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楼梯坡拐角传来了木板开合撞击声,然后“嘭”地一声,女子举着大烛台,披散着及地长发,绝世而独立。
整座角楼因她的出现,而变得亮堂不少。她的肤色白皙,像在牛奶浴中浸泡过,个头更是这个年代少见的近一七零。
而她眉心一抹不经意间露出的大红色朱砂痣,透着异域风情,更叫人生疑她或许是波斯圣女。
“怠慢了。”
刚才光线昏暗,兀扎喇亦未看仔细,此时,他才讶异这主仆三人服饰的另类、大胆。
王瓛着的是中晚唐时期流行的回鹘装,王珡则是幂?(mìlí),胡服的一种。
而吊堂主人则是以襦衫、长裙搭配,再辅以半臂、帔帛及带饰,是隋唐至五代流行的经典款。
唐代诗人周在《逢邻女》一诗中生动形象地记述了这种场景:“日高邻女笑相逢,慢束罗裙半露胸。莫向秋池照绿水,参差羞杀白芙蓉。”
“岂敢!”
兀扎喇暗想,也难怪这三人不常出门,光这打扮比八大胡同都露骨,出门必然被人指摘,谴责其不检点。
在隋代角楼着隋朝服饰,要不要这么应景。
“你哭过?”曹玲玲哀怜地望着小萝莉,手帕擦拭着她粗糙的小脸。
“我娘…。”
“有救。”
“爹没了。”
曹玲玲嘴一歪,逗趣道,“我在地府没熟人。”
“那你怎么救我娘?”
“活人可救。”
“爹要是活着就好了。”小萝莉蹙眉,眼瞅着就要绷不住了。
“死人亦然。”王珡双手垂于后背,一派轻松写意。
“珡儿,别胡言乱语,咱不是神婆。”王瓛声音轻柔,却慷锵有力,不容辩驳。
王珡一哆嗦,急忙安慰小萝莉,“姐姐嘴瓢,别当真。”
小萝莉懵懵懂懂、迷迷瞪瞪,实则不了解姐姐为何道歉,死人不能复活,不是最正常的事儿么。
我虽然小,但不傻。
此刻,兀扎喇刚想行礼,曹玲玲余光已和他对视,吓得他两排漏风后槽齿直打颤。
兀扎喇清楚地记得,上一次出现这种情景,还是和大毛对峙,他拿长矛,对方是枪炮。
“谭嗣同?”
“是的。”
“那个爱走极恶的年轻人,”曹玲玲掀开眼前遮住双眼的碎发,嘴角上扬,“书都读到狗肚子里了。”
“怎么说?”
“中人之情,不能忘于爱恶。若有人从己,己则爱之,当爱此人时,必愿其生活于世也。犹是前所爱者,而彼忽违己,己便憎恶,憎恶之深,便愿其死也。犹是一人,而爱憎生死,起于我心,我心不定,故为惑矣。”
兀扎喇竟听出了惋惜之意。
“您这是—?”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曹玲玲坦荡地回复道。
这话已经有些大逆不道了。
兀扎喇不觉得能成为把柄,连忙将来意提出。
“请我去刑部吃茶?”曹玲玲语气已然有些冷漠,“是嫌我吊堂寒酸,吃不起茶,还是赵舒翘的茶比老佛爷赐的更好?!”
兀扎喇冷不丁打了个寒颤。
“军爷读《易经》么?”
兀扎喇大字不识一个,利落地摇头,带着士官应有的桀骜不驯。
“今儿我心情佳,白送一卦。”
“給我?”
“给你,给谭嗣同,給华夏,”曹玲玲未多想,开口便是,“这段话出自《易经》,用九,见群龙无首,吉。《象》曰:’用九’,天德不可为首也。”
兀扎喇不解其意,然“群龙无首”、“吉”还是能够联想到一点东西。
“您的意思莫非是,谭嗣同的死对我,对谭嗣同,对华夏都是好事,”兀扎喇人机灵,想到了另一层意思,“唯独没提咱大清,难道他死了,对大清反而是一件祸事?!”
“见仁见智。”
曹玲玲未多言,王珡却忍不住赞道,“出于其类,拔乎其萃。”
“谢先生赐教,”兀扎喇拱手行礼,正欲离去 ,却被曹玲玲喊住,“有何指教?”
“不是要请我去刑部做客,你空手而回,如何向赵舒翘交差?”
兀扎喇一顿,拱手道,“赵大人官再大,也忤逆不过老佛爷。”
“老佛爷与吊堂毫无瓜葛,军爷切记(忌)这一点,别惹来杀生之祸,”曹玲玲抖了抖僵硬的秀肩,浑身散发异香,“该走的流程,务必要走。”
“先生雅量。”
“那个年轻人,18号子时来,子时去,前后不到二刻。”
“都聊了些什么?”
“他想让我替变法算一卦,被我拒绝。”
兀扎喇相信,她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