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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1 / 2)

午夜梦回,叶瑾曾经认真思考,自己究竟是如何走到今天这个境地的。

而她苦思冥想,最后只得出两个结论。

运气不好。

她是傻逼。

叶瑾这一世的开局委实算不上好。

原身父亲是个手艺很好的木匠,母亲会做点刺绣,生活原本也算平安富足。不料某年刚开春,邻居鞑靼突然打了过来,一家老少被杀个精光,只有原身因为被母亲藏在了地窖而逃过一劫。

家破人亡,订了亲的未婚夫也被鞑靼开膛破肚,十四岁的少女哭着从灶灰里掏出家里唯一剩下的一个银角子,走了两天一夜,去投奔另一个县的舅舅。

好不容易坚持到了最后一位亲人的面前,原以为日子终于又能过下去了,不料绷紧的弦骤然一松,少女倒了下去。

再次睁开眼,便成了叶瑾。

银角子被拿去买了药,家中一贫如洗的舅舅对着她叹气。

生火、做饭、打草、喂鸡……每一个生活技能都必须去认真学习,叶瑾看着自己手上的茧子,只想叹一声:劝人学法,千刀万剐。

早知道会穿越到古代种田,她应该去读农大的!而不是去学那劳什子法律,待在豆大的事务所里,整天接待离婚官司,围观夫妻撕逼!

闲暇之余,叶瑾倒也看过几本穿越小说,里面的女主或跨越阶级和王公贵族来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或用超前的智慧干出一番可圈可点的事业,可真轮到她头上,才发现,太难了。

做肥皂?烧玻璃?开超市?不好意思,她先是病得从床上爬都爬不起来,好不容易能爬起来了,舅母的脸色已经变得不好看,寄人篱下,她只能先咬牙投入古代农村的日常劳作中,等忙活一天终于能睡觉了,她躺在气味难言的被子里一合计——好家伙,她没钱。

先把现在的情况都摸索清楚,再寻机会想办法,看能不能挣到一笔启动资金吧。

那时候,叶瑾想得还是挺美好的,反正日子已经不能更糟了,谁想到,老天却告诉她,可以。

没等她适应古代的新生活,旱灾来了。

整个春天滴雨未下后,隔壁男人领着妻子出了趟门,然后独自一人回了家。

叶瑾听到舅母说,他是去典妻了。

有那大户人家的太太生不出孩子,便会花钱去租生过儿子的女人,借她的肚皮生孩子,等租期一到,再把她还给她的丈夫。

如此荒谬的事,舅母的语气却非常平静:“已算有良心了,要是卖给人牙子,再想回来,可就难了。”

“是啊,要是再不下雨,这日子可怎么过呦。”

然而,直到盛夏的日头炙烤大地,依然没有下雨。

隔壁男人卖掉他小儿子的当天晚上,叶瑾半夜被饿醒,听到舅母和舅舅小声说话。

有个五十六岁的地主看上了叶瑾,愿意出五斗米,纳她做自己的第九房小妾。

舅舅说不行。

舅母又说,隔壁村有个四十岁的鳏夫,愿意出三斗米,娶叶瑾做续弦。

“这年景,要不是看瑾娘长得俏,哪会有人愿意出到这个礼,她眼看着也要十六了,总要嫁人的,再说那鳏夫有屋有地,以瑾娘的条件,便是平时,配她也使得。”

这一次,舅舅犹豫了。

十六……什么快要十六,她这身体才十四周岁啊!

这时代哪里仅仅是落后,它分明吃人。

在听到这段对话的第二天,叶瑾认真打扫了仅剩下一只鸡的笼子,做了饭,然后在日头高照之前,用炉灰抹花了自己的脸,换了身男子打扮,独自离开了。

就算被山里的野狼吃了,也总比被卖给能做自己父亲的男人,从此生孩子生到绝经强。

既然原身可以一个人来寻亲,那她也可以一个人走出去。

那时的叶瑾想着,日子总不能更糟了吧,然而老天再次告诉她,依然可以。

她在前往县城的路上,遇到了流氓。

当被不由分说按倒在地上时,荡起的尘土迷了叶瑾的眼睛。

有那么一刻,叶瑾已经摸到了藏在后腰上磨得锋利的石片,她想着贼老天真是不做人,那她便也不要做人好了,结果一声呼喝将她从困境中救了出来。

流氓胆子小得很,被人一喊便撒腿跑了,叶瑾将被扯开的衣领拉好,抬起头,只见一个清秀文气的少年正站在不远处,涨红了脸无措看着她。

这便是叶瑾和陆文珏的初遇。

救命之恩,以身相许。叶瑾想得很好,既然能对着妇孺伸出援手,可见此人人品可以,尤其他在听闻她的经历后,依然顶住了母亲的压力,坚持将叶瑾娶过门。

事实证明,陆文珏的确很好,他性格温和,文雅守礼,虽然读书读得有点呆,但年纪轻轻已中了秀才,算得上前程似锦。

她一度觉得自己否极泰来了。

然而,叶瑾却忽略了一点,家境尚可的陆文珏,究竟为何会执意娶她这个连嫁妆都没有的“农村孤女”?

盖因他自觉见了她小半边裸出的肩膀,应该负责。

所以婚后第三年,当他被一个卖身葬父的少女脱光了碰瓷时,也会瞒着叶瑾,将那少女偷偷养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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