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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七 怀古(2 / 3)

竺晨风本来也只是跟他开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闻言觉得这理由很合理,便带他出了厨房,在门口水缸里用瓢舀了水,往他伸出来的手上浇。

明杨两只手绞了绞,全都沾湿之后,拿起旁边肥皂擦起沫,仔仔细细洗着手指缝,活像现世里进手术室前刷手的医生。

县令大人的手长得也好看,整只手瘦长白皙,手掌偏薄,手指头柔韧修长,骨节不算突出,看着有力又不粗糙,右手指头上是有些茧子的,但是瑕不掩瑜,倒显得他的手更硬气了些,一看就是男人的手。

竺晨风既然喜欢欣赏美男,自然颜控、嗓控、手控三件套俱全,她觉得画面非常赏心悦目,看得津津有味,也没忘很有眼力见儿地继续舀水,好让他把手冲干净。

明杨一边洗,一边忍不住垂眸看她,从他的角度望去,能看见她额前被风微微吹起的刘海,长长的睫毛还有挺翘的鼻尖,怎么看都是副可爱的模样。

想想方才捉弄自己,哼,可爱又狡黠。

明杨从小到大被伺候惯了,这画面也屡见不鲜,但却是第一次不觉得自己是在被“伺候”,而是“被帮忙”,眼前女子不是他的丫鬟,也不是他的下属,两人间是平等的朋友,还多了一点似有似无的亲昵。

他还没顾得上细琢磨,手就洗完了。

返回厨房,明杨拿起一个混套,小心翼翼地将壳剥开,眼中尽是惊喜。

这鸡汤与蛋清混合在一起,被蒸到凝固,仍是蛋白一样洁白光滑的模样,拿在手里活脱脱就是一颗鸡蛋。

“食单诚不我欺!”他兴奋地感叹道,献宝似地递到竺晨风面前,“你看!”

把混套从蒸锅里取出来的时候,掂出里头扎实的感觉,竺晨风就知道自己没翻车,才放心大胆地让明杨剥壳,现在看到他难得露出的孩子气,又觉得有趣,跟着道:“那辛苦您把剩下的也都剥了吧。”望着他略有些错愕的表情,她举起手晃了晃,“省得我再洗手啦,天这么冷,少洗一次是一次。”

明杨知道她又在支使自己干活,但却丝毫没有不爽,看来真是一回生二回熟,待到这第三回,自己已经习惯了。

竺晨风把装着混套的小盆端到一旁桌子上,让县令大人在那里剥壳,自己返回炉灶边,赶着做芙蓉肉。

架锅烧油,等油温差不多好了,便用左手漏勺盛着肉片虾滑,右手用炒勺盛起热油,不断地往肉片上浇,直到将它们烫熟而保持颜色微焦,只是淡淡发黄,不会过深。

炸好的肉片按照芙蓉花瓣的样子一圈一圈、层层叠叠地摆在铺了一层用水浸开的干荷叶上,模拟真正的荷花模样。

再用酱油、酒和鸡汤在热锅里烧开,加入水淀粉勾芡,汤汁收到浓稠时盛出,均匀地淋在了芙蓉肉上,撒上一层薄薄的花椒粉和小葱花点缀。

“芙蓉肉出锅!”竺晨风将盘子端到明杨面前,笑盈盈地说,“请大人品鉴!”

明杨刚刚剥完最后一个混套“鸡蛋”,看到这绽放的芙蓉花,也是眼前一亮,鼻端萦绕着酱香和油香,光看那花瓣,都觉得酥脆可口。

“大人真是水磨工夫,壳剥得这么漂亮,表面光滑得一个小坑都没有。”竺晨风冲他竖起大拇指,实心实意地夸奖,“厉害。”

这是灌进去的液体,不比原本的鸡蛋还有一层薄膜护着容易剥壳,能做到这样,属实是手巧又仔细,还很有耐心。

明杨看着那摆盘漂亮的芙蓉肉,这次倒是不吝夸赞了:“竺姑娘的手艺实在了得。”

不远处,隔着一道门的饭堂里,长信和冷烟正在吃红焖排骨饭,金玉露送饭过来之后,就没再回去,心想若是有需要,竺晨风定会叫她,于是也坐下来一起吃。

她虽然仰慕明大人,但做不到像竺晨风那样毫无压力地跟大人相处,还是只敢远观。

三个人时不时地往厨房张望,好像三只好事的大白鹅。

估计是碍着金玉露在旁边,长信没敢胡言乱语,只在心里瞎琢磨,这想法就尽数钻进了竺晨风的脑子里:

“少爷跟晨风姐姐相处得真好,气氛那么融洽,又很自然。”

“公主殿下来找少爷的时候,俩人也没这样呢。”

“果然还是美食才能征服少爷的心呀!”

公主?听到这个称呼,竺晨风的八卦之心蠢蠢欲动。

我就知道,长得这么帅的状元郎怎么会没人惦记!

榜下捉婿没人敢捉首辅大人家的公子,皇家总没有顾忌了吧。

起先还猜想是皇室内没有适龄女子,看来是我想岔了。

所以状元郎为什么要拒绝公主殿下?是因为不想做不能当官的驸马、不想做皇家的附庸吗?

若是这样解释,倒也说得过去,显然咱们明大人是有抱负的人呀!

明杨难得直接夸了她一句,本以为会得到一张兴奋的笑脸,谁知眼前人目光涣散,分明是在走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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