯坦丁权力的至尊诺顿重现人间恐怕也很难抵抗这样的阵容。
路明非忽然不寒而栗。
“所以这就是命运的米诺陶迷宫中唯一的he结局,对吗?其实校长从开始就没有准备要杀死夏弥和杀死芬里厄。”路明非伸手摸了摸路鸣泽的头,然后从他的袋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