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还挺好闻。
“权还以为殿下会有主意。”他嗓子发干,声音也有些哑。
“那完了,我俩要亡命天涯了。绣云鸢或许能追踪——假如下一只来得快的话。但谁也不知道之后的事。”
“……”他带来的亲卫也全部被捕了。两人果真要亡命天涯。
“怎么了?是不是觉得很荒唐?”像一对流亡的野鸳鸯。
“的确很荒唐,一点也不像我。”他背对着她,扯了下嘴角,不知是在嘲笑什么,“这一切简直,太荒唐了……”声音渐渐低下去。
孙家人的确很像,但不是大哥像他,而是他像大哥。
一喜欢上,就变得愚蠢,就开始犯贱,就成了台上那个说梦话的戏子,一路自顾自荒腔走板地演下去,绝世可笑。之前他以为自己只会在台下看,现在他自己跑到台上又唱又跳。
广陵王伏在他背上,没心没肺的,嘴里不知哼着什么奇怪小调:“哎哟小情郎你莫愁,此生只为你挽红袖,三巡酒过上枝头,我心悠悠……”
“这是什么歌?”
“不知道名字,我小时候听我娘唱的。”广陵王眯起眼。
“……挺好听的。”孙权喃喃道。
“你这人用词怎么这么贫乏?不是跟着陆逊周瑜饱读诗书嘛。夸好闻就是‘挺好闻’的,夸好听就是‘挺好听’的。那你夸我怎么夸?‘挺好看’的?”
孙权明知又被调戏,懒得搭理,心却跳得很快。他不是想不出繁丽辞藻,他只是在她面前笨嘴拙舌,空有满腹经纶,却结结巴巴一个字也憋不出。
越聊越口干舌燥,两人还是不说话了,静静地靠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