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疏于打扮的女儿要买裙子,她有点喜出望外,毕竟成人礼要跟家长一起,她也怕丢了脸面,大手一挥,给了三百。
买下这条裙子的那一刻,程初就开始期待。
———
班上同学的家长是刘云的故友,她和程志强抛下程初在一旁套近乎。
操场上喧哗嘈杂。有人在拍照,有人在闲聊,程初呆呆地站在人群里,像是深海里的遗珠。
周亦语带人找过来的时候,没见到宋时。
“我们三个合张照吧。”她笑嘻嘻地挽上程初的胳膊,脸色一变,把相机递给马哲恒,“姓马的,过来帮忙拍个照!”
“不带我就算了,还要我拍,要不要这么残忍?”他口嫌体直地接过相机。
“三!”
“二!”
“一!”
“咔嚓!”
程初的胳膊被束缚住,另一只手不太熟练地比了个耶,面对镜头不自然地挤了个微笑。
快门按下,画面定格。
周亦语立马冲过去查看出片效果,脑袋在显示屏前扑腾。
马哲恒把相机偏过去让她看,夸夸其词地说自己的技术无人能敌,故作帅气地往空中甩了甩头发。
“宋哥,搞这么正式”,他忽然惊呼。
程初猛地回头。
眼前人西装革履,气宇轩昂,一身黑中点缀着衬衫的白,领带也系得板板正正,垂直泻落在胸间。直筒的裤子把他本就修长的腿修饰得更加流畅,微微露出白皙的脚踝,诱惑又纯洁。
西装配板鞋,有着属于少年独一份的意气风发。
宋时眸色漆黑,眉眼轻柔,半框眼镜也沦为这套服饰的附加品,嘴角挂着似有若无的笑。他单腿微屈摆在斜前方,双手交叉置于胸前,整个人稍稍后仰,像是热闹哄叫中清醒的看客。
程初在刹那间丢了魂。
她总觉得西装这种死板的衣服,谁穿谁官方,就算熨得再平整,规格再合身,再怎么看都是毫无生气的。
她不喜欢,也不爱看。
偏偏他穿了。
扑面而来的少年气和无聊的职场风碰撞在一起,竟莫名地合适,活脱脱像个年少有为仍不失稚气的企业家,有种叫人欲罢不能的吸引力。
他抬手扶眼镜,腕上的红绳瞬间夺走她的全部目光,比太阳还耀眼,吞没漫长白昼。镜框随着骨节的弯曲上下起伏,最后在他鼻翼上落地,每一下都点击得恰到好处。
事实证明,具体问题还是要具体分析。
宋时停留了会,和马哲恒简单交流了几句,而后径直走向站台。
她目送他的背影远去。
约莫半个小时过后,广播传出试音的拖长鸣响。
全场瞬间安静下来,迅速回到原位。
“大家好!我是来自高三十班的宋时。”他拿起话筒,左手的黑色手表显眼分明,像是停栖在和田玉上的乌鸦,庄严又沉静。
旁边的女生也自我介绍。
“我谨代表全体宣誓——”
他清冽的声音和女生和在一起,一句一顿,带领台下人诵读。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将遵守宪法和法律……”
少年的嗓音通透,有力,仿佛血脉里流淌的都是燃不尽的正气。
全场回响庄重的誓词,紧握的拳头举过头顶,壮观浩荡,慷慨激昂,如同阅兵仪式的缩影。
末了,宋时放下手牌,目视前方,眼神坚毅又坦荡。
“天地为鉴,国旗为证。十八而志,青春万岁!”
“天地为鉴,国旗为证。十八而志,青春万岁!”
跟着诵读的回声砸到厚实的墙壁又被传递回来,如同一根粗木,在程初的心里震荡起层层涟漪。
她想,或许她知道自己该成为什么样的人了。
不是碌碌无为,不是凡桃俗李。
她要成为的,是一个人格独立、意识清醒、自由赤诚、有理想有担当的女性。
程初抬起头,有光洒在肩上,项链闪耀星星。
我们才十八岁,还很年轻。
我们不要甘愿平庸。
———
读信环节。
程志强和刘云站回她身边。
程初的信封拿在手上,她没有打开。她不喜欢煽情,只写了短短一行字。
程志强倒是挺期待,说:“让我来听听你写了什么。”
她尽量表现出高兴的样子,故作轻松地说:“我就写的,尽量不辜负你们的期望。”
她确实是这么写的。
程志强的脸色阴暗下来。
这种神情程初见了太多次,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也看出他应该是生气了。她尴尬地绕了个圈,眼神瞟向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