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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婆罗寺(1 / 2)

既然他的“魂资”烂的出奇,那就干脆多生几个孩子,总有几个“魂资”清奇的,到时候家中有人做官发达了,自己照样跟着享福。

年仅八岁就有这般伟大抱负实在是可歌可泣!

“苦瓜脸,这蛊虫不会一辈子都待在我身体里吧?”

“嗯,所以你要学会驭蛊和炼蛊,控制这些蛊虫,炼属于你的蛊虫。”

苦瓜脸从怀兜里掏出一本被血浸透的残卷,开头撕去了几页。

“你这本血书从哪儿来的,脏兮兮的,上面的血不会是人血吧!你又杀人啦?”

“你照着练就好,这本《妖蛊传》是前人留下来的,你学会了驭蛊,即便是不练魂,依旧可以杀了他们。”

“我杀他们干嘛呀?跟我无冤无仇,舒舒服服做我的少爷不香嘛!”

江新城总觉着苦瓜脸今天像有心事儿,却又藏在心里不说,许是他本身就不爱说话,就像他喜欢杀人一样,没有理由。

回到洛府,江新城把苦瓜脸给的《妖蛊传》压在方枕下舒舒服服地睡了一觉。

清晨,府里的丫鬟姐姐端着面盆进来叫小少爷起床。

在几个贴身丫鬟的左右夹攻下,江新城东倒西歪地算是洗了脸。

“玉......浮香姐姐,你又变好看了。”

玉瓶在江新城六岁的时候与一个炼魂三品的护卫成亲,嫁去了邻近的关山城,生的孩子都会打酱油了。

可江新城始终念念不忘玉瓶那对纤纤玉手,尤其是入了夜哄自己睡觉,小手在背上轻轻拍打的安适。

院里的几个丫鬟都是洛夫人从穷人家买来的,一来是年岁不大和自己亲近些,二来她们在洛府的生活比家中好得多,而且每逢佳节都会让他们回家看望父母,发赏钱。

浮香就是洛夫人在回家路上,途径“烟花阁”碰巧遇见他爹欠钱在卖女儿,于是便将她买回府里,做了自己的贴身丫鬟。

浮香年岁不大,比江新城长上一岁,脸蛋白皙柔嫩,小手轻巧玲珑,生得惹人疼爱。

江新城从小就知道怜香惜玉,从不让浮香干脏活累活,姐姐二字挂在嘴边叫得勤快,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洛府的童养媳。

浮香听见小少爷又夸她好看,瓜子脸淡淡映出红晕,羞涩得低下头。

“少爷,你偏心,你总夸浮香好看,我们哪一点比不上她?”

院里其他丫鬟不高兴了,醋坛子掀翻了,酸溜撒了一地。

“就是就是,俺们几个哪个不比浮香妹妹胸大屁股翘,若是少爷以后成亲不会洞房,我们还都能教你。”

听见丫鬟姐姐们说自己胸小屁股瘪,浮香挺了挺胸脯,瞄瞄别人又看看自己,心说自己还没到胸脯长肉的年纪,以后谁大谁小不好说呢!

可提到洞房,浮香的脸蛋愈发红润滚烫,可她想到少爷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娶一个丫鬟的,脸上的酒红逐渐褪去三分。

“几个姐姐生得都好看,眉眼如炬,身段如婀娜藤萝,我幸福都来不及呢!等长大一定好好待几位姐姐。”

几个丫鬟听得羞红脸,嘀嘀咕咕讲了几句在“烟花阁”学到的荤腥段子,笑得合不拢腿。

吃过早饭,江新城回到房里取出苦瓜脸给的《妖蛊传》,好奇这书究竟有什么魔力?

昨夜苦瓜脸说的掌握了驭蛊之术,即便不炼魂,依旧能把炼魂之人打得屁滚尿流。

这话听着似乎夸张了些,但从苦瓜脸嘴里说出来不得不让江新城对这本血书抱有好奇。

“炼蛊奇术,蛊虫藏于血肉骨骼中,与人共生。”

江新城庆幸三四岁时,爹娘便请先生教自己识字,书上的字能读个大概,加上图画和注解,也能理解七八分。

初学几日,蛊虫在体内游走,神清气爽,饭量猛增,偶尔还能唤出两只蛊虫在手掌心转悠盘旋,调戏院里的丫鬟。

十日半月已经能慢慢掌控蛊虫行动,照《妖蛊传》所著补血养气,驭蛊首先要让蛊虫听话,用血肉供养的蛊虫会对驭蛊者产生依赖。

秋冬交季,曦川城夜冻风寒,江新城见浮香被褥垫絮薄得透风,小丫头身子骨薄,哪儿经得起寒冻,万一受了风寒,洛夫人一定会叫院里的夏梨来照顾自己。

夏梨比江新城年长六岁,是洛夫人身边年龄最小的丫鬟,生得不如浮香好看,爱看情爱话本,偏爱悲情伤怀,狗血痴情,读到薄情郎、花孔雀抚柳弄花,总忍不住破口大骂世间男人没良心。

江新城最怕这丫鬟,总爱给自己灌输少年郎追豪门长女那一套,舔着脸嘘寒问暖,地位远不及洛府门前那条黑壮杂狗,还夸这叫“痴情”。

哪是什么痴情,不过是独爱那一口“软饭”的聪明。

自此江新城还专门为舔着脸追爱的情郎发明了一词“舔狗”。

为了不让夏梨继续毒害自己幼小的心灵,江新城偷偷搂着厚被褥跑去浮香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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